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
|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东政发〔2009〕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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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0-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
东政发〔2009〕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战略部署,加快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推动全市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坚持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工业规模迅速扩大,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但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工业发展增速下滑,石油及石油化工等重化工业比重较大、技术创新能力不足、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不快等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显现,提高工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工业调整振兴已刻不容缓。加快工业调整振兴是应对金融危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由大变强的必然选择。为应对工业面临的严峻形势,国家和省相继制定出台了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对接国家和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冷静分析困难和挑战,把握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推动工业调整振兴作为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定信心,积极作为,努力保持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业调整振兴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围绕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这一总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自主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技术结构调整、组织结构调整和区域结构调整,着力培植规模大、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突出的骨干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培育支柱产业,打造产业基地,努力构建以生态文明为特色,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现代制造业为支撑,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尽快摆脱经济增幅下滑势头,确保工业调整振兴走在全省前列,工业发展方式取得明显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增长速度取得大幅提高,实现发展动力由资源消耗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产业结构由低附加值的一般加工业为主向高附加值的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转变,企业经营方式由粗放经营为主向集约经营为主转变,产业组织形态由简单产业集中为主向现代产业集群为主转变。力争2009-201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地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
1.优化产业结构。以石化、纺织、轮胎、石油装备、汽车、电子信息六大产业为重点,围绕增加品种、改善质量、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突出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形成关联企业空间上相对集中、生产上分工协作、技术上互动创新、资源上互补共享、区域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到2013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地方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35%以上,产业素质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2.优化产品结构。深入实施名牌战略,突出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和知识密集型产品,提高石油钻机、抽油机、抽油杆、新闻纸、高支纱、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阴极铜、刹车片、成品油、烧碱等重点产品品质和市场占有率,大力发展集成电路芯片、功率半导体、摩阻材料、光伏太阳能、新能源汽车、汽车、风电装备等高新技术和现代制造业新产品,形成一批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力争5年内新创建山东名牌产品25个,中国驰名商标15件,山东省著名商标50件;创建1个省命名的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产量占全省10%以上比重的工业产品达到20种以上。
3.优化技术结构。加快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突破高端石油装备研发、高含硫原油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在化工、石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重点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力争到2013年,再创建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产品研发和精深加工能力。5年内,全市主要工业企业装备居国内先进水平的比重达到85%,其中居国际先进水平的达到50%;重点企业技术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5%以上。
4.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支持大企业带头运用信息化、带头拉长高附加值产业链、带头建立创新平台和技术联盟。发挥大企业的技术和产业溢出效应,按照专业化分工协作和规模经济原则,鼓励大企业在完善产业链、发展高端产品、原材料产品深加工上下功夫,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产业内适度集中、企业间竞合发展,以大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紧密配套的现代产业组织体系。力争到2013年,构建起产业带动作用大、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5117”企业梯队,即主营业务收入过200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100-200亿元的10家,10-100亿元的100家,亿元以上的700家。
5.优化区域结构。按照产业分工与协作的要求,实行工业化与城市化协调推进,以“四区一城”总体发展布局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八大产业基地”为框架,重点依托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加快基础设施配套,系统整合提升现有工业布局,加快建设特色产业集聚区,着力推进临港产业区和高端产业区发展,形成区域统筹、特色鲜明、错位发展、配套完善的工业布局体系。化工产业重点向临港产业区布局,东营经济开发区、东营区区域内原则上不得新上化工项目,现有化工企业因城市建设或治污需要搬迁的,要尽快制定搬迁规划;其他县区石化企业向下游延伸的项目可以在原地布局,原则上常减压不再扩大产能。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项目重点向高端产业区布局。
6.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高效生态发展定位,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资源集约节约水平,推行有利于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的循环生产模式,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大力推动科技含量高、能源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产业发展,构筑生态环保产业链,建立资源节约型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型城市三个层面的生态工业经济体系,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三、工业调整振兴重点
