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发〔2011〕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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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5-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宜昌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更加公平、更加多样、更高质量的教育需求,充分发挥教育在宜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根据国家、省教育发展总体部署及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全市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统筹兼顾,推进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教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一)教育发展基本概况
目前,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934所,在校学生545395人。
——全市幼儿园359所,在园(班)幼儿69208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由2005年的57%提高到64%,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4%。
——全市小学344所,在校学生163691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与巩固率保持100%;初中146所,在校学生102891人,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由2005年的99.4%提升到100%;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由95.9%提高到98.9%。
——全市普通高(完)中38所,在校学生67643人。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37892人,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达96%,初升高比例连续5年保持在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3所,在校学生54309人。2010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15000人(另技工学校招生2000人),职普比为4.5∶5.5,继续保持普职协调发展格局。全市每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以上。
——全市普通高校5所(其中高职院校3所),在校生50299人。三峡大学及其科技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总规模达33000人,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全日制在校人数达到5614人,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成功组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进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另有成人高等学校1所,在校生27011人。
——全市特殊教育学校10所,在校学生1237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由2005年的80%提高到90%。
——全市18周岁适龄人口升入高等学校的比例达到44%。“十一五”期间普通高校共录取104000人,占报名人数的66.6%,2010年高考录取率达到76%,其中前三批录取率达到38%。
——全市教职工总数44060人,专任教师33698人。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由2005年的96.9%、95.8%、92.8%分别提高到98.9%、97.8%和97.3%。小学、初中高学历比例分别由62.4%、55.7%提高到75.8%和68.2%。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40%。全市现有湖北名师5人,省特级教师42人,省骨干教师270人,国家、省、市管专家16人,宜昌名师100人,宜昌杰出校长30人,市学科带头人500人。
——全市初中、小学校舍面积分别达241万平方米和152万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分别由2005年的11平方米、7.5平方米提高到14平方米和9.3平方米,中小学装备计算机3万台,计算机与学生比分别达到1∶9和1∶15,167所中学达到理科实验常规装备国家新标准,占全市中学校数的91%。
——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由15.6亿元增加到34.2亿元,增长119%;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由10.1亿元增加到27.2亿元,增长169%,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二)教育工作主要成绩
——义务教育水平显著提高。“两基”工作高水平通过国检。全市“零辍学”县市区达到8个,“零辍学”乡镇达到91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85%。全市共创建标准化初中117所,标准化初中达标率达到80%,创建农村保育寄宿制合格小学294所,农村保育寄宿制合格小学达标率达到100%。与2005年相比,全市小学由559所调减到344所,调减38%;教学点由31处调减到4处,调减87%;初中由177所调减到146所,调减18%;小学校均规模由385人上升至476人,初中校均规模稳定在700人左右,我市布局调整经验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充分肯定。《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就我市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均衡发展经验向全国专题推介。全市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3所,市级示范幼儿园11所,等级幼儿园共148所,占全市幼儿园数的41%。市特殊教育学校整体搬迁新建,成立了特殊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在全国产生较大反响。
——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在全省率先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工程,制定评估标准,加强专项督导,将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全市创建省级示范高中11所,市级示范高中11所,市级以上示范高中占公办高中总数的64%,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
——职业教育加快发展。以就业为导向、普职协调、中高职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13所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所学校被评为省级示范学校,7所学校被确定为省级实训基地,8个专业创建为省级品牌专业。整合市属中职学校资源,启动宜昌市职教园建设。高职在校生规模达到17000人。广泛组织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取得成效,市教育局被评为“全国成人教育先进单位”。
——教育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促进教育公平机制基本建立,全市每年救助贫困学生超过100万人次,年救助总额超过2亿元,全市25000余名农民工子女有95%以上在公办中小学上学,全部免收杂费和借读费,全市特校学生实现免费教育。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将各部门举办的6所市直及区属中职学校划归市教育部门管理。葛洲坝集团等企业办中小学整体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我市企业办中小学历史结束。
——素质教育全面实施。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加强,广泛开展“文明伴我成长”等一系列德育实践主题活动,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发挥了重要作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扎实推进,课程体系不断完善,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全国产生积极反响,我市在全国中考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人民教育》以专题形式全方位推介我市中考改革的经验。高效课堂创建取得成效,掀起了“向课改要质量、向课堂要效率”的教改热潮,初步形成具有宜昌特色的各学科教学范式。共承担并完成100余项课题任务,其中10余项被列为国家级重点课题。
——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每年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每年评选表彰100名师德标兵。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连续两年组织优秀校长110余人到华东师大集训,连续两年开展中美中小学校长交流活动,举办宜昌首届校长论坛活动,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养不断提升。采取结对帮扶、定期支教、名师带徒、对口交流、巡回讲学、挂职学习等多种形式,大力实施城乡教师援助工程,促进教师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交流,覆盖学校达到362所,占全市中小学总数的64%,参与活动的市县两级优秀骨干教师达到4195人,占市县两级骨干教师总数的73%,参加交流、培训、拜师、挂职学习的农村学校教师达到13013人,占农村学校教师总数的57%。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宜昌名师”、“宜昌杰出校长”、“市级学科带头人”和“明星班主任”评选活动。
——教育现代化步伐加快。“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校舍安全工程”等各项专项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全市用于农村定点学校建设资金达5亿元,实施项目200个,改扩建校舍面积80万平方米,学校整体办学条件跃上新台阶;基于互联网和交互式电子白板的“班班通”建设在全省率先推进,全市中小学共有4357个教学班实现“班班通”,占全市中小学班级数的60.99%;中小学常规技术装备标准化基本实现,受到教育部、省教育厅好评。直属学校建设步伐加快,投入改造资金2.83亿元,改、新建项目88个,改、新建面积20万平方米,修建塑胶运动场16个。
