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萍府办字〔2015〕54号
颁布日期:2015-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萍府办字〔2015〕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市政府同意,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单位。

二、考核内容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具体见附件1《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指标》、附件2《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考核指标》和附件3《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

三、考核程序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分三种方式:自查自评、日常监测和年终考评,年度考核成绩按分值权重取三者之和。

(一)自查自评

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自评,按照编制说明形成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并按照全年信息发布数量填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于2016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形式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6881101),其中各县区、各部门《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情况纳入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

(二)日常监测

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依照《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和《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进行考核,其中信息公开平台监测按每季度评分原则,内容保障按每月评分原则,年终两项考核取平均成绩按权重折算计入年度日常监测得分。

(三)年终考评

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指标》(附件1),结合日常监测结果,在各县区、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报送考核材料或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年终考评。

四、结果公布

由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考核细项分数进行汇总,根据最后得分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对被评为优秀、良好的考核对象给予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指标

2.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考核指标

3.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

2015年3月31日

附件1

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指标

指标说明

日常评测

(80分)

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公开日常监测情况

(40分)

考核对象在市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及范围,更新是否及时、规范,过时、失效信息是否及时清理等情况,得分按40分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总分(通过日常监测进行量化考核)。

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

(30分)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附件3)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情况,最终得分按30分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自身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8分)

(1)网站是否正常访问:查看能否正常打开网页(单项否决)。

(2)是否存在严重错误:网站出现严重错别字(例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或伪造内容(例如,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以及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单项否决)

(3)是否存在网站不更新:查看2周,首页栏目无信息更新的。(单项否决)

(4)是否有空栏目或栏目名称与内容不符:查看网站各栏目内容予以判断(1分)。

(5)网站链接是否可用:通过查看本表其余各项内容以及网站导航链接予以判断(1分)。

(6)图片是否正常:查看图片能否正常打开,以及是否有假图片等(1分)。

(7)是否存在错别字:查看信息是否存在错别字(0.5分)。

(8)是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0.5分)。

(9)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否符合《条例》要求(0.5分)。

(10)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否符合《条例》要求:查看目录内容(0.5分)。

(1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最近更新时间:查看目录内容的最近更新时间(0.5分)。

(12)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是否齐全:查看条例实施以来各年的年度报告(0.5分)。

(13)是否有如何申请信息公开的指引:查看是否有相应的指引(0.5分)。

(14)服务功能是否全可用:查看服务栏目,点击多个链接查看内容链接是否正确、内容是否为空、是否长时间无更新等(0.5分)。

(15)互动功能是否全可用:查看互动栏目能否正常提交信息、信息反馈是否正常,点多个链接查看(0.5分)。

(16)搜索功能是否正常:在首页及部分子栏目搜索(0.5分)。

政府网站群建设情况

(2分)

自身网站已使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2分),拟采用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并已报市网站服务中心(1分);未计划(0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终考评(20)

组织和保障

(5分)

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市直单位计1分,县区计0.5分)。

指定机构及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市直单位计2分,县区计0.5分)。

设立专门的机构主管信息公开工作(市直单位不计分,县区计1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项经费(1分)。

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及认真组织实施(1分)。

有明确的保密审查机构(市直单位不计分,县区计1分)

公开渠道

建设

(4分)

县区应在国家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部门应当及时把信息移交给市档案局(2分)。

在本机关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专栏(1分)。

畅通渠道,在信息公开中便民、利民创造突出业绩(1分)。

制度建设

(4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0.5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0.5分)。

网站管理部门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0.5分)。

是否形成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同步确定文件等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及执行情况(0.5分)。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0.5分)。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情况(0.5分)。

完善制度,制定的相关制度填实空白且受到上级机关重视(鼓励性指标)(0.5分)。

创新机制,有关工作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或受到上级机关重视(鼓励性指标)(0.5分)。

依申请公开

(3分)

建立并不断完善依申请受理、处理机制、工作流程,受理的信息公开公开比例高于70%(2分)。

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络、邮件等各种受理渠道是否有效(1分)。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回复、处理的,违规则扣2分/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将依其影响大小酌情扣分。

监督考核

(4分)

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1分)。

县区对所辖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情况,市直单位对其所属条线的县区部门和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情况(2分)。

按时公开年度报告且年度报告内容要素齐全(0.5分)。

依法受理举报并及时处理(0.5分)。

对符合责任追究规定情况的切实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如未及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则扣除5分)。

对此类重大信息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发布,如有违规发布的情况,违规则扣2分/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将依其影响大小酌情扣分。

减分项

政府信息公开失实、泄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经保密审查,造成泄密,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发现则扣10分/例。

举报、投诉

受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举报、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发现则扣10分/例。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中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发现则扣10分/例。

加分项

(10分)

创新项分

(10分)

出台信息公开方面便民利民的相关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制度有所创新,利于工作有效推进;创新信息员培训、锻炼的机制,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创新,能够有利于工作长期有效推进、使工作交接顺畅;除规定的载体建设外的其他有关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的情况;其他创新性措施。

