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抚州市全民创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抚府办发〔2010〕13号
颁布日期:2010-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抚州市全民创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抚府办发〔2010〕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0年抚州市全民创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2010年抚州市全民创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实现抚府发[2010]1号文件明确的工作目标,现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责任分工

(一)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责任。

在市支持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直各有关部门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确定责任。牵头单位及责任:全市全民创业工作由市直7个部门负责牵头,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和担保资金安排由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帮扶创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树立创业典型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党员领导干部挂点帮扶创业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工商局负责牵头;引进返乡创业企业由市招商局负责牵头;新增贷款帮扶创业由人行抚州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牵头单位主要责任是负责对牵头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考核工作,拟定工作实施意见,同时,加强与配合部门协调,确保工作目标实现。配合部门及责任:根据全民创业各项工作的需要,结合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分项目确定配合部门。配合部门的职责主要是发挥好部门职能,配合牵头单位共同抓好工作目标实现。

(二)县(区)政府主要责任。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市政府下达的2010年全民创业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二是层层分解任务。及时分解全民创业的各项任务,将任务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三是落实责任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将全民创业的组织、实施、督查、考评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

(一)考核内容和分值。

考核内容共分十个方面,总分值100分,具体考核项目和所占分值详见附件3。

1、财政安排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数(10分)。主要考核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及市本级财政的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的安排、落实和使用情况,安排情况以财政创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数为准,使用情况主要考核资金的使用数量,拨付程序,拨付台帐和使用成效。

2、创业孵化基地建设(20分)。

(1)建筑面积(5分)。建筑面积完成下达任务最低数得满分,不足面积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按比例加分。

(2)入驻企业数(7分)。达到最低要求数得满分,未达到最低数按比例扣分,超额目标任务按比例加分。

(3)孵化企业数(8分)。计分办法同上。

3、树立创业典型(8分)。主要考核2010年树立新创业典型数,典型示范作用和典型的宣传情况。其中,典型数量、典型的示范作用各占3分,宣传情况占2分。

4、党员领导干部帮扶新创企业(个体工商户)(12分)。主要考核帮扶数量,帮扶档案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其中,四套班子领导挂点帮扶4分,市、县(区)直和乡(镇)领导挂点帮扶4分,市、县(区)和乡(镇)党员干部帮扶4分。

5、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12分)。主要考核通过落实扶持全民创业各项政策,当年新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两项指标各占6分。完成目标任务数及以上得满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6、引进返乡创业企业数(12分)。主要考核吸引抚州籍在外创业或就业者返乡创业的情况。完成目标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加分。

7、创业培训人数(10分)。主要考核创业培训的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各占5分。完成培训任务及以上的得满分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培训质量包括培训时间、规范办班管理、办班资料台帐和后续服务工作。

8、新增贷款帮扶创业(9分)。主要考核财政安排担保基金数(3分),年度新创企业贷款数(3分),年度新增个体工商户贷款数(3分)。完成下达目标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加分。

以上加分项目,凡超额完成任务的,以超额最多的县(区)加基本分的50%为基准,其他超额县(区)按其与最多县(区)的比例加分。

9、组织实施情况(7分)。组织领导(2分),主要考核党委、政府对全民创业工作的重视情况;政策措施(2分),主要考核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宣传舆论(2分);材料报送(1分),主要考核资料、材料、报表报送情况。

10、特色工作加分。工作有新举措、新亮点,创造了特色,得到了市委、市政府肯定的,每项加2分。如被确定为省级50个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一条街之一、被选定召开全市现场会议、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推广等。

(二)考核程序。

1、单位自查。各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本地本部门全年全民创业工作情况认真自查,并建立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的档案资料,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按照考核内容和分值逐项自评打分,于2011年1月10日前报送创业办。

2、年终考评。结合各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自查情况,市创业办组织考评小组成员单位,对考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考评和排名,并在2011年1月15日前形成考评工作汇报。

3、组织审定。市创业办将考评情况和提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提交市支持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送市目标考评办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三)奖惩设置和产生办法。

1、综合先进和末位单位的设置。县(区)(含金巢经济开发区)综合先进单位3名;末位县(区)(含金巢经济开发区)1名。市直综合先进单位4名。

2、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县(区)各3名,金巢经济开发区2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牵头单位各2名,其他成员单位各1名。

3、先进单位和末位单位、先进个人产生办法。综合先进依据考评结果,按完成目标任务基础上得分多少依次排序取前三名;先进个人由各县(区)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额推荐产生。

末位单位依据考评结果,按得分多少取最后一名,但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均完成了责任目标任务的,不再评末位单位。