——教育管理成效突出。扎实开展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目标考核制度,率先设立“教育工作创新奖”。扎实开展“人民满意的教育县市区”创建活动,全省4个“人民满意的教育县市区”,我市占3个。宜昌成为全省唯一的“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全覆盖的地级市。校园安全管理全面加强,设立学校安全管理内设机构,实施安全责任书制度,建设校园视频监控系统,100%的中小学实行了校园方责任险,70%的学校创建为“平安校园”。语言文字工作迈上新台阶,2007年我市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十一五”时期,宜昌教育工作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主要有以下几条:
——坚持优先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经费支撑。
——坚持改革创新。遵循教育规律,注重调查研究,采取整体推动、重点突破、评价激励、经验推广等办法,在教育体制、机制、方法和手段上大胆改革创新,激发了活力,推动了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促进公平与注重效率的关系,教育普及与提高质量的关系,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的关系,改革发展与稳定安全的关系。
——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教育的普惠性与公平性,更加关注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愿望,更加关注教师的专业成长,更加关注校园安全稳定,更加关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成效。
——坚持规范管理。坚持依法治教,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加大教育督政力度。转变教育行风,加强专项督查,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为民的良好形象。
当前宜昌教育改革发展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有学上”的问题基本解决,“上好学”的问题日益突出;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但教育结构不够合理,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素质教育不断推进,但教育理念、内容、方法、手段相对滞后;办学条件总体改善,但教育信息化任务艰巨,农村、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办学条件相对滞后;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但内部活力仍然不足,师生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差距仍然很大;基本形成了一支数量充足的教师队伍,但结构性矛盾突出、整体素质不高;教育发展的环境较好,但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尚未完全落实。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着力打造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二、宜昌教育改革发展面临新的形势
(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了教育发展“三个优先”的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教育体制改革举措,推出了一批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以前所未有的决心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确保2012年达到4%。《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要求到2012年,超过国家2012年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目标对湖北的要求比例,从2013年开始逐年有所增长;建立政府教育拨款增长的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一系列的教育重大决策清楚地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将切实以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加快教育发展,通过制度的设计和刚性的要求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落到实处。
(二)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对教育的新要求更加迫切。“十一五”时期,宜昌综合实力极大增强,初步实现了“走在长江沿线和中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的目标。未来五年,宜昌处于城市化快速扩张期和新型工业化加速期,经济总量力争实现“四年翻一番、连续翻三番”,到2016年,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元,基本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骨干产业的发展壮大、社会服务的质量提升、重大项目的全面实施,在为教育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经费支持的同时,更加迫切地要求加快教育发展,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发挥更强的教育服务功能,为宜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城市竞争力,提供更有效的知识、技术和人才支撑。
(三)人民群众对共享教育发展成果的新期盼更加强烈。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广大人民群众对通过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实现更好发展的愿望更加强烈。更加公平的教育,更高质量的教育,是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新期盼的核心内涵。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人生公平的起点。教育质量是教育工作的生命线,是教育由大变强的核心。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切实解决好教育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四)教育发展新阶段新特征带来的新挑战更加艰巨。当前,宜昌基础教育的普及任务基本完成,高等教育迈入大众化阶段,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正在建成,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教育管理逐步规范,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宜昌教育事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迈入内涵发展、均衡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一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坚持育人为本,提高教育质量;如何进一步落实优先发展地位,保障教育投入,推动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如何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做到“优者从教、教者从优”;如何进一步创新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有效推动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如何进一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如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实现区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有效解决的重大课题与艰巨挑战。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教育改革发展正处于历史的转折关头,既面临着严峻挑战,又有着重大机遇。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仍然是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矛盾。我们必须抢抓机遇、开拓进取、乘势而上;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教育规律,创新发展理念;必须积极应对挑战,敢于攻坚克难,有效化解矛盾;必须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规划纲要》,以思想的大解放,改革的大突破,促进教育的大发展。
三、“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重点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突出内涵发展,促进公平均衡,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不断增强教育综合实力,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满足市民教育需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更有力的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较为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教育事业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区域性科教文化中心地位相协调。
主要内容:
——高质量、多样化、开放性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以学习型城市为标志的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建成。
——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公平均等,市民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得到有效保障,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显著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健全;
——以德育为先导,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受教育者得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
——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初步形成;
——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结构,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显著优化,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现代化水准;
