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息委关于继续延长对通过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的软件企业的资金资助时间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7-1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信息委关于继续延长对通过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的软件企业的资金资助时间的通知

各区县信息委、各软件产业基地(园区)、市软件行业协会、各软件企业:

《上海市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沪信息办法〔2002〕233号)实施以来,对加快本市软件企业素质工程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本市软件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高软件开发效率和产品质量,鼓励软件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国际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对通过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4级以上(含4级)国际认证的软件企业,继续延长资金资助时间到2010年12月31日止,资助金额不变。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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