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张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张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5〕18号

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张春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城管处主任科员,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城建城管处副处长职务;

施春军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信息处主任科员,免去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信息处副处长职务;

梅新伟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管理处主任科员,免去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朱一羽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发展财金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

郁堃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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