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法人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达市府办函[2012]11号 |
|---|---|
| 颁布日期:2012-0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法人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1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做好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由达州水文局作为达州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实施该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
达州水文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内容,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资金和质量管理,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
市水务局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水利厅关于切实抓好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1〕282号)要求,牵头负责新建项目的建设管理,督促各县(市、区)水利部门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工作,指导项目业主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资金配套、手续完善、施工协调等各方面帮助推进项目建设,努力为提高全市中小河流水文预测预报水平做出贡献。
项目建成后的维护管理按省上要求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