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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于辉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 文号:景府字〔2015〕13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于辉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于辉耀同志任景德镇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新平同志的景德镇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喻玮同志的景德镇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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