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吉林市城区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吉林市城区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4-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吉市政发〔2006〕13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吉林市城区基准地价等土地价格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中省市直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证我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市政府决定公布实施吉林市城区及乡(镇)基准地价、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商业用地区段路线价、土地年租金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是指市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设定土地利用条件下,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时点上级(等)别的法定最高年期完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是指土地定级范围内,各级(等)别分用途或商业用地区段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商业用地区段路线价是指规定的各商业用地区段临街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二、基准地价主要作用。为各级政府宏观调控土地价格水平和制定地价政策提供依据;反映土地市场中地价变化规律,为土地使用者投资与开发决策提供依据;政府征收土地税赋的依据;评估宗地价格的依据。
三、本次公布基准地价的范围为吉林市城区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包括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石井沟街道、丰满街道、双吉街道以及城区16个乡(镇)所辖区域。
四、确定宗地的土地级别和商业用地路线区段应以土地级别图为准。商业用地分为六个级别,住宅用地分为七个级别,工业用地分为五个级别。商业用地以道路为级别界线的,高级别向低级别延伸一个宗地。土地级别图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参照区域末级执行。
五、基准地价的内涵。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以2005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分别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法定最高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和平均容积率,市城区商业、住宅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乡(镇)商业、住宅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市城区工业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乡(镇)工业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条件下的完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基准地价和商业用地区段路线价是指国有土地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包括土地取得费、开发费和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是指政府土地纯收益,不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征地所发生的税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执行土地年租金标准,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六、准确把握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商业、金融保险、餐饮旅馆业、其他商服用地等建设用地参照商业用地确定基准地价。工业、采矿、仓储、公共基础设施、瞻仰景观休闲、机关团体、教育、科研设计、文体、医疗卫生、慈善用地等建设用地参照工业用地确定基准地价。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中分摊的住宅用地、公寓用地等建设用地参照住宅用地确定基准地价。地下一层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按同类用途基准地价的50%确定,地下二层按30%确定,地下二层以下按15%确定。
七、本次地价为体现优地优用、优地优价的原则,确定了18条主要商业用地区段路线。凡使用路线区段内商业用地,必须执行商业用地区段路线价的评估价或租金标准。
八、工业用地设定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最低价,不设最高价。工业用地净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70%。工业用地毛地出让按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的评估价执行。
九、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底价由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净地出让按基准地价评估,毛地出让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评估),并由吉林市国土资源局集体研究确定。其中,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评估、集体研究确定出让底价后,以竞价结果确定成交价。中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执行统一的出让价格或租金标准。
十、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土地一级市场行为。吉林市土地年租金标准是确定租金的依据。其适用范围主要是:
(一)原划拨的所有经营性用地。
(二)临时性经营性用地。
(三)改变用途作为经营性用地。
(四)其他经吉林市国土资源局批准适宜租赁的土地。
(五)上述范围不含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
十一、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原《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城区基准地价及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00]16号)同时废止。
附件:1.吉林市城区基准地价
2.吉林市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
3.吉林市城区土地年租金标准
4.吉林市城区商业用地区段路线价、租金标准
5.吉林市城区乡镇分等标准
6.吉林市城区乡镇级别基准地价
7.吉林市城区乡镇分等基准地价
8.吉林市城区乡镇级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
9.吉林市城区乡镇分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
