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同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同政办发[2015]68号
颁布日期:2015-06-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同政办发[2015]68号

关于印发《大同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方案》的通知

城区政府、南郊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为改善古城居民居住条件,也为了更好地推进古城保护和修复工作,特别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8日

大同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征收安置方案

一、项目的提出

大同古城作为两汉要塞、北魏京华、辽金陪都、明清重镇,是大同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不可再生、不可替代、不可估量的稀缺资源。但目前大同古城内基本属棚户区,主要以平房为主,涉及居民10461户,由于建设没有规划,房屋老旧,给排水、供气、供暖等市政公用设施配套不完善,不仅给大同古城造成脏、乱、差的现状,而且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造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大同古城的保护和修复,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传承历史文化、提高大同知名度、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的需要,也是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方式转变、科学发展的需要,更是着眼于城市长远发展,提升大同文化软实力和城市竞争力,打造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的需要。结合棚户区改造,实施古城保护,发展旅游经济,必将对大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影响。此外,加快大同古城棚户区改造作为大同古城保护和修复的重要内容,既是重大的民生保障工程,也是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扩大需求,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有效举措,是改善人居环境、发展旅游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

二、安置方式及办法

项目棚户区居民安置采用购买存量商品住房房源安置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一)采购方式:考虑到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系用于征收项目安置使用,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工作。由市房产管理局成立购买存量商品住房领导小组和谈判小组,在具体项目谈判过程中,由谈判小组负责根据《政府采购法》的采购程序规定,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协商谈判工作。

(二)工作流程:(1)成立专项谈判小组→(2)选择供应商→(3)提交相关文件→(4)选取评估机构开展评估→(5)确定评估价格→(6)组织具体洽谈→(7)最终报价方案→(8)购买存量商品住房领导小组审议→(9)拟定合同条款→(10)报请市政府审定→(11)发出通知书→(12)签订购买合同签订购买协议后,将房源下达各征收主体,由各征收主体与被征收户对接安置。

三、投资方案

1、征收范围及户数

本次征收范围为古城区内所有平房,拆迁总户数10461户。

2、征收总面积

根据调查,古城内每户的平房面积按30㎡计,征收总面积为30㎡×10461户=313830㎡。

3、安置面积

安置户按每户90㎡暂定进行安置。

4、购买商品房单价

由商品房开发商按地段类别成本价加2%的管理费和3%利润进行报价,暂定购买房4300元/㎡。

5、总购买商品房价款

90㎡×4300元/㎡×10461户=404840.7万元。

6、搬迁费

搬迁补偿按被征收的房屋不足30㎡按300元补偿,按两次支付。需要搬迁费300元×10461户×2次支付=627.7万元

7、项目需投资金额

购买房屋价款+搬迁费=404840.7万元+627.7万元=405468.4万元

四、资金构成

项目总投资405468.4万元,由银行贷款及市财政配套解决。

五、还款来源

主要是通过古城棚户区征收后的土地挂牌出让、商业开发、安置户补交价款等方式产生的利润偿还本息。以下就以安置户补交价款为例进行说明。

安置户补交价款

根据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同政发[2011]43号)规定:

(1)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面积不足45㎡的,45㎡以内补贴价保障住房,60㎡以内成本价以小换大,超出60㎡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2)迎宾街东南角(晨光花园南侧)安置区、平城街东南角(农牧机械厂)安置区、平城街西南角安置区、御河西岸(迎宾桥北侧)安置区、御河西岸(迎宾桥南则)安置区、御河西路北段(北岳中学东)安置区、滨河路西侧(五爱预制厂)安置区、商业学校安置区、高寒所安置区、魏都大道东侧(橡胶厂)安置区、魏都大道西侧(利群制药厂)安置区、黄花街东侧安置区:补贴价按1100元/平方米结算,成本价按2100元/平方米结算,政府限价按2800元/平方米结算,市场价按3600元/平方米结算。

(3)南环路南侧安置区、云波里东侧安置区、云波里南侧安置区、西环路西侧安置区、南环路西延南侧(新三中南)安置区、城北(东风里、酱菜厂)安置区、同泉路安置区:补贴价按900元/平方米结算,成本优惠价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政府限价按2600元/平方米结算,市场价按3400元/平方米结算。

(4)开源西街安置区:补贴价按900元/平方米结算。成本优惠价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政府限价按1800元/平方米结算,市场价按2600元/平方米结算。

(5)北辰西苑安置区、北辰花园安置区本区域内被征收人就地安置的,补贴价按900元/平方米结算;古城保护及旧城改造范围内被征收人选择在该区域安置的补贴价按600元/平方米结算。成本优惠价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政府限价按1800元/平方米结算,市场价按2600元/平方米结算。

根据调查,目前在(4)、(5)安置区无充足房源,考虑在(2)、(3)安置区域进行购买,价格按两个区域的平均价计,则安置的补贴价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成本优惠价按1650元/平方米结算,市场价按3500元/平方米结算。

计算每套房屋安置户需补交价款为15㎡×1000元/㎡+15㎡×1650元/㎡+30㎡×3500元/㎡=144750元。

因此,计算所有安置户补交价款为144750元×10461户=151422.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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