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菏政办发〔201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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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互联网上公开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载体。自全市政府网站体系初步建成以来,坚持以公共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指导思想,深入开展网上为民办事服务,在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部分政府网站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发布滞后,网上办事效率低下,网站安全防护系统脆弱等问题,甚至个别部门至今还没有建立自己的网站。为进一步搞好政府网站建设,推进政务公开,促进阳光政府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重要意义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政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的重要渠道,是联系政府与公众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具有重要作用。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体系建设。未建立政府网站的应尽快建立,个别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建立的,报市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统筹,对个别基础设施建设确有困难的乡镇和部门,要按照站群建设方式帮助解决网站后台技术支撑问题。已建成的政府网站,要突出政务特色,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不断丰富栏目内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行网上办事,拓宽互动交流渠道。要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电子政务大厅,逐步构建起以市政府网站为龙头、县区政府和部门网站为支撑的功能完善、便民高效、安全畅通、整体联动的市政府网站体系。
二、强化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全面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在具体工作中,要重点抓好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特点,围绕中心工作,确定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阶段性重点,充实完善公开内容,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要注重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要注重定期公开,时间跨度较长的阶段性工作信息,要确定时间节点,建立公开流程,按期在政府网站公开。要注重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上网信息要严格审核程序,转载非本单位制作和非本单位工作渠道收集的信息,要确保真实可靠并注明出处,确保转载的信息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权威。
(二)丰富信息公开形式。要注意研究网络媒体展现特点,综合采用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丰富多样的形式信息公开。要认真梳理、整合政府网站上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科学划分和设置栏目版块。要规范设置介绍本地区、本部门基本情况的栏目,便于公众查阅和了解地区或部门概况、机构职能、负责人简介等信息。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度报告及相关制度和规范,方便公众查找、利用。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深化公开内容,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澄清等,要建立回应社会关注热点的栏目,主动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解答疑问,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要充分利用网上新闻发布不受场地限制、节约成本、覆盖面宽、时效性强的优势,积极扩大网上新闻发布的应用范围。
(三)做好子网站维护和管理。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以本级政府部门网站和下级政府门户网站为支撑站点,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协同共建。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所属子网站管理,确保政府网站内容翔实准确全面。各子网站栏目、域名调整与修改、网页地址链接变更等,要及时告知门户网站,避免出现无效链接,确保支撑、共建栏目内容保障不缺位,关联信息同时发布、更新。
三、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在线办事能力
(一)建立完善办事服务内容体系。要按照公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需求,以行政服务事项为重点,社会服务资源为补充,梳理和整合服务项目,逐步建立公共服务分类目录体系。要充实和完善政府部门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结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与业务办理流程相关的服务内容,深化和拓展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监督投诉等在线服务事项。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有效聚合部门网站信息,打破政府部门界限,整合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交通、证件办理、企业开办、资质认定等系统资源,设计办事服务框架,建立办事栏目和便民服务窗口,针对不同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场景式的主题服务。
(二)不断提高办事服务水平。要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加快建设全市电子政务大厅,通过办事指引和页面链接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为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要加强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后台支撑系统建设,按照“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等在线办理模式,深化和拓展全市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等业务系统的应用。要加快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和电子监察系统与各部门业务软件系统的接口开发,实现未进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办事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和电子监察。要加强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实现跨地区、跨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要整理、补充行政审批申请表格的示范文本,建立健全网上预审、在线咨询、在线办理、并联审批、网上监察、网上评议等运行机制,提高办事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在充实完善行政审批办事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以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名称和职权依据,分步将梳理完成的行政权力事项在政府网站公开,探索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促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四、深化公众参与,广泛倾听社情民意
(一)加强互动交流栏目建设。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合理设置公众参与栏目,不断丰富互动交流方式,为公众参与互动交流创造条件。要通过市长信箱、公众监督信箱等,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积极开设在线访谈、热点解答、网上咨询等栏目,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要围绕政府重要决策和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开展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等工作,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要增强栏目的互动功能,网上咨询、公众论坛、公众留言等栏目中的咨询、留言类问题,能及时答复的应尽快在线答复;调查类栏目要公开调查结果及运用情况;访谈类栏目要合理确定举办频次,提前公开工作计划,做好预告,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要充分考虑公众参与的便捷性和人性化,对一些公众参与度不高、互动性不强的栏目进行调整或整合,简化注册登记和填报程序,最大限度降低参与门槛,方便公众使用。