突出石油化工、纺织服装、橡胶轮胎、石油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六大产业调整振兴,加快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传统产业生产技术高新化、装备水平国际化、发展模式生态化,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集群化。
(一)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改造提升石油化工、纺织服装、橡胶轮胎三大产业。
石油化工产业。坚持大型化、集约化、基地化、精细化,重点以中海炼化山东公司为龙头,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充分发挥东营港的带动作用,争取国家布局建设千万吨级炼油及百万吨级乙烯项目,配套建设后续深加工项目。继续推动中海油整合地方石化企业,控制中心城及周边石化企业发展,突出差异化改造,鼓励企业向临港产业区集聚。抓住国际高新化工生产技术转让的有利时机,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高附加值特种化学品,形成东营临港石化产业集群,将中国石油化工(东营港)产业区建成大型现代化化工产品生产基地。充分发挥广饶、利津、河口、垦利四个县区的石化产业在产业基础、企业基础、资金和人才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加强对现有企业的改造提升,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石化产业园区。同时,大力推进石化与盐化结合,以华泰化工、金岭集团等企业为依托,发展有机氯、有机硅产品,开发功能性、特种专用聚氯乙烯树脂,推动石化、盐化向精细化工延伸。力争2013年全市原油一次加工能力达到2350万吨,烧碱产能200万吨,建成全国重要的现代化工基地。
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培育高档精梳、新型纤维纱线、高档面料、家纺、服装、产业用布等优势特色产品,完善纺、织、染、后整理及服装加工等一条龙产业链,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打造一批自主品牌,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纺织业加快实施以提高无卷、无梭、无接头和精梳“三无一精”比重为主要内容的改造升级。印染业重点推广高效、短流程、无水或少水印染技术和设备。家纺业重点发展阔幅特种整理深加工面料、专用纱线及辅料助剂。服装业重点发展防水、防油、防污、防静电等新型劳工服和高档男装、女装、童装、针织内衣等。产业用布重点发展无纺布复合透气膜、新型土工合成材料等。建设以东营经济开发区为载体的高端家纺、以广饶经济开发区为载体的纺织印染、以利津经济开发区和垦利经济开发区为载体的精纺服装三大特色产业区。力争到2013年,纺织“三无一精”比重达到80%,形成家纺产能1200万套,服装500万套,产业用布10万吨。
橡胶轮胎产业。坚持政府指导、市场引导、企业自愿、协会运作,搞好研发、原料、产品等方面的整合,扶持西水集团、万达宝通、金宇集团、永泰集团、胜通钢帘线、天轮钢丝、金泰集团等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培育大企业集团。重点发展全钢载重子午胎、半钢子午胎、工程子午胎和翻新轮胎等产品。突出培育广饶(大王、稻庄、广饶经济开发区)和垦利(胜坨)2个轮胎产业发展集中区。以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为载体,引进发展丁腈橡胶、氯丁橡胶等,形成我市合成橡胶生产基地。加快轮胎生产原料、补强材料、骨架材料、助剂和生产设备的引进、开发和生产,形成以轮胎生产为中心,集天然胶种植、合成橡胶、钢丝帘线、胎圈钢丝、橡胶助剂、轮胎胶囊、模具、硫化机、轮胎生产等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条。力争2013年汽车轮胎产能达到6000万条。
(二)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三大产业。
电子信息产业。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专用材料、集成电路、软件、电子元器件四大产业领域,加快实施七项重点专项工程,重点突破设计业,巩固提高封装和配套材料业,积极发展芯片制造业,引进发展平板显示、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及光缆等产业。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层次,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园与软件园两大省级产业平台,打造功能完备、拉动力强的产业聚集高地,实现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式发展。力争到2013年,全行业实现增加值5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新材料产业。重点加强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先进复合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力争在稀贵金属材料、电池材料、磁性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高性能陶瓷材料、新型环保节能建筑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有所突破,打造完善的新材料产业体系和产业链。力争今后5年,新材料产业的开发、应用和产业化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
生物医药产业。加快生物技术应用步伐,重点发展工业生物技术,在生物加工优化技术、生物工程下游技术、传统发酵产品优化升级技术、清洁生产与环境友好材料等方面实现突破。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生物药物研制,加快现代生物技术药物产业化进程,采用生物工程技术对现有生产品种进行科技攻关,提高发酵水平,降低消耗。力争2009-2013年,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7%以上。
(三)加快发展现代制造业。重点发展石油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三大产业。
石油装备制造产业。推动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开展战略合作,提高产品研发制造水平。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国外建立生产和研发基地,加强与美国休斯敦市企业的战略合作。鼓励石油装备骨干企业向上游石油开采业和下游工程服务业延伸,鼓励企业间的兼并、重组、联合。依托优势企业,加强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提高成套设备研发能力,积极实施大型海洋工程及配套装备等项目,重点发展海洋钻井平台、智能钻机、磁悬浮抽油机、连续油管、成像测井仪器、电潜螺杆泵等高附加值产品,形成集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石油装备高端产业链,构建以东营经济开发区胜利油田工业园为载体的石油装备制造高新区、以胜利工业园为载体的石油装备成套加工集聚区、以垦利经济开发区为载体的石油辅助配套装备加工区、以河口区经济开发区为载体的特色石油装备加工区等四个特色产业集聚区,打造全国最大、世界知名的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力争到2013年,石油装备制造业产值占到全国同行业的40%以上。
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加快吉盛汽车、东方曼汽车等项目建设,打造国内轻卡、SUV整车制造生产基地。专用车向专用功能强、技术含量高、多品种、小批量、重型化方向发展。拉长汽车配件产业链条,加快发展发动机、制动系统零部件、行驶系统总成及零部件、精密配件等四大类汽车总成零部件产品,引进汽车制动材料、车桥、汽车内饰等配件企业,形成零部件制造基地。围绕汽车生产企业配套和产品的再制造和可循环使用,建立汽车整车、零部件生产和代谢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有规模、有技术的零部件协作生产企业,构建汽车产业群。力争到2013年,整车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辆、专用车3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400辆。
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围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快能源转化利用核心设备研发。积极发展以恩德公司风力发电叶片为代表的风能装备制造产业,以泰克拓普多晶硅、LED封装和光伏太阳能电池为代表的太阳能利用和装备制造产业,以山东海利丰地源热泵为代表的地能装备制造产业,以胜动集团燃气发电机为代表的再生型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同时,依托“清洁技术与再生能源国际示范城市”建设,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打造黄河三角洲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力争2009-2013年,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和资金扶持。
1.制定石化、纺织、轮胎、石油装备、汽车、电子信息六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2.设立市工业调整振兴专项资金,支持引导重点产业整合、重大技改项目建设、产品升级、创新能力建设和企业重组等。具体由市经贸委、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各县区政府、市属经济开发区要视财力情况尽快建立工业调整振兴专项资金。