4、奖惩兑现。凡获得综合先进的县(区)(含金巢经济开发区)和综合先进的市直单位以及先进个人,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末位单位由市支持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三、其他事项

本《考评办法》由市创业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10年抚州市“全民创业”目标责任市直有关单位任务分解表

2、抚州市全民创业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

3、抚州市全民创业工作考评项目分值及加分项目表

附件1:

2010年抚州市“全民创业”目标责任市直有关单位任务分解表

指标构成

单位

目标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财政安排创业扶持专项资金数

万元

10000

市财政局

人行抚州市中心支行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工商局

市建设局

市国土局

市规划局

2、建筑面积不少于

万M2

26

3、入驻企业数不少于

120

4、孵化企业数不少于

40

三、树立创业典型

市委宣传部

市广电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培育宣传全民创业典型人数不少于

100

四、党员领导干部挂点帮扶新创企业(个体工商户)

10000

市委组织部

市工商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市监察局

其中:1、四套班子领导挂点帮扶新创企业户数

341

2、市直、县(区)直和乡(镇)领导挂点帮扶新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数

600

3、市直、县(区)直单位党员干部帮扶新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数

9059

五、新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

市工商局

市中小企业局

1、新创企业数

1200

2、新增个体工商户数

6000

六、引进返乡创业企业数

280

市招商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市中小企业局

七、创业培训人数

620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八、新增贷款帮扶创业

市财政局

人行抚州市中心支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1、财政安排担保基金

万元

17000

市财政局

2、新创企业贷款数

万元

30000

人行抚州市

中心支行

其中:小额担保贷款数

万元

1200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新增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数

万元

1500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

抚州市全民创业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谢发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员:

余建平

市政府秘书长

许中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伟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云发

市监察局局长

周付德

市财政局局长

喻大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方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姚飞翔

市招商局局长

黄厚祝

市工商局局长

陈锋

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方振同志兼任,成员由以上成员单位抽调一名主要业务科长担任。

附件3:

抚州市全民创业工作考评项目分值及加分项目表(一)

项目

财政安排创业扶持

专项资金数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20分)

树立创业典型(8分)

建筑

面积

入驻

企业数

孵化

企业数

典型数量

典型的示范作用

宣传情况

分值

10分

5分

7分

8分

3分

3分

2分

内容

主要考核各县(区)、金巢经济开发区及市本级财政的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的安排、落实和使用情况,安排情况以财政创业专项资金数为准,使用情况主要考核资金的使用数量,拨付程序,拨付台帐和使用成效

考核完成下达任务最低数

主要考核入驻各创业孵化基地实际企业数

主要考核各创业孵化基地实际孵化企业数

主要考核是否能够深入挖掘和树立新创业典型,并按要求推荐上报

主要考核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效果

主要考核围绕创业典型开展活动取得的成效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抚州市“全民创业”工作考评项目分值及加分项目表(二)

项目

党员领导干部帮扶新创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12分)

新创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数

(12分)

引进返乡

创业企业数

(12分)

创业培训人数

(10分)

四套班

子领导

挂点帮扶

市、县(区)直和乡(镇)领导挂点帮扶

市、县(区)和乡(镇)党员干部帮扶

新增企业户数

新增个体工商户数

培训数量

培训质量

分值

4分

4分

4分

6分

6分

12分

5分

5分

内容

主要考核全市帮扶数量,帮扶档案

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考核通过落实扶持全民创业各项政策,当年新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

主要考核吸引抚州籍在外创业或就业者返乡创业的情况

主要考核是否按要求达到培训人数

主要考核创业培训时间、规范办班管理、办班资料台帐和后续服务工作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抚州市“全民创业”工作考评项目分值及加分项目表(三)

项目

新增贷款帮扶创业

(9分)

组织实施情况

(7分)

财政安排

担保基金数

年度新创业企业贷款数

本年度新增个体工商户贷款数

组织领导

政策措施

宣传舆论

材料报送

分值

3分

3分

3分

2分

2分

2分

1分

内容

主要考核是否按照要求安排担保基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主要考核是否按照要求完成年度新创业企业贷款数额

主要考核是否按照要求完成年度新增个体工商户贷款数额

主要考核是否调整和充实了本地支持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

主要考核支持全民创业工作各项配套政策的出台,是否有创新举措、亮点工作

主要考核支持全民创业工作各项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主要考核是否建立和完善支持全民创业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和相关台帐的建立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加分项目

延伸阅读

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

澳门特区筹委会关于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职位设置的意见

关于印发遵义市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