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城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宜昌城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文〔201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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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宜昌城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文〔2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城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宜昌城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总要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精神,结合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对宜昌城区常住人口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城区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城区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
(二)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整合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确保参保登记(核对)信息规范和准确。二是依据“湖北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形成覆盖人员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实现各类社会保险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登记(核对)动态管理,并适应分级管理需求。三是做好人社、工商、税务、公安、民政、编办、财政、卫生、人武、司法、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开展常住人员全民登记(核对)工作,向常住人员宣传社保政策,督促、鼓励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保,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二、登记对象和内容
(一)登记对象
1.单位登记对象包括:宜昌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2.个人登记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宜昌城区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宜昌城区户籍的城乡未就业居民、已享受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等;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已办理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等。
(二)登记内容
1.用人单位登记内容: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用工人数等基本情况信息以及社会保险证号、参保人数、参保险种以及参保缴费情况等。
2.个人登记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户籍、身份证号、身份识别等基本信息;参保方式、参保机构、参保险种、社会保障卡号、联系方式等参保状态信息;未参保登记人员的就业状态、户籍登记变更、未参保原因等信息。
三、工作步骤
全民参保登记(核对)工作,采取先进行信息归集和数据清理、再进行数据比对和入户调查的方法进行。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全省、全市联网和动态更新。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6年1月31日前)。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信息归集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向各部门收集数据信息,产生待入库数据。
(三)数据清理阶段(2016年5月31日前)。人社部门结合社保参保信息,对从各部门获取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数据进行全面清理。
(四)数据比对阶段(2016年7月31日前)。通过对各部门数据的比对,摸清底数,掌握应参保、已参保、未参保等信息。
(五)入户调查阶段(2016年11月30日前)。对未参保单位和个人核实登记,补全、修正信息。其中对未参保或参保险种不全的用人单位,依托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按行政区域由社区网格管理员通过上门发放《社会保险参保通知书》,告知办理参保的程序、手续,宣传政策规定。对未参保或参保险种不全的、信息缺失的个人,由社区网格管理员上门入户,做好政策宣传,逐一核实登记,补全、修正信息。
(六)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阶段(2016年12月)。与智慧城市建设办公室数据全面对接,形成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整合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数据信息资源,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省政府已将其列入全省重点改革项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宜昌市城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推进。城区各区及市直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向市人社局提供登记信息,形成资源共享机制,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舆论宣传。城区各区及市直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各种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深入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主动参保登记。
(四)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按调查对象5元/户(或3元/人)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严格督办考核。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定期开展督办,分阶段通报进度,总结推广经验,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部门,要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宜昌城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宜昌城区全民参保
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马旭明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袁卫东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智慧城市办主任
吴正新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柏红市人社局局长
郭康新市委编办主任
李进新市文广局局长
李秀华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文媛市民政局局长
张德才市司法局局长
苗新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孔福生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黄宜龙市地税局局长
陶大熔市工商管理局党组书记
吴文俊宜昌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周成刚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主任
任蔚西陵区政府代区长
汪元程伍家岗区政府代区长
高杰点军区政府代区长
杨卫华猇亭区政府区长
刘显成宜昌高新区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李柏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工会主席上官业声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社保征稽局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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