(二)切实做好市长信箱办理答复工作。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www.heze.gov.cn/html/zmhd)是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专用电子信箱,是政府领导倾听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是建设阳光政府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要认真落实《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办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菏政办字〔2011〕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市长信箱办理工作机制,明确信件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的运转流程和工作责任。对群众来信按咨询、建议、投诉、举报、信访五个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对咨询类信件,由工作人员直接在政府网站上回复;对建议、投诉、举报、信访类信件,经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后,批转有关单位处理;情况比较复杂的,提请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处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承办部门接到领导批示处理单后,应认真办理,并详细填写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信件处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需要较长时间办理的,要及时向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说明情况,并定期报告办理措施及办理进度。答复语言要在规范、严谨的基础上努力做到通俗易懂,避免空话、套话;对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在答复中附上具体承办部门名称和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再次咨询;综合分析来信反映的问题,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涉及他人隐私、尊重来信人意愿的情况下,要挑选有代表性的信件进行公开答复,便于群众了解此类问题的相关政策和解决办法。要抓好综合协调,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疑难事项,应及时协调研究,防止相互推诿。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信件办理、答复情况。要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建立互联互通的信箱处理平台,实现在线办理、统计和自动生成问责,提高整体联动功能和办理效能。
五、强化管理,提高网站支撑保障能力
(一)规范网站设计。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要将政府或部门合法全称作为规范名称在首页显著位置标注,也可根据需要设计网站标志图案,域名要以“.gov.cn”结尾,并与本行政机关的合法名称或简称相适应。网站设计风格要美观大方、简洁庄重,实现政府网站共性与地方、部门特色的统一。网站页面布局要科学规范、重点突出,做到栏目设计合理、页面层级适度。要不断增加站内人性化导航功能,一般情况下,要保证用户最多点击3次就能获取所需内容。网站页面要适应主流浏览器版本的展现方式,提供简单易用的网站搜索引擎、网站地图、使用帮助等辅助功能,提高网站便捷性。
(二)加强网站信息安全保障。要加强网站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并适时进行安全防护产品升级换代。要定期做好网站系统安全测评和安全检查工作,制订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充分依托通信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平台,开展政府网站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高网站防篡改、防攻击、防瘫痪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上网,依法做好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保护。要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承办单位应向网站管理部门提供保密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和机关、单位负责人的审批意见,网站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应记录备查。要落实专人值守论坛、留言类栏目,避免出现不良信息损害政府网站形象。保密部门要指导督促行政机关建立健全网站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政府网站涉密信息的日常检查。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政府网站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明确检查要求和范围,细化检查措施,确保检查工作落实。
(三)增强技术保障能力。要密切关注新技术发展,根据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加强网络技术平台和重要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及功能性软件研发,推进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逐步实现相关政府网站之间网络技术平台的对接和业务应用系统的兼容。要采用网站运行监测技术手段,定时分析网站运行状态、网络流量、设备性能等重要指标,做好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要建设人工防范和智能扫描相结合的网站纠错平台,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虚假信息,防止网站被非法链接。
六、加强领导,建立政府网站建设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要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政府网站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网站建设工作中的难题。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落实具体建设、管理工作机构。网站建设、管理责任部门要科学制订网站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网站运行、管理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委托管理、服务外包等多元化的技术保障工作机制,促进网站建设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增强力量,加大投入。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政府网站管理岗位,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要加强政府网站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满足网站建设和日常维护需要。要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将网站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并将运行维护经费纳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统筹解决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经费。
(三)开展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市政府办公室、市经信委每年组织开展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年度绩效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纳入市政府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同时纳入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评价。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开展本级政府部门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形成有效的导向和激励机制,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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