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绵府函〔2011〕1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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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7-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绵府函〔2011〕1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绵阳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绵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绵阳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消防工作事关发展和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加强“十二五”期间的消防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绵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称《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贯彻执行《消防法》为主线,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统筹规划“十二五”消防工作,强化消防工作责任,优化消防安全布局,确保消防事业发展取得实效。本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消防事业发展回顾及面临的主要机遇和挑战
(一)“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回顾。“十一五”期间,我市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维护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得到夯实。全市新建特勤消防站2个(高新区特勤中队、经开区特勤中队)、普通消防站4个(安县、梓潼、北川、平武)、恢复重建消防站3个(江油、游仙、三台)。全市共投入3千余万元购置各类消防车及灭火、抢险救援器材;新建市政消火栓700余个。改造了绵阳市119指挥调度中心,建设了移动指挥平台,完成了“三远”工程建设,建成了350M无线同频同播通讯网络。
2、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得到发展。依托市、县(市、区)消防部队组建了绵阳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各地加强了事业性编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配备,落实了活动板房专职消防员,强化社区和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
3、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得到整治。各地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整改撤销省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2起,落实3起市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彻底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数百起,督促整改一般火灾隐患8万余起。
4、灭火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部队战斗力显著提升,共参加各类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5571次,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出色完成了2008年“5·12”汶川地震救援、唐家山堰塞湖避险疏散、2010年“4·14”青海玉树地震、“8·8”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害抢险救援任务;成功处置了2006年“5·21”南山印染厂火灾、2007年“9·4”江油市液化气槽车侧翻、2008年“6·26”安县金菽米业有限公司火灾、2009年“3·11”兰成渝输油管线泄漏、“6·16”绵广高速公路汽油泄漏、2010年“2·21”高新区万向灯饰批发城火灾、“5·10”绵吴路油罐槽车爆炸燃烧等重大火灾事故,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消防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机遇和挑战。
当前,全市消防工作面临新的机遇。一是国家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新《消防法》的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法律支撑。二是近年来我市消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进一步深化消防工作赢得了社会公众心理上的认同和支持。三是“5·12”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为城乡消防规划实施、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队站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四是全市经济发展状况良好,为消防事业经费保障和消防公共管理服务改革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二五”期间,绵阳消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当前消防工作还相对滞后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表现在:
1、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我市消防规划、消防队站、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道路、消防通信等基础建设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全市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不强,尤其是随着城市规划的调整,消防站布局不合理、消防装备投入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制约着消防事业的更好发展。
2、消防安全软环境不尽完善。公安现役消防力量严重不足,与日益繁重的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抢险救灾任务不相适应;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未形成规模;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意识有待提高,全市抗御火灾能力亟待加强。
3、火灾形势更趋严峻。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商业、交通运输、服务业的日益繁荣,全市高层、地下建筑数量激增,消防重点场所规模不断扩大,导致各种火灾致灾因素较多,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城中村”、老城区等场所及区域火灾隐患较为突出。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着力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水平,为构筑和谐绵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消防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装备不足和消防基础设施欠账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体系建设逐步深化;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能力和抢险救援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通知》(川办函〔2010〕124号)有关要求,全面加快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切实优化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2、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和检查考评责任。
3、夯实农村和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进一步夯实农村和社区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和队伍建设基础。
4、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和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二)夯实公共消防基础。
1、加快消防规划编制。2011年完成《绵阳市城市消防规划》修编,重点解决消防站布局不合理、消防指挥中心功能不全等问题;按照“县城有蓝本、乡镇有专篇”的县乡消防规划编制原则,在2012年完成全市所有建制乡镇和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2、加快消防通道规划和建设。依托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规划建设应急救援车道,确保应急救援车道畅通,满足火灾和应急救援车辆通行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设计、建设城市道路,确保间距、宽度、坡度及转弯半径符合要求。加快城市中心商业区、居民住宅区停车泊位建设,切实解决停车泊位占用、堵塞消防车道问题;商业步行街、小区车道入口处不得设置路障,消防车道上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设置障碍,为消防车辆通行及扑救作业提供保障。
