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1999年度献血指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1999-0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1999年度献血指标的通知

白山政办发[1999]9号

白山政办发[1999]9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1999年度献血指标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室、中省直企业:市献血委员会1999年度献血分配指标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献血是每个适龄健康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组织献血是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确保1999年无偿献血指标顺利完成。1999年度市本级各部门、八道江区、江源县无偿献血指标为各单位注册人数的7%,由市中心血站负责市本级、八道江区、江源县区域内居民献血的血液采集。其他县(市)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献血指标。附:1999年度市本级、八道江区、江源县献血指标分配表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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