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广安府办函[2014]24号 |
|---|---|
| 颁布日期:2014-02-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以推动我市畜牧业持续稳步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切实做好基础免疫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养殖档案建档率达100%,免疫标识佩戴率100%。加强狂犬病、猪Ⅱ型链球菌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人畜共患病上升态势。奶牛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监测率达100%,城镇应免犬只免疫密度达100%,农村应免犬只免疫密度达85%以上。畜禽产地检疫面达100%,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率达100%。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抓好强制免疫。各区市县、各园区要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农村散养农户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为主、月月补免为辅、规模场按程序规范免疫的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坚持按照“五统一、五不漏”(统一发放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应免尽免,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标识到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对集中免疫时漏免或暂不宜免疫的畜禽进行详细登记,及时进行补免,不留免疫空白和死角,确保畜禽始终处于高效免疫保护状态。
(二)依托技术支撑,突出抓好疫情监测。充分利用现有兽医实验室条件,完善测报网络,采取重点监测与全面监测、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抗体监测与病原监测、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种畜禽场、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进行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强制免疫效果。充分发挥村级疫情观察员作用,强化A型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流调工作,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对监测出的阳性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处置,消除疫情隐患。要把监测工作与免疫工作相结合,对监测出的免疫抗体水平低的畜禽要及时补免。
(三)强化职能职责,突出抓好检疫监管。各区市县、各园区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管,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严格执行跨省调运畜禽及产品指定通道制度,对从省外调入畜禽必须严格查证验物,认真查验其耳标、检疫合格证明,并逐头实施临床检查,有效控制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蔓延。要加大活畜(禽)市场交易和畜禽屠宰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定期休市消毒、活禽销售不过夜、生猪屠宰驻场检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对疑似染疫生猪和检出不合格动物及产品要监督业主作无害化处理,严防流入市场。要加强对养殖场的防疫监管,指导其认真落实防疫制度、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养殖档案,规范养殖行为,定期开展消毒工作。要加大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经营、加工病害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防止疫病传播,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提升应急能力,突出抓好应急管理。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轮换,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今年,对防范H7N9禽流感、A型口蹄疫等疫情要有充分的准备。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认真核查疫情报告和举报信息。一旦发生疫情,要始终坚持“早、快、严、小”处置动物疫情的原则,迅速应对,果断处置,将疫情控制在苗头上、消灭在疫点上,不留后患。
(五)提高服务质量,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各级畜牧部门要加强行风建设,践行“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服务三农、奉献社会”的行业宗旨,弘扬“提升能力、真情为民、崇尚实干、坚守清廉”的行业新风,不断提高畜牧兽医队伍的公信力。要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对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相关政策,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岗培训制度,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稳步建设作风顽强、素质过硬、业务精良的动物防疫队伍。完善乡镇、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和动物疫情报告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乡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报酬补贴挂钩,以切实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完善兽医从业准入制度,清理整顿动物诊疗场所,扎实做好《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换发工作,促进兽医行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防控责任。各级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保护”的动物防疫观念,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防疫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领导,精心安排,周密布置,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全年的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划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做到防控工作政令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健全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区市县(园区)、乡镇(街道)层层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书,逐乡逐村逐户落实防疫责任,将防疫任务层层分解、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对应免畜禽实施全覆盖免疫。
(二)加大投入,完善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足额落实好免疫反应补偿、疫情监测、疫苗配套和应急演练等经费,配备兽医实验室运转经费,确保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扑杀及补助和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村级防疫员劳动报酬,完善村级防疫员选聘制度,吸纳懂业务、有素质、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充实村级防疫员队伍,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三)加强督查,保障防疫实效。各地要采取明察暗访、以暗访为主的督查方式,对“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除隐患。对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的要通报表彰;对组织领导不力、经费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