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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张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张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5〕18号
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张春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城管处主任科员,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城管处副处长职务;
施春军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信息处主任科员,免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信息处副处长职务;
梅新伟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管理处主任科员,免去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朱一羽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发展财金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
郁堃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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