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合规范省级财政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合规范省级财政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1-29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合规范省级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合规范省级财政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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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1-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合规范省级财政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现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整合规范省级财政资金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1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省级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现有的各项专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保留、压减、整合、调整、下放等方式进行归类,提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规范的意见和建议。参照省级工作方案的要求,力争在2015年,将市级各类专项项目数量压缩50%以上,并在以后逐年压减。同时认真填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事例规范统计表(详见附件),于2015年3月底前报送到市财政局对口科室汇总。
二、市财政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对各有关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清理意见进行逐项审核,提出正式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附件: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规范统计表
2015年1月29日
附件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规范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设立时间
截止时间
设立的政策文件依据
采取何种分配管理办法
主管部门
建议采取的措施
保留
压减
整合
调整
下放
各专项项目应提供相关的文件依据,并在拟采取的对应措施栏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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