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提升攻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提升攻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提升攻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提升攻坚工作的意见

市安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共同努力,到2015年,全市化工园区(包括化工企业聚集的集中区或者工业区,以下简称“园区”)基本建立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安全保障功能基本完善;危化品企业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构建起以市、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和相关安全监管人员为主体,以科研机构、专家队伍为支撑的综合性危化品监管体系,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重特大危化品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减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伤害程度明显下降;危化品行业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日益完善。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园区规划建设和管理。

1.科学规划建设园区。各县区要结合本县区城乡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并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建设园区,及时调整不符合规划布局和产业定位、对周边公共区域安全有较大影响的园区,建立化工企业准入退出机制,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划要求、不具备安全准入条件、不进入园区的危化品项目建设。严格限制新建安全风险大、工艺操作水平落后和剧毒、高毒危化品项目。严格入园化工项目安全审查,严禁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

2.建立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明确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实施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协调解决园区内企业之间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园区原则上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每5年至少开展1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园区要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合理规划建设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和场所,构建一体化应急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园区内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要按规定安装自动控制联锁、报警切断、远程控制等设施。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企业在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进行决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各级各类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贯彻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其职务、岗位相匹配。完善考核机制,定期考核奖惩全体从业人员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2.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化“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进一步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企业,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工艺、设备管理,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安全措施;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控、应急等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深化“八项危险作业环节”专项整治。企业要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危险作业安全规范(AQ-3021-3028),全面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有效遏制危险作业环节事故发生。三是深化“四个重要化工过程”专项整治。企业要认真落实化工装置试生产和开/停车过程、生产要素变更过程、危化品储运过程、外来施工队伍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深化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危化品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按规定持证上岗;严格车辆安全状况检查,不能确保安全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上路;为运输车辆配备与运输的危化品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严禁疲劳驾驶、私自改型、无证驾驶,严禁超装、错装、混装。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危化品运输违法行为。

3.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要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每月通过信息平台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度至少聘请安全专家开展1次诊断式安全检查。

4.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工程。企业要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防范能力。将企业班组长、工艺操作人员、检维修人员纳入重点教育培训范畴,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全部持证上岗,实现培训考核全覆盖。

5.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企业要以安全观念文化、安全管理文化、安全行为文化为主要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三)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1.加强人员配备。各县区安监部门要至少有5名以上危化品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尽量调配有化工专业或有化工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安全监管力量。按照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选聘原则,进一步充实危化品安全生产专家队伍。

2.加强项目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安监、环保、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要认真落实项目并联审批制度,严格安全风险大的危化品项目立项、环评、安评、土地、规划等方面的审批工作,及时相互通报审批情况。建立危化品项目淘汰机制,力争3年内逐步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自动化技术改造难度大、投资规模小、设备工艺落后的项目。

3.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各级要积极通过与有关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和事故隐患排查协议等形式,实现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化、专业化。要定期组织专家深入企业,查找设备、工艺、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及建议。

4.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县、乡政府打非治违职责,着重建立村居排查机制,定期进行巡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每季度至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建设情况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建立督查机制,及时督查发现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建立宣传教育机制,广泛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严重危害性,及时公开查处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5.加强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完善危化品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配足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危化品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齐心协力抓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事故查处跟踪督导制度,对县区发生的危化品事故,除按规定实行分级挂牌督办、警示通报外,由市安监部门及时跟踪督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由市、县安监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适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县区要将危化品安全攻坚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每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半年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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