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凉府办发〔2011〕5号
颁布日期:2011-01-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凉府办发〔2011〕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州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创建服务业品牌,提升我州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加速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步伐,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国标委农联〔2007〕7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的意见》(凉委发〔2010〕12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我州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的和意义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是壮大服务业规模,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是服务业企业、行业规范服务行为,打造服务品牌,拓展市场,赢得消费者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大力推进,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发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一批服务业示范工程项目,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规范和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进而提升我州经济发展质量和总体实力,为全域凉山跨越式发展做强产业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根据服务业发展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需要的服务业标准体系,五年内标准覆盖率达到60%以上,确保提供的服务有据可依。

(二)贯彻执行有关的国家服务标准、行业服务标准、地方服务标准,五年内从设施、标志、环境、服务质量、管理等全过程标准实施率达到8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我州八大重点发展领域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制定30项以上具有我州现代服务业特色的地方标准。

(三)将试点工作与服务名牌工作结合起来。围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培养一批示范项目和典型工程,争创服务名牌,扩大试点的品牌效应。争取五年内建立国家级试点项目2个、省级试点项目10个、州级试点项目30个,开展省级服务业名牌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现代服务业名牌5个。

(四)探索服务标准实施的新机制,为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为全社会推动服务标准化发展提供经验。

(五)开展服务标准中介服务。搭建现代服务业标准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面快捷的标准信息咨询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技术支撑作用,培育和发展标准中介服务;建立标准化专家库,实施标准培训计划,培养一批既懂专业又懂标准的复合型人才。

(六)建立试点评价机制。试点期满,试点单位按照相关评估计分标准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可向凉山质监局提出评估申请,由相关专家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按照《服务标准化试点评估准则》的规定进行评估,对通过评估的试点单位颁发证书,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部门职责和任务

(一)凉山质监局负责牵头制定凉山州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凉山州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指导现代服务业标准的实施、推广、监管工作。

(二)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试点工作。选择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标准化试点;围绕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建立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使行政审批事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服务窗口、行为规范、工作监督考核等都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州工商局负责现代物流标准化和中介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积极筹备建立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型流通和工业企业专家组成的“凉山州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物流标准化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对州内物流企业进行调研,选择西昌等地有代表性的物流企业作为试点单位,逐步建立完善适合物流企业发展的物流标准体系;确定房屋中介、婚姻中介、各类事务所为试点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相关的中介服务标准,引导中介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州旅游局负责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在省质监局批准建立的两个“凉山州服务标准化试点”(邛海宾馆、名仁大酒店)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试点的相关建设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标准体系,不断规范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鼓励制定和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个性化的企业标准。

(五)州商务局负责商贸标准化试点工作。确定我州连锁商业零售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包括连锁经营的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仓储商店、便利店及相关消费品专卖店),指导试点单位按照规范要求,从商品质量的六大管理过程(采购、配送、门店商品、定牌商品、产品标签和使用说明、重点商品的持证查验)入手,建立在商品采购、配送、销售等业务流程中能实现商品可追溯性和动态监控的标准体系。

(六)州民政局负责社区、村镇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选择西昌市作为“和谐社区”建设试点,按照村民自治、生产发展、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要求,围绕社区服务中的物业管理、家政、沐浴、洗染、理发及美容、家电维修、养老、医疗、文体、商业、生活资料再生资源回收、治安等内容,制定并实施“和谐社区”服务标准,根据实战情况,完善并在全州推广。

(七)州卫生局、旅游局负责餐饮、住宿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将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与“凉山特色菜标准体系”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结合起来,选择有代表性的餐饮企业作为试点,建立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加快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规范化发展和老品牌企业的创新。

(八)州体育局负责体育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以健身休闲、竞技表演和运动训练等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制定实施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体育场馆等级划分和体育活动组织等服务标准,保证体育服务安全,提升体育服务质量水平,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服务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步伐。州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州长为组长,质监、民政、旅游、体育、工商、经委、商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凉山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县市政府要明确本地区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质监部门作为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引导试点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充分调动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真正取得成效。

(二)加强现代服务业标准的宣传与培训。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宣传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与基础知识,充分发挥标准化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要分行业建立专家队伍,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不断提升我州现代服务业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措施,加强试点的监督管理。各级质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建立跟踪制度,发现有不符合评估计分标准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限期整改或撤销其证书。抓好试点工作的过程控制和后续监督,日常考核中认真核实标准的实施情况,把试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形成工作有计划、服务有标准、实施有监督的试点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措施,总结和推广试点典型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通过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我州服务业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管理规范的服务业市场秩序,提升我州服务业的规模和效益,促进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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