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绵府办发〔20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改善农业生态和大气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业增效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推进秸秆全面禁烧,探索和建立集约、循环、高效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夏秋两季农作物收割期间秸秆全面禁烧。积极引导秸秆综合利用,坚持禁烧与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因地制宜,通过秸秆肥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等途径,力争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

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和市委宣传部、市目标督查办、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教体局、市文广新局、市地税局、绵阳民航飞行学院等单位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秸秆禁烧期间(每年4月20日至6月底及8月20日至10月底),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及装备进行集中办公。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等作用。

(二)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

各级政府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各园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禁烧工作责任制,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切实组织抓好本辖区范围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1.环保部门。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察,组织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焚烧秸秆行为要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制止;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工作。

2.农业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努力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综合利用目标。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规模农业,减少秸秆产生量;加大秸秆速腐技术示范应用力度;组织协调全市农作物秸秆的青贮、氨化,推广食用菌栽培,秸秆饲料化、燃料化等综合利用技术。推广秸秆还田新技术,扶持农机大户,组建农机服务队,培育秸秆还田专业村;指导各地全面组织实施机械化全量还田;协助科技部门做好全市秸秆还田的宣传推广和指导工作。

3.宣传部门。会同环保、农业等部门制定和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标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发改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推广工作,做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5.科技部门。支持开发、引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对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的新技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6.公安部门。负责加强敏感区域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有关方面并参与查处。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阻碍公务、暴力抗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当发生大面积焚烧有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时,组织消防部门及时做好灭火工作。

7.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核查。

8.城管执法部门。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引导,负责加强主城区周边、敏感区域的巡查,发现禁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9.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道路巡查,督促各地对高速公路沿线、国道、省道堆放秸秆进行清理,依法对在道路及两侧违规堆放、焚烧秸秆和在道路上打谷晒粮的当事人进行处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畅通。

10.气象部门。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相关气象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

11.林业部门。负责督促各地对通道绿化带及林间堆放秸秆进行清理;依法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路边、田间、地头树木甚至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2.教育部门。充分发挥学校自身优势,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小手牵大手”和“两书”(告家长书、倡议书)等活动,鼓励学生宣传倡议家庭、社会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13.文广新部门。负责对全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曝光。

14.监察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落实不力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行政问责。

15.目标督查部门。参与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级各地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16.经信部门。负责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政策,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对有关项目争取政策和资金给予支持,并监督考核各地落实情况。

17.税务部门。负责向上级争取制定、提供和执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绵阳民航飞行学院负责秸秆禁烧空中巡查监控,并将禁烧火点发现情况及时报市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

各级财政要安排落实秸秆禁烧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有效开展。

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财政补助力度,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尽快研究制定和完善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的财政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将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在技改、产业发展、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大力弓I导和积极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投入体系。

(四)探索多元化综合利用模式。

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总结经验,整体推进,尽快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整体突破。

重点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秸秆腐熟还田等技术。鼓励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大力发展食用菌秸秆基料化利用,积极支持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建设食用菌生产示范基地。有序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以农村集中居民区为重点,采取生物气化(沼气)、固化成型等技术发展生物质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适度发展秸秆发电项目。积极探索秸秆大规模工业化加工利用技术和途径。

(五)完善秸秆综合利用社会服务体系。

支持企业引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争取在秸秆机械化收割、打捆、粉碎、打包等方面取得突破;扶持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扶持发展秸秆还田机械、秸秆气化、秸秆加工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加强产、学、研、推有机结合,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服务体系,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六)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年终逗硬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逐级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禁烧网络。

秸秆禁烧期间,由相关市级领导带队,采取明察暗访、组织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并进行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对县市区、园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存在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行为的,按照《绵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绵纪发〔2013〕20号),严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农户焚烧秸秆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导致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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