注:满分为110分,按各地各部门最后得分评定考核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

附件2

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监测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说明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5分)

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与发布(3分)

指南文件的编制与发布

(3分)

编制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文件、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本单位网站公布并在有变更时及时更新。

信息公开指南内容

(2分)

指南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2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须包含: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收费项目及标准、监督方式及程序四个部分内容,并提供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公开信息分类(100分)

概况信息

(6分)

部门介绍

(2分)

提供部门职责、详细办公地址、乘车线路、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常用联系电话和网址信息;提供办事程序。

机构职能

(2分)

提供内设处(科)室名称、职责、联系方式及负责人姓名;提供下属单位的名称、单位职责、联系电话及负责人姓名。

领导信息

(2分)

提供领导的姓名、职务及分管工作内容及更新情况。

法规文件

(30分)

法规

(5分)

本级政府(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范性文件

(5分)

本级政府(部门)负责执行的上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及本级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其他有关文件(20分)

本级政府(部门)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除法规、规范性文件外的其他文件。

发展规划(4分)

发展规划

(4分)

主要包括:要求及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工作动态(30分)

政务动态(20分)

本级政府(部门)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要做到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涉及本部门工作的,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动态信息。

突发性公共事件(2分)

本级政府(部门)突发公开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公示公告(6分)

本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告、公示;水、电、气有关事项的公告。

统计数据(2分)

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的信息。

人事信息(10分)

人事任免(6分)

领导干部的任免公告。

公开信息分类(100分)

考录招聘(2分)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表彰奖励(2分)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等类别信息。

财经信息(3分)

财政预决算(2分)

公开财政预算、决算数据。

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金融、政府投资项目、招商项目(1分)

(1)按时公开行政经费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2)按时公开公务接待支出、车辆购置及运行支出、出国(境)经费支出等数;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3)按时公开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4)按时公开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6)本地(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行政执法(5分)

行政执法(5分)

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公开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的执行情况(必须按要求填写法律依据、行政行为、结案情况等栏目,如有未填写完整的,扣2分)。

公共服务(10分)

面向公民的服务、面向企业的服务、涉外服务(10分)

主要包括:有关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有关面向企业及其他经营者的服务信息;有关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必须按要求填写办理对象及范围、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理时间和地点和邮编、承办机构、联系方式、附件管理等栏目,如有未完整的,扣2分)。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2分)

根据单位信息发布情况,按必要性、完整性、规范性评分。

附加分(5分)

季度通报

对于每季度通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单位将通报一次扣2分,表扬一次加2分。(注:附加分计入总分中。)

整体分(5分)

信息公开栏目整体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过时失效信息梳理、澄清情况

(5分)

信息公开的每个栏目都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市直部门每月不少于8条信息,县区每月不少于30条信息,栏目信息应在信息产生或变更后之日起20日进行更新;过时、失效信息梳理、澄清、撤销发布的情况,将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抽查的形式进行评分。

加分项目(5分)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萍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情况。

注:1.满分为120分,超过100分的单位按100分算。

2.县(区)成绩考核按照县(区)本级60%,县(区)属单位40%比例计分。

附件3

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

具体为《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指标》所列内容(《指标》可在市政府网站群1和市政府网站群2共享中可下载)。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年终将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计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中。

三、考核内容

(一)信息格式基本要求

1.文字信息要求:在90字以上,且行文流畅,信息内容充实,符合信息的基本要素,格式规范的为合格信息。

2.图文信息要求:按图片、文字组合情况评分,图片有1张或1张以上且图片有自主版权并上传至中国萍乡网服务器上不可外链,并配有文字(字数在80字以上),且行文流畅,信息内容充实,符合信息的基本要求,为合格信息。

3.视频信息要求:时长必需大于30秒,且有自主版权;视频必需上传至中国萍乡网服务器,不可外链;视频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与本市重要决策、经济、社会、文化息息相关。

(二)萍乡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指标

频道名称

栏目名称

内容保障责任

单位

保障要求

得分值

走进萍乡

县区概况

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开发区

各县区根据每年度统计数据至少更新一次县区概况信息。

2分/条

宣传视频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

各保障责任单位上传视频信息。

5分/条

图说萍乡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

各保障责任单位上传图文信息。

5分/条

昭萍往事

市档案局、市史志办

保障责任单位负责本栏目信息更新。

3分/条

今日萍乡

市直各单位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萍乡新貌

市旅游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保障责任单位负责本栏目信息更新。

3分/条

萍乡名人

市档案局、市史志办

保障责任单位负责本栏目信息更新。

3分/条

人文风俗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保障责任单位负责本栏目信息更新。

3分/条

政务公开

政务要闻

各县区

各县区每日保障县区动态栏目信息。

1分/条(上限100)

市直各部门

各市直部门需每日保障部门动态栏目信息。

2分/条(上限60)

市广电发展中心

每日保障视频新闻栏目信息。

满分5分,每缺少一条扣1分

统计报告

市统计局

市统计局每月公布统计数据及分析信息各一条以上。

3分/条

财政公开

市财政局

保障责任单位每月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分/条

市招投标中心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应急管理

市政府办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重大项目

市发改委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政务公开

行政许可

市政府法制办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社会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建设局

