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网站评测考核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网站评测考核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甬政办发〔2015〕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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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网站评测考核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5〕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推动我市电子政务发展,决定开展2015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网站评测考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测工作
评测对象: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网站(见附件1)。
评测标准:将会同专业评测机构成立评测小组,严格按照县(市)区、开发园区管委会网站评测标准(见附件2),市直各有关单位(有网上办事)网站评测标准(见附件3),市直各有关单位(无网上办事)网站评测标准(见附件4)对各网站进行评测。
评测时间:5月份开展网站初评工作,对各网站建设情况提出评测意见及整改要求。6月份将评测结果反馈给各有关单位进行整改。8月份对整改后的网站开展网站复评工作。
评测结果:按照网站复评成绩,确定优秀网站(85分及以上)、良好网站(75分及以上)、合格网站(60分及以上)和不合格网站(60分以下),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为更好地突出优秀网站的示范作用,继续做好政府系统示范网站评选活动。按照30%、30%、40%的比例综合前3年的年度最终得分,对成绩突出且示范效果明显的优秀网站,酌情进行选取,并授予“宁波市政府系统示范网站”称号。被评为“宁波市政府系统示范网站”称号的网站将不参加考核工作。当年复评结果未达优秀的示范网站将被取消“宁波市政府系统示范网站”称号。
二、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复评结果良好及以上的网站(除示范网站外)。
考核标准:主办单位在网上聘请若干群众评议员。群众评议员按照群众评议调查问卷(见附件5),对各网站进行评议。主办单位聘请政府网站内容、技术等方面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按照专家考核标准(见附件6)对各网站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10月份开展群众评议,11月份进行专家考核。
考核结果:网站考核的总得分由评测初评分(满分20分)、评测复评分(满分40分)、群众评议分(满分10分)和专家考核分(满分40分)四部分组成,总分为110分。按照各网站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2015年度宁波市政府系统十五佳网站。
此外,主办单位将常年开展日常监测考核工作,通过发放问题通知单形式记录各网站存在的问题。各网站整改情况记入评测和考核工作。
三、评测考核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评测考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按照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持续做好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网站信息公开透明度、办事服务效率和互动交流能力,进一步推进我市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提升我市政府网站整体建设水平,让政府网站更好地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联系人:胡文琪、陈宏晓;联系电话:89182273、89182635;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网站责任单位名单
2.县(市)区、开发园区网站评测标准
3.市直各有关单位(有网上办事)网站评测标准
4.市直各有关单位(无网上办事)网站评测标准
5.群众评议调查问卷
6.专家考核标准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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