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字〔2015〕42号
颁布日期:2015-06-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泰政办字〔2015〕42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政务信息在服务决策中的作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选题研究,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一)加强选题研究。把信息选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围绕领导的关注点、问题的关键点、工作的闪光点、群众的期盼点遴选信息题目,进行深入挖掘,使政务信息更加贴近领导决策、贴近工作一线,始终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各县(市、区),列入A类考核对象的部门和单位(见附件),每周一上午10点前都要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提报1-3条有价值的信息题目,其他部门要积极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线索,市政府办公室会商定题后,确定信息报送重点。提供的信息题目形成信息上报,并经省政府办公厅或国办信息刊物采用后,除采用得分外,每条信息题目另加3分。凡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约稿报送的信息,除对上报送外,择优在《政务信息专报》、《要情快报》或《泰安政务信息》中采用。

(二)提高信息质量。坚持以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点,突出经验类、问题类、建议类等调研类信息的报送,全面提高报送质量。经验类信息通过总结归纳,能够提炼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便于面上工作推进;问题类信息着眼于政策制定、制度设计、配套措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研判,透过表象看本质,把问题总结出来、反映上去,为完善政策、修订制度、推进落实提供依据;建议类信息遵循发展规律,用敏锐的视角和超前的思维,作好上级政策和本地实际结合的文章,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便于指导工作开展。

二、改进考核制度,建立有效奖惩激励机制

(一)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部门职责和信息来源,对列入考核范围的部门和单位(见附件),分三类进行管理考核,每一类划定采用达标分数。A类单位达标分为50分,B类单位达标分为30分,C类单位达标分为20分。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达标分值统一为200分。

(二)调整采用分值。根据突出上报贡献率和领导批示率的原则,对信息采用分值进行调整。

1、市级信息采用。《泰安政务信息》“普刊”采用一条计3分;《要情快报》采用一条计5分,“工作动态”类信息采用一条计1分;《专报信息》采用一条计7分。以上信息被市领导批示的再加10分。同一篇信息被多个市领导批示的,不累计加分。

2、上报信息采用。《省政务信息》、《省每日要情》被采用一条计10分;《省专报信息》、《特刊信息》单独采用一条计30分,综合采用一条计20分;上述信息省领导批示的再加20分。通过省政府办公厅报国务院办公厅,综合上报的每条计20分,单独上报的每条计30分,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每条再加2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的再加30分。上报信息多个渠道同时采用的,以最高计分为准,不重复累计。

(三)考核结果运用。

1、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实施用稿通报制度,对国办、省办采用的重要信息,及时以《政务信息用稿通报》形式通报给报送单位。建立短信通报和专报报告制度,定期将县(市、区)和部门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以短信方式通报给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将各位副市长分管部门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一次汇总,以专报形式报送相关领导。

2、表彰优秀信息。除对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以外,对国务院、省政府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或在市政府决策中发挥重大参谋价值,在解决市经济社会发展或民生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年底授予“政务信息特别贡献奖”,并按有关规定以适当形式进行表彰奖励,“政务信息特别贡献奖”每年评选1-2名。评选优秀信息稿件,每年按照一、二、三等奖评选部分优秀信息稿件。

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和A类考核对象的单位,年度内信息没被省以上采用的,取消评选先进单位资格;全年采用得分达不到标准分值的单位,在年底考核中予以通报。

三、优化工作环境,抓好信息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重视和关心信息工作,经常给信息工作人员出题目、交任务,及时解决信息工作遇到的困难,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随同领导调研、参加重大活动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提高信息科办公自动化水平,畅通信息采集和报送渠道,按需求补充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

(二)健全网络。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部门(单位)信息工作科室要切实加强与内部联系与协作,广泛收集、充分挖掘和利用好信息资源。探讨建立部门间深度合作的信息调研机制,充分发挥专业部门资源优势,对重大信息课题采取联合调研、委托调研等形式,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列入A类、B类考核对象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科室信息网络,明确兼职信息员,兼职信息员名单于7月31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备案。有条件的单位落实全员办信息制度,拓宽信息搜集渠道。创新建立政务信息QQ群、微信群等信息交流群,及时探讨交流信息题目,构建良好的学习、沟通、交流环境。

(三)强化培训。建立健全县(市、区)、部门信息工作人员上挂轮训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力量。将信息培训作为一种常态化机制,定期以研讨、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分层次搞好信息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信息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的交流与沟通,抽调优秀信息工作人员到省政府信息调研室学习锻炼。

附件:政务信息分类考核一览表

http://www.taian.gov.cn/zwgk/zfwj/tzbzwj/2015/201506/t20150617_571620.html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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