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9-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景府办字〔2013〕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9月10日晚18时左右,乐平市塔山街道天济村一村民到自家菜地附近抗旱井进行抽水浇灌时,因长时间未见出水,便顺着抗旱井爬梯下井查看,不慎坠入井内,附近居民自发前往盲目施救,结果造成6人死亡。这起事故虽属意外事故,但教训十分深刻。近期,我市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领域也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研判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景府办字〔2013〕77号)、《景德镇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安字〔2013〕12号)等要求,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确定检查重点,集中力量,务求突破。同时,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分析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岗的日常排查整改制度,真正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13号),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为抓手,继续深化道路客运安全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在工程建设领域深入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气温较高,施工人员易疲劳,容易发生各类建筑施工事故的特点,加强安全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要积极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工作,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深部矿井开采和瓦斯防治、水害治理,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同时,采取更加强硬的手段和过硬的措施,继续巩固和发展打击非法小煤窑开采成果。要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强化水上安全监督,对水上运输超载、“三无”船舶非法运输、运砂船施工船违法违规作业等进行严厉打击。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把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家具厂、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以及小旅馆、小餐馆、小商店、小网吧等场所作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同时,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学校(幼儿园)、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燃气和燃气梭式窑、水利、电力、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四、强化宣教,切实提高科学施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是矿山企业和进行使用抗旱井、使用储池、清理排污井等作业的单位,要加强对有害气体中毒和贫氧窒息事故的预防,同时对施救方法进行重点培训,使作业人员、救援人员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通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上杜绝在施救过程中由于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事故。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生产等信息渠道畅通。
五、严查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防范和整改措施,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013年9月11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