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枣政办发[2009]79号
颁布日期:2009-1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9]7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主要任务。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思想认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组织学习、掌握开展应急管理必备的知识与技能,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研讨加强应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养一批复合型应急管理人才和不同领域的专业人才。

(二)工作目标。将各级、各类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纳入各级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各级应急管理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形成以应急管理理论为基础、以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为核心、以提高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能力为重点的培训体系;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优化配置培训资源,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完善培训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建立以实际需要为导向,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注重实效、分级实施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格局。

(三)指导原则。一是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培训与应用的统一,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受训对象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分级分类,保证质量。依据各类突发事件和受训对象的不同特点及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级分类实施培训。三是整合资源,创新方式。充分依托、利用现有的培训资源,采取专题讲座、预案演练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四是规范管理,有序进行。制定完善培训方案,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培训评估和考核制度,加强应急培训管理。

二、具体培训安排

(一)领导干部。培训重点是增强其应急管理意识,不断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根据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工作总体安排,依托行政学院、党校以及社会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等,把应急管理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轮训课程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市政府应急办、市行政学院将不定期联合举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

(二)应急管理干部。培训重点是使其熟悉、掌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规程,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由市政府应急办组织培训。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提高其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组织协调、技术保障和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三)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重点是使其熟悉、掌握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求,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专题培训班,对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四)基层干部。培训重点是增强其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培训计划,把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应急知识和操作技能纳入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把触角延伸到社区、乡村、企业、医院和学校等基层单位,切实加强对属地和系统干部职工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五)企业负责人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企业负责人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区(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会同安监、国资等部门,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企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制订培训计划,采取统一集中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所属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经贸委联合举办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是使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提高其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和市安监局等部门要在职业技能鉴定中增加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的相关内容。

(六)应急救援队伍。培训重点是使其熟练掌握相关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具体工作按照部门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七)应急救援志愿者。培训重点是使其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其自救、互救和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的能力。具体工作由各区(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会同民政、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单位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推进培训手段现代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资源和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等手段,依托市行政学院、枣庄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培训,确保培训质量。适应情景模拟、应急演练等培训要求,在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中确定一批重点基地,加强功能建设,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效果。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市行政学院、枣庄学院及其他培训机构为依托,培养、建立一支熟悉应急管理、精通培训业务的教研骨干队伍,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师资保障。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中选定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按照优先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三)统筹安排使用培训经费。各区(市)、各部门要将各级、各类干部的应急管理培训作为重点培训项目之一,在现有的教育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保证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开展应急管理培训要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规范管理和考核。结合各级、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本着“少而精、能管用”的原则,明确课程设置、培训内容和标准。根据不同的培训目标、对象和内容,分别研究制订培训评估和考核标准。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现行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体系,统一实施质量评估和考核。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要认真制订和落实培训计划,确保顺利实现培训工作目标。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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