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文号:泰政发〔2012〕16号
颁布日期:2012-03-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泰政发〔201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现将《泰安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泰安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总量调控,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及供应结构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2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420亩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8000亩以内,存量建设用地4420亩左右。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2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4569亩,其中,商品住房用地3893亩,保障性住房用地676亩(经济适用房用地120亩,公租房用地186亩,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370亩);商服用地2163亩;车站、广场、道路等基础设施用地21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0亩;工业用地5398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导向

(一)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积极做好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重点工程建设拆迁等用地供应,满足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推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模,合理把握供地时序,切实增强政府调控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和提供保障性住房的能力。

(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节约集约”的原则,合理安排用地时序,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和民生项目用地。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深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加大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第三产业用地供应,促进“转方式、调结构”。保障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用地,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土地供应,重点保障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加强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服务业用地供应。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土地供应。重点保障泰安高新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泰山工业园区、岱岳工业园区、大汶口石膏工业园用地供应,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的聚集效应。

(四)保障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保护、交通路网等项目建设用地,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综合功能。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公共服务与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五)实行片区开发,提升城市形象。按照“依法、惠民、可行”的原则,实行泰城城中村片区开发,保障土地供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跟踪管理,确保供地计划落实。对列入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项目,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计划执行情况要定期通报,因特殊原因影响计划落实的,应及时调整供应计划,并适时予以公布。

(二)突出供应重点,优化服务质量。对重点项目及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谋划,加强协调,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积极协调,督促用地单位限期办理供地手续,做到成熟一批、办理一批,能供尽供,提高供地率。

泰安市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doc

http://www.taian.gov.cn/zwgk/zfwj/zfwj_tzf/tzf2012/201204/t20120410_328673.htm

延伸阅读

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

澳门特区筹委会关于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职位设置的意见

关于印发遵义市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