3.建立重点产业“四个一”推进机制。对石化、石油装备、轮胎、新能源四个产业实行一个产业、一个协会、一个融资平台、一个展销平台。
(二)加快推进企业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进口设备免税、贴息等政策措施,大幅度提高项目建设投资力度,力争今后5年工业投入每年增长20%以上,其中技改投入占50%以上。
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抓好现有企业技术改造,鼓励相同产品企业整合相关生产要素新上项目,突出专业招商和产业招商,大力引进“高、精、尖”招商引资项目,特别注重引进境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的发展实力和整体水平。
2.建立大项目服务直通车制度。实行重大项目集中代理审批制、市领导包项目责任制、定期通报考核奖惩制,一个项目一个班子,落实一名市级领导和一个责任部门,实行集中帮扶,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保障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对接国家和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争取国家和省项目资金支持。深化政银企合作,定期组织举办银企合作对接洽谈会。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国家、省、市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扶持项目做好信贷指导工作,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募集项目建设资金,并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意见》(东政发〔2008〕16号)规定进行奖励。积极推动和帮助企业利用企业债、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规范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对市内企业进行统一信用评级,“一方评级、多方认可”,各金融机构要将参考外部评级结果纳入信贷决策流程,为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
(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把自主创新作为工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核心和关键,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突出企业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投入,加快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大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名牌产品,全面提高产业技术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1.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支持企业加强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建设,创新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专业研发机构等科研条件建设,建成全省乃至全国生态工业领域重要的决策咨询和科技创新平台。抓好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实施大学科技园专项,打造全市生态产业自主创新示范园、全省现代服务业重点园区、国内一流大学科技园。围绕调整振兴重点领域,加强“黄河学者”、“院士企业工作站”等平台建设。
2.加大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和先进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实施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工程,加快功率半导体、海洋石油水下系统、多功能保水剂、风电设备、电子陶瓷材料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规模化应用。以企业研发投入为先决条件,由同级财政运用委托贷款、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列入省百项重点产品和百家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企业、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依托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新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资金在按照政策保证重点项目的同时,优先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领域技术研发和技术进步项目。3.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高校的科技合作,建设生态产业创新联盟,集中在高端产业区布局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带动石油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企业自主创新团队建设。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培训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培训。鼓励企业实行股权、期权等多种激励形式,促进科技人才向企业聚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的作用,扶持生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获取专利权和成果转化。
4.实施名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创建名牌,支持企业申报著名商标,获得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仅限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山东省名牌和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10万元。对通过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的区域,给予一定奖励。定期编制和发布企业名牌和著名商标名录,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
5.加快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导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的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根据需要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应有计划地开展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推进企业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培育骨干企业。以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为目的,深入实施大企业带动战略和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着力培育一批紧密协作配套的骨干企业。
1.推进兼并重组和大企业集团建设。分行业筛选5-6家带动能力和竞争力较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在资金扶持、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其以资产、资源、品牌为纽带加快兼并重组步伐,培育组建一批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金融机构开办并购贷款业务,有针对性地创新信贷产品、审贷模式和抵押担保方式。支持大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加强与跨国公司在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延伸、研发中心、营销网络等方面的合作,提升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能力。支持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对从事境外现代服务业及资源开发、生产研发类项目给予补贴;对企业到境外从事矿业、林业、农业等紧缺战略资源合作开发进行扶持。支持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各项优惠政策向调整振兴规划确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倾斜,适用于化工产业的优惠政策重点向临港产业区倾斜。
