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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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经济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0]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标准化发展环境,不断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标准化工作适用性和有效性,加强标准化与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推进标准化自主创新,促进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紧密结合,加快建立引领产业发展和适应市场需要的技术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的实施和应用水平;引导企业主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升全市标准化总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引导,国际接轨;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原则。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标准化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普遍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支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竞争力和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快捷高效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满足需要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基本形成;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标准转化率大幅增长,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显著上升,重点和优势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能力明显增强。
具体目标:到2015年,新制定和修订区域性地方标准20项;新建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5个以上、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10个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达到80%,大宗农产品安全指标采标率达到85%以上,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100%;内江承担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数量达到2个,主导和参与制定和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省级)5项以上,培训各类标准化人员1000人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标准提升工程。一是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二是鼓励、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社会团体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将专利技术和关键技术融入技术标准和优势产业领域企业联盟标准,发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技术优势。三是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并承担国际和国家标准化组织和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工作以及四川省专业标准化委员会工作,实现内江企业在制订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中的更多参与权与话语权。四是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大冶金建材、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医药化工、电力能源等传统优势产业和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的采标力度,特别是在新建项目、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时,要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全市企业产品质量。
(二)继续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一是坚持“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有效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围绕建设“成渝经济区绿色食品基地”,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加快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农业标准推广与实施力度,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三是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培育名牌农产品,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行为规范(GAP)”认证,促进优质农产品出口。四是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化工作,培育发展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把内江建设成为成渝经济区的绿色农产品集散中心。
(三)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结合内江第三产业发展特点,开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中介咨询、政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流通、餐饮、房地产、社区物业、旅游等重点行业的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范服务行业,提高城市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品位,为建设服务型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四)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进一步推进“东兴椒”、“田家紫皮大蒜”、“资中枇杷”、“内江蜜饯”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执法监督管理,引导企业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保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特色与声誉,促进我市特色农产品持续、健康发展,做强做大。
(五)开展技术壁垒和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借助“内江市企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广泛收集国内外各行业标准信息,建立技术标准网络平台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数据库,并充分发挥情报信息资源的作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和出口企业专家,加强对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技术壁垒和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建立健全破解国外技术性壁垒的联合应对机制和研究预警机制,增强我市出口企业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六)启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化试点工作。以“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和“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为契机,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各环节标准,探索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规范和标准体系,争取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话语权。
(七)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标准化中介服务组织,发挥标准化中介服务组织作用,做好标准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培训。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国际、国家和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活动,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能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重视熟悉国际标准规则、业务能力强、精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部门、行业协会和检测机构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逐步完善我市标准化专家信息库,为大力推进我市标准化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署、协调和加快推进本地和本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责任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取得实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加大对技术标准研究、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和推广等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力度,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鼓励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扩大经费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渠道投资格局。
(三)建立激励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确定的发展目标研究制定标准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标准化项目要纳入发改、经信、科技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对具有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和产品以及技术贸易壁垒等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成果,在科技计划的立项、验收评审、成果奖励工作时,优先予以支持。对标准化研究项目中取得重大成果的可参与内江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对开展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在认定和推荐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对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四川省名牌产品、四川省著名商标。同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凡主导制修订一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修订同一项标准的,按单一项目给予奖励;成功创建国家级(含省级精品项目)、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并通过考核验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对成功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单位奖励5万元。
(四)加快队伍建设。加快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内江市标准化专家库建设;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标准化人员培训;加强标准化执业和标准化学科带头人培养,重视标准化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建立有利于标准化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为标准化工作开展提供智力保障。
(五)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世界标准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加大对我市标准化工作成果的报道力度,增进社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提高社会各界的标准化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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