——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教育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以及提高市民素质提供智力支持的能力显著增强。
主要指标: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95%;
——实现均衡优质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完成率保持在98%以上;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稳定在98%以上;
——全市18周岁适龄人口升入高等学校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中小学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70%,全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达到6000人以上;
——教育信息化全面实现,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图书和常规实验仪器装备达到部颁标准,寄宿学生生活设施设备较为齐全;
——面向社会、面向人人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高职在校生规模稳定在20000人左右,中职在校生规模稳定在45000人左右,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3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4年;
——各类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等各类社会教育普遍开展,初步形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形态。
(三)战略重点
“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突出六个战略重点: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把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确立公益导向和普惠为民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一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力争在2015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基本消除“择校”现象。
——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成果,确保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控制班额标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
——基本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整合资源、调整结构、打造品牌、争创特色”的思路,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与普通教育相协调,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重点培植一批国家和省级示范学校、示范基地、品牌专业,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的专业与实训基地。
——着力打造城区教育龙头。按照现代化特大城市标准,与新一轮城市规划修编相配套,科学编制《宜昌市城区学校布局“十二五”规划》。加大城区教育统筹力度,进一步理顺市、区教育管理体制,促进城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城区教育的龙头和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扶持和培育一批省内一流、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名校,努力提升宜昌教育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为基本建成区域性科教文化中心做出应有贡献。
四、“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学前教育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建居民小区必须同步规划配套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大力举办公办幼儿园,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学前教育资助体系,有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积极探索多种办学体制并举、社会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办园新模式。
——实施乡镇(街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采取多种办学机制,每个县市区办好1所公办示范幼儿园,每个乡镇(街办)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或者政府主导的公益普惠性民办中心幼儿园。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形成以县市区示范幼儿园、乡镇(街办)中心幼儿园、联村合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幼儿教育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新建幼儿园80所,改扩建幼儿园92所。
——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坚持科学保教,提高保教质量。严格规范幼儿入园年龄,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安全防护体系,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实施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开展等级幼儿园评估,建立定期复查制度,全市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达到40所以上。
(二)义务教育
——整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力争“十二五”时期内,全市所有县市区通过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确保良好等次,力争优秀等次。按照城镇化战略要求,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布局。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均衡配备教师、校舍、设备、图书等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基本解决择校问题。进一步健全城乡教师校长援助交流机制。探索建立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制度。严格学籍管理,合理确定公办学校服务范围。
——全面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保持100%,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稳定在98%以上。推进小班教学,逐步实现按照小学35人以下、初中40人以下编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进一步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开展“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寄宿学生生活设施设备配套和现代教学设施设备配套建设。推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中小学实验装备达标率达到100%。到2015年,全市60%以上的中小学达到“市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目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蔬菜基地建设,逐步推行学生营养配餐。
——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实现“班班通、人人会、天天用”目标。到2012年,全市100%中小学建起校园网,100%班级实现“班班通”。建成宜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市县两级教育网络中心建设。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程,全市100%的中小学专任教师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实施教学,信息技术教学运用学科覆盖率达到100%。加快计算机配备,到2015年,机生比中学达到1∶8,小学达到1∶10。
——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标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提升机制,整体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加强德育工作,深入推进“文明伴我成长”德育实践活动,建设一批德育精品课程、一批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学校。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加强课程资源开发,着力推进高效课堂创建活动,完善学生考试和学业评价制度。广泛开展体艺特色学校创建活动、“阳光体育”活动和“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全面实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宜昌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建设,推动每个县市建1所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建立学困生帮扶机制。加强国防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咨询室。大力推进普通话教学,提高农村学校语言文字水平。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三)高中阶段教育
——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科学布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投入,大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支持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发展。
——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到2015年,普通高中校点稳定在30所左右。严格控制普通高中班额,到2015年所有普通高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规模在5万人左右。