2.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扎实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信用评价、行业协会等服务体系,分行业筛选30家竞争力、带动力较强的中型企业和70家发展潜力较大、科技层次较高的小企业,引导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促其尽快做大做强。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中小企业信贷资金比重,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用好市县中小企业互助资金,积极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制定出台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设立专项资金,对信用担保机构代偿损失给予一定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给予奖励。探索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新型建管模式,完善服务手段,提高孵化质量。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区域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五)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把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作为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1.积极利用展会开拓国内外市场。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销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对市政府统一组织企业参加的津洽会、国际石油展、哈洽会、西洽会、西博会等大型展销会的摊位费,由市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具体参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强化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外经贸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东政办发〔2009〕32号)执行。
2.鼓励销售和使用地产品。将符合条件的市内企业产品及时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财政投资项目、政府重点扶持工程建设项目优先选用本地产品。鼓励市内上下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支持同行业企业建立购销联盟,吸引更多优质供应商、采购商参与到联盟企业购销网络中,提升市场竞争力。
3.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充分用好出口退税等政策,积极应对贸易磨擦和技术壁垒。对设立境外办事机构,在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到我市投资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自今年起3年内,每年由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和市财政局联合认定后,当年市财政给予10万美元的奖励。
(六)鼓励企业节能减排。鼓励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标准,抓好清洁生产和节能认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市政府节能专项资金额度,规范节能奖评审,每年对为全市节能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成果进行表彰奖励。严格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评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和投资。安排淘汰落后补助资金,支持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适时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提高限制类和淘汰类行业差别电价标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政策。认真执行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差别水价政策,建立以节水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
(七)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方面: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规定扣除和摊销。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允许加速折旧。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下调到3%。对向规模以下小企业特别是初创型小企业出租标准厂房,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给予减免房产税的照顾。节能降耗方面:经税务机关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按规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规定比例进行抵免;对于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允许实行加速折旧;对节能、节电、节水的资源节约型企业,纳税有困难的,经批准,酌情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照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对企业利用老厂房翻建多层厂房和利用厂内空地建造三层以上厂房,其缴纳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需要减免的,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市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09〕15号)执行;建成使用后次月起3年内,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给予减免房产税照顾。允许困难企业一定期限内缓缴税款。经有关部门确定,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五、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业调整振兴是一项紧迫、艰巨的重要任务。市工业调整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加强对工业调整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促进工业调整振兴摆到突出位置,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目标,抓好贯彻落实,在土地与资金供给、科技资源配置、产业链与创新链、人才链的结合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实现资源的优势集成和政策的配套联动。
(二)建立和谐的政企关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进一步研究市场、研究企业、研究行业发展。要高度关注和认真做好企业稳定工作,对濒临破产的困难企业,要建立联络员或督导组制度,及早介入,更多采用兼并重组的方式进行整合,避免简单处理。对破产企业要依法规范运作。要加强与企业家的沟通,及时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帮助解决遇到的土地、规划、交通、环保、资源等方面的困难,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规定。继续实行进企业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强制服务并强制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行为;严禁利用行政权力搭车收费、搭售商品或指定企业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推销的商品和服务;严禁强迫企业缴费参加指定的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等机构或单位不得违规重复操作,禁止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三)完善考核监督体系。建立与促进工业调整振兴相适应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把优化投资结构、强化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降耗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工作督查通报、责任追究和效能查处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工作重心转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工业调整振兴上来。对在促进工业调整振兴各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东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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