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荆政办发〔2012〕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新时期水利保障能力,现就做好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2012年“一号文件”精神,抓住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有利时机,开拓视野,锐意进取,再接再厉,深入持久地开展以江河堤防整险加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常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探索工程长效管护机制,提高水利工程抗灾减灾能力,为经济社会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总体目标

全年计划完成土方4500万立方米,其中国家投资项目土方1500万立方米(江河堤防工程300万立方米,其他项目1200万立方米),常规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3000万立方米,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60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70万亩,改造渍害中低产田10万亩,水利结合灭螺面积10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抓好国家投资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江河防洪工程。继续实施荆南四河堤防加固续建和2013年新建工程,实施荆江分洪区安置房综合改造工程。二是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完成公安县孟溪垸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年度建设任务。三是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全面完成洈水、洪湖隔北、江陵观音寺、监利何王庙、隔北、西门渊等6处大型灌区和松滋东风闸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四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松滋市团结、石首市株树港等10座重点小(2)型水库建设任务。完成松滋市文家河等7座中小型水库地方债券配套工程建设任务。五是水利血防工程。完成太湖港金秘渠、洪湖下内荆河二期、公安荆江分蓄洪灌区埠河和夹竹园干渠等3个水利血防工程续建工程。六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全面完成第二批蛟子河(一期)、松滋老洈河、公安老洈河(一期),第三批拾桥河、太湖港(二期)、五岔河(二期)、蛟子河(二期)、公安老洈河(二期)等8个项目的建设任务。七是小水电工程。全面完成洈水电站、青冢子电站两个增效扩容项目和七里庙电站代燃料项目建设。

(二)高效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全面完成8个县市区12个项目的建设任务。一是规范项目法人组建。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连续性强,涉及范围点多面广,协调工作量大,项目法人必须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由县市区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切实加强建设管理能力。二是严格计划管理。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内容进行建设,不得随意调整,不得擅自增减项目。三是加强绩效考评。要对照绩效考评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工作,以绩效考评推动重点县建设工作开展。四是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

(三)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一是全面完成农村居民30.62万人和农村学校师生7.2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确保绩效考核目标如期完成。二是积极探索和巩固工程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四是健全和落实水质检测和保障制度,确保达标供水。

(四)广泛开展常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十二五”期间,以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斗渠、农渠为重点,按照每年完成5000公里左右的进度,全面进行疏洗和扩挖,基本解决“最后1公里”问题。对全市固定排灌沟渠,实行分级分项治理。其中,流域面积200至3000平方公里的干渠,以36个中小河流项目治理;流域面积50至200平方公里的支渠,通过争取中小河流重点县项目治理;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斗渠、农渠(未疏挖的20000公里),从今年起,纳入常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工程范围治理。

(五)全面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加快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步伐,力争用5年时间达到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目标。管护机制改革要做到“五个坚持”(坚持政府主导,采取政策激励、资金扶持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坚持群众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主体作用,鼓励农民群众以多种形式参与经营和管理;坚持民生优先,在确保农村小型水利设施防汛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证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山丘区和平原湖区的不同地域特点,区分小型水利设施的规模大小、投资主体、受益对象等,因地制宜地选择改革模式;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切合实际、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最终达到“四个一”的要求(每一个工程一份管护档案、一份管护合同、一个管护主体、一套管护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产权归属不明、建管用脱节、责权利分离等问题,确保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良性、高效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各级政府要按照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村水利问题的要求,围绕年度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及时部署冬春水利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支持农村水利建设。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搞好水利建设规划、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发改、财政部门要做好计划安排、资金安排等工作,保证工程建设需要。农业、国土、卫生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努力构筑齐抓共管的农田水利建设格局。

(二)强化政策落实,拓宽投入渠道。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水利建设投入的各项政策,及早做好年度农村水利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加大财政对农村水利的扶持,切实落实前期工作经费、配套资金、“以奖代补”等政策。按规定用好“两工”、“一事一议”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在农村水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要整合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现代农业、扶贫开发等各类涉农涉水项目,集中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水利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群众投资投劳、社会参与的农村水利投入新机制。

(三)加强工程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要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围绕项目决策、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建设信息公开及信用体系建设等五大环节逐一排查,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要创新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加强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防止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严格执行水利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各类水利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按审批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和财务制度开支,严格执行报账制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四)加强目标考核,严格奖惩措施。今冬明春水利建设继续实行责任考核制度。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要按照各类水利工程建成时间要求,科学合理地进行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分级考核。国家、省投资的项目由中、省、市按照项目管理规定考核;常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由市、县两级分级考核。考核结果逐年通报,并与奖惩挂钩,严格奖惩,促进各项水利工程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荆州市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表

2012年11月16日

荆州市2013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表

单位

土方工程量(万立方米)

灌溉面积

除涝面积

疏挖渠道长度

改善渍害中低产田

水利结合灭螺

备注

合计

江河堤防

国家投资项目

常规小型农田水利

新增

改善

新增

改善

万亩

万亩

万亩

万亩

公里

万亩

万亩

合计

4500

300

1200

3000

5

55

5

65

4750

10

10

荆州区

200

100

100

3

2.5

270

0.5

0.2

沙市区

106

44

62

3.4

4.3

346

0

0.2

江陵县

430

227

203

0.2

6

0.2

8

510

2

0.6

松滋市

631

82

80

469

3

5.4

780

0.5

0.6

公安县

1000

192

166

642

1.2

5

0.5

8

721

1.5

2.5

石首市

466

26

180

260

1.2

4

0.5

8

600

1

2.8

监利县

613

203

410

1.6

20

2

16

695

2.5

1.3

洪湖市

1000

200

800

0.8

10

1.8

12

750

2

1.8

荆州开发区

54

54

0.6

0.8

78

0

0

说明:1.“江河堤防”指长江、荆南四河、东荆河、沮漳河等大江大河堤防工程。不包括内河、内湖堤防。

2.“国家投资项目”指以中央、省投资为主的工程。

3.“常规小型农田水利”指以地方筹资和农民投劳为主的内垸小型沟渠疏挖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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