——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实施普通高中特色建设计划,推进特色高中、特色课程建设,支持普通高中开展国际合作,推动普通高中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推动高等学校在普通高中建立教学、招生与指导基地。
——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总量,到2015年,全市优质高中在校生占高中在校学生总数的比例达75%以上。积极创建示范性高中。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加强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和通用技术课,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完善学分制管理制度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高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
(四)职业教育
——切实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的能力。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经科教”联动、“产学研”结合和“校企一体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取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85%以上。
——建成现代化职教园。“十二五”期间,把市职教园建设成为中高职协调发展、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密切联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跻身全省同类职教园先进行列。园区规划容纳1所高职院校、2所中职学校、1所技工学校、1个公共实训基地,在校生总规模达到3万人。积极构建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集聚发展。
——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将市直7所中等职业学校整合成2~3所,市机电工程学校创建国家示范中职学校。推动部分县市将区域内职教中心与技工学校整合,推动相关部门职业教育资源向县市职教中心转移整合,办强县市职教中心建设。以品牌专业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全市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审查备案制度,打造10个左右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教育质量与就业质量高的优势品牌专业。
——提升职业教育综合实力。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建设职业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大力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努力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加强教学管理与研究,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教学过程及质量监测体系,不断提高中职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招生录取程序。
——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健全职业与成人教育培训网络,抓好“普职成”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工作,广泛开展转移就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在职岗位技能培训,每年培训农村新增和剩余劳动力20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万人次,90%以上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绿色证书”。
(五)高等教育
——支持三峡大学发展。将三峡大学建成办学实力稳居省属高校前列,在水利电力行业及中部地区有重要影响的水电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通过5—10年的努力,三峡大学进入全国地方高校排名前100位。到2015年,本科生规模为22000人左右,硕士生规模达4000人左右,博士生规模为100人左右,外国留学生1000人左右,成人教育规模维持在20000人左右;教职工规模2650人,其中专任教师185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及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达到45%以上。三峡大学科技学院在校生规模达到13000人,学科结构合理、专业设置灵活、办学特色鲜明、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省内有较高知名度的独立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考察验收。
——加快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努力建成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到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规模12000人;建设一批集教学、生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开放性实训基地。建成5个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具有“双师”素质专业教师比例达到90%以上,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达到10门左右,力争创建2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开发高职高专教材510部,力争1~2部成为国家高职高专规划教材,10部成为湖北省高职高专规划教材。
——重点建设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努力建设成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三峡区域的旅游人才培养基地、湖北省新型旅游人才摇篮和鄂西圈旅游科学研究中心。到2015年,校园占地500亩以上,校园基础设施完善,实习实训条件一流;在校高职生4800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90%以上,基本形成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学新秀为主体的、专业与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和省政府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整体实力较强,专业特色鲜明,办学效益显著,进入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
——支持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发展。按照省级示范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标准,打造电力技术专业群、建筑工程专业群、机电技术专业群、经济管理专业群,形成以电力类工科专业为主体,兼顾相关行业的经济、管理等专业协调发展的高职教育专业结构体系。建立新能源应用技术研究机构。到2015年,全日制高职在校生6000人以上,每年完成企业和社会培训8万人·天以上,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省级示范、全国知名,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科技服务于一体的高等职业学院。
(六)特殊教育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快建设市特殊教育学校,把市特校建设成集教育、康复、就业为一体,在校生规模400人的特教中心,发挥示范作用。切实办好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加快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制度,加大对家庭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全市三类残疾少儿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康复教育,开办多种形式的适应残疾学生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因地制宜开办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七)终身教育
——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目标。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职务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办好开放大学,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加快发展城乡社区教育,争创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
——办好宜昌市广播电视大学。把宜昌电大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现代远程教育开放大学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到2015年,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8000人,其中开放教育本、专科学生6000人。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远程服务平台。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构筑适应素质教育需求的教师教育新体系。建设宜昌基础教育教师和校长培训基地,建立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心理学等专门教师培训基地。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采取特殊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特设教师岗位,吸纳教育拔尖人才。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退出机制、教师竞争激励机制和优秀人才吸纳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优化结构、定期调整的原则,加强教师编制管理,有效化解教师结构性矛盾。探索符合职业学校特点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和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制度。修订完善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完善教师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健全教师交流调配机制,深入实施城乡教师援助工程,促进城乡教师均衡配置。推行校长职级制。
