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副市长、副秘书长调整工作分工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副市长、副秘书长调整工作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佳政办发〔201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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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副市长、副秘书长调整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王平副市长负责人力资源保障、商务、民政、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及分管战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稳定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双拥办)、商务局、口岸办、经济合作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民宗局,佳木斯海事局、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佳木斯供电公司、佳木斯邮政局、佳木斯海关、佳木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佳木斯边防检查站、佳木斯船检处、佳木斯路政处、佳木斯航务管理处、佳木斯港务局、佳木斯船务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市分公司、中石油佳木斯销售分公司、中石化佳木斯石油分公司、烟草专卖局、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中省直工业企业。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贸促会、佳木斯仲裁委员会、残联、工商联、哈尔滨铁路局佳木斯站、龙煤集团驻佳有关单位。
周启涛副市长负责农业农村和绿化、森林防火、国土、防汛抗旱、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及分管战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市农委、扶贫办、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粮食局、粮食集团、畜牧兽医局、气象局、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供销联社、新农办,市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住房保障局、环境保护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哈佳铁路办公室,农业银行佳木斯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佳木斯分行、农村信用联社、佳木斯市农业科学院、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
联系森警部队、省水利三处、省第六地质勘察院、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省农垦科学院、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省农垦总局驻佳办事处、合江林区分公司。
安庆华副市长负责公安、司法、城管、交通运输工作及分管战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
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市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城管执法局、人防办、地震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武警部队。
杨海峰副秘书长协助周启涛副市长工作。
孙兰生副秘书长协助王平副市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曹宪斌副秘书长协助安庆华副市长工作,负责市国家安全局工作。
市政府领导其他工作分工不变。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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