各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公告公示

市直各单位

各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市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招投标中心、市供电公司

各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调查研究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各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价格监测

市发改委

保障单位每周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分/条

人事信息

市人社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重点领域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房管局

保障单位每月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分/条

重大项目

市发改委

保障单位每月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分/条

政府机构

市直各单位

各保障单位在领导、机构变更15个工作日内更新。

3分/条

专题信息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各保障单位承接市政府网站专题制作并做好该专题内容保障。

年终总分10分/个

在线服务

主题服务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市建设局、市消防支队、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萍乡支行、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动态类栏目保障单位每月至少更新一条信息。其它栏目信息有变动需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

3分/条

场景式服务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市建设局、市人社局

动态类栏目保障单位每月更新信息。其它栏目信息有变动需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

3分/条

绿色通道

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妇联、市农业局

动态类栏目保障单位每月更新信息。其它栏目信息有变动需在15个工作日内更新。

3分/条

互动交流

市长信箱

市信访局

保障单位每月至少上传四条信息。

3分/条

民声通道

市民声通道办公室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民意征询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各保障单位及时发布民意征询类信息。

10分/个

网上调查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

各保障单位及时发布网上调查类信息。

10分/个

市长热线

市信访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市民频道

市民生活

市直各单位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美食天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旅游出行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委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娱乐休闲

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委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健康生活

市卫计委

保障单位每月更新栏目信息。

3分/条

时尚购物

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家居房产

市房管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便民服务

市环保局

保障单位每日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分/条

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每周至少上传一条信息。

3分/条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建设局、市人社局、市供电公司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企业频道

招商动态

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每月更新栏目信息。

3分/条

招商产业

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优惠政策

市商务局

保障单位每年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投资信贷

市商务局、、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工业园区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保障单位每月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企业风采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投资指南

市商务局、市银监局、市人民银行、市工信委

保障单位需要及时保障栏目信息。

3分/条

旅游频道

旅游动态

市旅游委、武功山管委会

保障单位每月更新栏目信息。

3分/条

公园广场

市建设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旅行社

市旅游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宾馆酒店

市场监督管局、市旅游委、市城管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娱乐休闲

市场监督管局、市文广新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名优特产

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购物指南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美食小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美食特产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民俗风情

市文广新局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精品线路

市旅游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景区景点

市旅游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风景图片

市旅游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且信息必需包含图片。

5分/条

旅游常识

市旅游委

保障单位每季至少更新一条以上信息。

3分/条

辅助信息

天气预报

市气象局

保障单位每日更新信息。

满分5分,每缺少一条扣1分

(三)门户网站保障信息内容格式扣分情况

(1)因信息内容失真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条扣5分。

(2)信息格式不规范的扣分情况。

1.出现以下情况扣除2分

信息上传时效不足,如为了应付发稿量和内容保障考核,在一个星期将以往信息集中大量上传,则发现一例扣2分。

2.出现以下情况扣除1分:

①每条信息出现较大错误,如领导头衔、排名错误、语句逻辑严重不通等;②报送信息时如果为本单位产生的信息“来源”请填写“XXXXX单位”;如为转载的信息,“来源”请填写转载地址的名称。③撰写信息时请站在全市角度,尽量避免使用第一人称,如“我县、我区、我局”等。④撰写信息时间时,请将时间写清楚,如“X月X日”,不写“近日、日前”等不具体的时间。⑤对于报送信息的作者,均需署名撰写信息的第一责任人姓名,凡以单位名称或英文代码形式出现的信息均予扣分。

3.出现以下情况扣除0.5分:

①每条信息出现一般错误,如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等;信息分类严重错误、相同栏目下重复发布、单条内容分多条信息发布或转载其它毫不相关的信息充数的(包括文件类的信息);②信息内容排版不合规范,有碍网站内容传播和政府网站形象的;③信息字体字号设置不正确的(本网站规定的字体字号为:宋体五号字);④信息正文内容排版行距不正确;⑤信息图片设置超过网站页面的规格;(本网站的图片规格为:550*350像素,图片大小须在300k以内。)⑥信息标题格式不规范:信息标题重复、标题中出现标点符号等;⑦若使用表格上传图片,未去除边框的或图片未居中。

4.单条信息总扣分不超过信息所得分。

5.对于长期不发布信息的单位,如三个月以上没有任何信息发布,年度考核时扣5分。

四、考核分所占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比例及计算方式

1.更新修改已发布信息需报网站服务中心,未报不予得分。

2.每月扣分为按照考核指标扣分和信息内容格式扣分总和。

3.月度单位得分为信息发布数量乘以所在栏目得分标准减去每月扣分。

4.季度单位得分为当季度三月平均得分减去季度扣分项。

5.年度单位得分为全年四季度平均得分减去年度扣分项,得分如果大于或等于100分按100分计算。

延伸阅读

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

澳门特区筹委会关于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职位设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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