——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努力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保障,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农村教师工资、职务等倾斜政策和津贴补贴制度,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落实和完善教师的津补贴、养老、定期体检、休假疗养等政策。定期表彰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大力宣传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先进事迹。
(二)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强化政府教育投入责任。切实履行公共教育服务职能,把教育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优先保障。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的法定要求,达到和超过国家、省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目标对宜昌的要求比例。
——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建立高中教育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渠道投入为辅的机制。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实行政府、社会举办者、家庭以及行业和企业等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投入的机制。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依法实行规费减免,保障校舍安全工程等重点教育项目支出。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强化教育税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人才发展资金投入教育事业。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测定,适时申报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兴办教育机构。完善社会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建立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健全完善高中段、高校学生资助体系。
——加强教育经费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明确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教育经费的职责。建立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教育经费落实情况作为对干部的政绩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教育经费增长未达法定要求的要限期补足。建立教育经费保障与使用审计监察的长效机制。建立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估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格教育财务、资产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验。实行教育投入情况年度公告制度。
(三)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推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应用,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学生的实验实习、实践锻炼和生活体验,建设一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特色基地和校园文化精品项目。深化中考改革,完善初中毕业生考试评价制度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进学校、家庭和社会密切配合,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协调沟通,小学、中学、大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与就业创业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大力加强教育科研和教学指导。加强教学方法研究,开展新教法改革,有效巩固和推广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大力开展高效课堂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切合本地本校实际、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学策略和教学模式。建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的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机制。建立全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学校办学机制,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构建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教育的新体制,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健全民办学校审批、变更、退出机制,严格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民办学校质量监控体系。尝试开展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积极开展“一校制”、“联校制”、“学区制”等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市直中等职业学校与县市职教中心联合办学的新模式。
——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与国(境)外学校建立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开展互派教师、互换学生等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扩大与友好城市的教育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稳定的教育交流合作项目。支持本地学校与国内知名学校合作办学,与知名学术团体开展教育教学合作。
(四)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建成宜昌教育城域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以“班班通”工程为抓手,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
——完善宜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坚持专业技术支持、社会化外包服务运营的理念,建立全市教育信息公共平台,打造宜昌教育教学资源中心,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打破地区和学校界线,整合市、县两级教育政务、教学教研、招生考试等各类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宜昌特色教育资源,完善信息资源库,建设服务师生、人人享有、人人利用、人人贡献的数字化优质教育资源体系。
——推进信息化应用。开发政府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学校管理信息系统,推进信息技术在学校课堂教学、教学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建设教育动态监测系统,开展实时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加快建设标准化实验室、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整合。
(五)坚持依法治教方略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积极开展教育普法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条例有效落实,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规违法行为,建立规范教育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增强教育改革发展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督学选拔聘任、资格认定和督导责任区制度。坚持督政和督学并举、监督与指导并重,建立发展性、动态化的追踪问责督导机制。建立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问责制度。完善县(市、区)党政教育目标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作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机制。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认识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职责、应尽义务和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确保做到教育经费优先拨付、学校用地优先规划、人员编制优先考虑、教师工资优先保障。健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制度。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向同级党委全委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专门报告教育工作的制度。建立教育发展问责制。建立教育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成立市级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建学习型、创新型党组织,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倡导教育家办学,探索建立有利于教育家成长的体制机制,培养一大批懂教育、善管理的教育管理队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完善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坚决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强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全面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管理要求,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全面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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