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政务服务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政务服务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抚府办字〔2015〕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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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政务服务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抚府办字〔2015〕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抚州政务服务网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州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7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我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整体推进的要求,完成抚州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建设和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并联审批子系统建设等工作,实现全市政府服务统一导航、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互动、统一评价,实现“办事一张网,服务零距离”。
本项目建设范围覆盖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2015年底,完成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具备网上展示、咨询、查询功能;市级政府完成网上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无缝对接本级政务服务网,具备网上申报、受理、办理等功能。2016年底前,县级政府全面完成网上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无缝对接县级政务服务网,最终实现全省横纵向互联互通的“一站式”在线服务。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对接省里。统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运行平台建设,与省级平台进行对接。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集约化建设市县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县(区)不得独立建设。
(二)统一标准,集中建设。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实施指南》和《江西政务服务网集成对接规范》的要求,建设市、县(区)政务服务网平台和网上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
(三)纵向联动,横向协同。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承载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市范围的应用,横向覆盖各级政府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运行机制;纵向联通省市县三级,实现上下联动。
(四)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整合、利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现有资源,推进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和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五)全面部署,同步推进。开展行政权力、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再造,建设市、县(区)政务服务网分厅,同步开展全市网上行政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确保政务服务网建设。
三、建设内容及任务
抚州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包括市县两级的政务服务网、网上审批系统(包括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基础设施支撑平台五方面的内容。
(一)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
建设内容:抚州市政务服务网由市、县(区)分厅组成。将各级政务服务网建成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服务功能于一体,面向个人和法人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价等服务的统一互动窗口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任务:
1.建设市、县(区)政务服务网分厅。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实施指南》要求,建设页面风格统一、栏目内容统一、分类方式统一的江西政务服务网市、县(区)分厅。2015年8月,完成项目招投标。2015年12月初,完成建设并上线试运行。
2.对接各系统(平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与同级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实现各类事项的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评价等一站式服务和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互动。2015年11月底,完成市级政务服务网与本级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的对接。2016年12月底,完成县级政务服务网与本级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的对接。
3.实现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市、县(区)、乡(镇)利用省级建设的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完成便民服务事项信息要素的录入。对各部门可提供在线办理的便民服务业务系统进行深度对接,对没有在线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办理。2015年12月初通过各级政务服务网分厅实现在线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评价等功能。
(二)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升级改造全市网上审批系统(包括建设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网上审批子系统和事项梳理子系统),作为政务服务网的内部统一支撑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网运行,可并联的事项并联审批,部门自有专业系统与网上审批系统对接。
建设任务:
1.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填报。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完成审核后,利用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进行填报,实现全省行政权力事项的登记、审核、变更、下放、拆分、取消、统计汇总等日常管理。2015年8月底前,完成市、县(区)行政审批事项的填报工作。
2.优化提升现有网上审批系统。按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对全市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升级优化。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市级网上审批系统的优化提升;2016年底前,完成县级网上审批系统的优化提升。
3.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将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和流程再造,全部由串联改为网上并联审批办理,实现全市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或技术改造)并联审批。2015年8月底,完成市级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和再造,2015年底前,上线试运行;2016年3月底前完成县级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2016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
4.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将涉及企业注册登记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和流程再造,全部由串联改为网上并联审批办理,实现全市范围内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2015年底前完成市级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子系统上线运行;2016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运行。
(三)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升级改造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对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药品采购招标、民生及行风、司法执法、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进行监管、监督,为有关部门提供支撑服务。
建设任务:完成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与市、县(区)部门自有审批系统及相关业务系统(如阳光医药)的对接;各级各部门要协调好部门自有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开发商,按照《江西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业务接入标准》、《江西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接口标准规范》实现对接。与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同步实施建设。
(四)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升级改造全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域之间不同业务应用的数据交换。
建设任务:
1.优化升级全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全市各地各部门异构、同构业务系统之间的对接,实现在线、实时、定时的数据采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2015年9月底,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优化升级。
2.建设市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换子系统。根据市县两级各部门权力事项,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形成市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标准规范和体系,建成市县两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换子系统,实现市县两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的注册、发布、申请、授权、获取和信息交换。2015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换子系统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县级建设。
3.建设市县两级交换管理子系统。提升统一交换平台的管理调度及数据交换能力,完善和优化统一交换平台的人机交互、易用性、可视性和易管理性等功能,提升统一交换平台安全保障能力。2015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交换管理子系统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县级建设。
(五)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建设。
建设内容:建设市级政务云平台,通过虚拟化方式为市、县(区)政务服务网分厅、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等系统提供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服务。
建设任务:市、县(区)基础设施支撑平台(政务云平台)由市级统一建设,各县(区)分摊建设费用和运行维护费用。2015年8月底前,完成软硬件的采购和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抚州政务服务网,推行网上办事服务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具体举措。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地“三单一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分工协作。政务服务网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机构编制部门要指导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信息要素的梳理、初审工作;法制部门要负责行政权力事项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合法性审查和审核工作;发改部门要牵头做好网上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和网上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行政服务中心要牵头组织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协助做好网上审批系统改造工作;信息技术服务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本部门权责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录入,以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加大资金和人员保障力度,落实政务服务网市、县(区)分厅建设、网上审批系统和数据统一交换平台的基础软硬件支撑环境,市、县(区)政务服务网分厅、政务云平台、省里统一开发软件部署实施经费等资金保障由各市、县(区)负责。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加强对政务服务网分厅建设的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县(区)政府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效能考核,确保抚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分厅建设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地政务服务网分厅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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