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长电子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12-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牡政办综〔2006〕41号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长电子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长电子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综〔2005〕12号)要求,牡丹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已经开通市长电子信箱。市长电子信箱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办,负责办理群众致市长的电子邮件和省长电子信箱办公室交办的邮件。为切实做好市长电子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市长电子信箱邮件办理工作

市长电子信箱是市政府了解民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和信息反馈,实现与公众双向互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公众关注、社会反响较大的一项民心工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长电子信箱邮件的办理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市长电子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人员承担此项工作。对市长信箱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不得推诿,要在报结时限内办理完毕,答复发件人,并将办理情况和结果按要求反馈市长电子信箱办公室,确保交办的信访事项能够及时、有效地落实。

三、健全行政部门电子信箱工作网络

各地、各部门要在各自行政网站上设立县(市)、区长信箱和局长信箱(未设网站的单位,可在牡丹江政府网站上设立行政首长信箱),及时接收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快捷有效地服务群众提供条件。

市长电子信箱网站为中国·牡丹江,网址www.mdj.gov.cn,市长电子信箱办公室地址:市信访办二楼,联系电话:6915671、6924431。

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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