3、加快消防水源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管网建设,确保“十二五”期间消火栓、管网建设与城市改造、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2011年建成市政消火栓509个,2012年建成市政消火栓465个。市政消火栓建成后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城市供水管理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市住建、水务部门要加强对市政消火栓的维护,确保消防用水。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市政消火栓的,应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各地要加快建设取水井、取水码头、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并于2015年前完成当地消防取水码头建设任务,确保全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全部达标。加强居民小区消防供水管网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重点解决居民小区消防供水管网等建筑消防设施无人管理、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4、加快消防队站建设。根据“十二五”期间我市城镇发展需要,新建消防特勤大队、战勤保障大队、消防培训基地、市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暨应急救援中队、农科区消防站、永兴消防站、梓潼消防站、盐亭消防站、教育园区消防站等消防站点。要确保消防站建设规模、规划布局与选址、建筑标准、建设用地、装备标准、人员配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相关要求(具体实施计划见附件)。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普及消防组织建设。在2011年底前全部完成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解决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并落实医疗保障及有关抚恤政策。
5、加快消防器材装备建设。各地要按照标准配齐配强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装备,重点为水上事故救援队、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救援队、道路交通事故救援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等救援队伍配备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器材装备,切实提高消防部队攻坚克难的能力。到2015年,全市消防部队个人防护装备和特勤装备达标率要实现100%,各执勤中队配备1-2辆压缩空气泡沫车,并配备消防部队登高平台消防车、高喷消防车、防化洗消救援车、大功率远程供水车、排烟消防车等特种车辆。
6、加快消防通信建设。2011至2012年,新建消防指挥调度中心及信息中心。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综合集成建设,完成KU卫星传输系统建设,建成单兵视频传输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和GPS全球定位系统,实现火灾抢险救援现场实时图像远程传输、救援作战远程指挥、调度功能。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地、各部门除抓好119消防宣传日活动外,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积极推动消防工作实现社会化。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每年要组织开展1至2次大型灭火或疏散逃生演练。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及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特殊岗位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各职业培训机构要把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考试内容。新闻、广电等单位要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应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当地政府及公安等部门,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到2015年,绵阳城市、农村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要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
(四)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定期排查整治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消防工作责任制,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各级政府要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和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其中: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次以上;政府领导每年带队检查消防安全不少于2次。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火灾隐患突出场所和消防安全薄弱地区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针对季节特点和重大活动保卫工作,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夜间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的查处力度。
2、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研究制定《绵阳市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规定》,消防部门要结合排查情况,按照标准和程序确定重大火灾隐患,并及时提请地方政府挂牌督促整改。各监管部门要督促火灾隐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根据公安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的意见,及时作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整改决定。对已挂牌的隐患单位,主管部门要责令单位增加安保力量,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彻底解决火灾隐患,确保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3、严格火灾隐患源头控制。有关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规划部门不予核发规划许可证;对不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城中村”建筑等,由规划部门牵头进行联合整治;依法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必须取得合格证明文件。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中无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产管理部门不予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以及文化、体育场馆等,其消防安全条件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民政、卫生、文化、教体等部门不予审批。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程序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公安消防等部门要严格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给予处罚;对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撤销。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大对消防产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严格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
4、鼓励和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积极参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五)加快重大危险源搬迁。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重大危险源单位379家,其中:储罐区危险化学品单位37家,占9.76%,生产类危险化学品单位5家占1.31%。随着城区面积逐步扩大,部分重大危险源处于城市中心区。要本着“科学合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尽快对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布局进行调整。对董家沟油库等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重大火灾危险源单位,由规划部门会同住建、安全生产、消防等部门,共同研究搬迁方案,尽快组织搬迁。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全面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以消防工作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为契机,健全政府部门对消防工作的宏观规划、统筹部署、议事决策、信息沟通、联合执法、检查督导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投入,保障有力。
消防部队是党委、政府直接指挥的公安现役队伍,在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消防部队建设,确保消防业务预算经费足额到位,并结合财政状况逐年适当增加。
(三)统筹结合,整体推进。
促进消防基础建设和消防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有机结合,把消防基础建设、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消防水源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等纳入重点建设项目体系,确保全市消防事业整体有序推进。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公安、住建、工商、文化、教体、广电、安监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定期组织开展消防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消防工作实效。
(五)发动社会,广泛参与。
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机关和家庭,广泛开展消防法制教育和消防安全宣传,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形成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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