10.吉林市城区乡镇土地年租金标准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吉林市城区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基准地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商业用地
3880
2250
1420
990
670
470
住宅用地
2270
1470
970
670
480
380
300
工业用地
780
480
280
180
163
附件2;
吉林市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基准地价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商业用地
1405
810
420
300
210
140
住宅用地
709
524
334
220
170
110
80
工业用地
312
200
117
72
52
附件3:
吉林市城区土地年租金标准(商业用地)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一年
87
50
26
19
13
9
二年
170
98
51
36
25
17
三年
249
143
74
53
37
25
四年
322
185
96
69
48
32
五年
392
226
117
84
59
39
吉林市城区土地年租金标准(住宅用地)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一年
38
28
18
12
9
6
4
二年
74
55
35
23
18
11
8
三年
108
80
51
33
26
17
12
四年
140
104
66
44
34
22
16
五年
171
126
80
53
41
27
19
吉林市城区土地年租金标准(工业用地)
单位:元/平方米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一年
16
10
6
4
3
二年
32
20
12
7
5
三年
46
30
17
11
8
四年
61
39
23
14
10
五年
74
47
28
17
12
附件4:
吉林市城区商业用地区段路线价、租金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路线
区段
路线价
租金标准
基准
地价
出让金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一级
河南街
解放中路—和龙街
5990
3370
209
408
596
772
940
重庆街
保定路—-上海路—-吉林大街
5353
2997
186
363
530
686
836
珲春街
解放中路—北京路
5108
2870
178
347
508
657
801
光华路
南京街—吉林大街
4878
2745
170
332
486
629
766
解放中路
青岛街—南京街
4825
2710
168
328
480
621
756
上海路
重庆街—天津街
4416
2384
148
288
422
546
665
天津街
解放东路—青年路
4400
2376
147
287
421
544
663
天津街
重庆街—上海路
4157
2230
138
270
395
511
622
二级
北京路
福绥街—越山路
3360
1760
109
213
312
403
491
光华路
北大街—珲春街
3169
1647
102
199
292
377
460
四川街
上海路—解放东路
2545
1323
82
160
234
303
369
三级
中兴街
通潭大路—通江街
3087
1820
113
220
322
417
508
深圳街
滨江西路—恒山西路
2740
1370
85
166
242
314
382
吉林大街
华山路—恒山路
2290
1145
71
139
203
262
319
厦门街
恒山西路—吉林大街
2520
1260
78
152
223
289
352
遵义路
汉阳街—扬州街
2180
1090
68
132
193
250
304
四级
长春路
解放西路—黄旗街
1910
860
53
104
152
197
240
丰满街
丰满大桥—赤丰路
1230
550
34
67
97
126
153
附件5:
吉林市城区乡镇分等标准
等级
个数
乡镇
一等
分级
5
桦皮厂镇、乌拉街镇、搜登站镇、大绥河镇、缸窑镇
一等
1
孤店子镇
二等
4
江密峰镇、大口钦镇、前二道乡、左家镇
三等
6
土城子乡、太平乡、两家子乡、杨木乡、金珠乡、旺起镇
附件6:
吉林市城区乡镇级别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等级
乡镇名称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等分级
桦皮厂镇
654
439
267
341
217
153
168
110
78
乌拉街镇
585
398
256
308
194
146
154
102
73
搜登站镇
523
284
274
141
132
70
大绥河镇
495
278
262
133
130
70
缸窑镇
436
252
227
125
126
64
附件7:
吉林市城区乡镇分等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等别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一等
360
260
110
二等
240
160
76
三等
170
100
58
附件8:
吉林市城区乡镇级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
单位:元/平方米
等级
乡镇名称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
等
分
级
桦皮厂镇
197
119
70
98
59
40
55
34
23
乌拉街镇
166
108
67
85
52
38
51
32
22
搜登站镇
139
69
72
34
44
22
大绥河镇
131
67
69
32
43
22
缸窑镇
105
58
55
29
42
20
附件9:
吉林市城区乡镇分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格
单位:元/平方米
等别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一等
107
69
35
二等
70
43
23
三等
55
27
19
附件10:
吉林市城区乡镇土地年租金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等级
乡镇名称
年限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
等
分
级
桦皮厂镇
一年
12
7
4
5
3
2
3
2
1
二年
24
14
8
10
6
4
6
3
2
三年
35
21
12
15
9
6
8
5
3
四年
45
27
16
19
12
8
11
7
4
五年
55
33
20
24
14
10
13
8
5
乌拉街镇
一年
10
7
4
5
3
2
3
2
1
二年
20
13
8
9
5
4
5
3
2
三年
29
19
12
13
8
6
8
5
3
四年
38
24
15
17
10
8
10
6
4
五年
46
30
19
20
12
9
12
8
5
搜登站镇
一年
9
4
4
2
2
1
二年
17
8
7
4
4
2
三年
25
12
11
5
7
3
四年
32
16
14
7
9
4
五年
39
19
17
8
10
5
大绥河镇
一年
8
4
4
2
2
1
二年
16
8
7
3
4
2
三年
23
12
10
5
6
3
四年
30
15
14
6
8
4
五年
37
19
17
8
10
5
缸窑镇
一年
7
4
3
2
2
1
二年
13
7
6
3
4
2
三年
19
10
8
4
6
3
四年
24
13
11
6
8
4
五年
29
16
13
7
10
5
一等
孤店子镇
一年
7
4
2
二年
13
7
4
三年
19
10
5
四年
25
14
7
五年
30
17
8
二
等
江密峰镇
大口钦镇
前二道乡
左家镇
一年
4
2
1
二年
8
4
2
三年
12
7
3
四年
16
9
4
五年
20
10
5
三
等
土城子乡
太平乡
两家子乡
杨木乡
金珠乡
旺起镇
一年
3
1
1
二年
7
3
2
三年
10
4
3
四年
13
5
4
五年
15
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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