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政府关于印发华龙区清理整顿非法民办教育机构工作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华龙区政府关于印发华龙区清理整顿非法民办教育机构工作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 文号:华龙政文〔2007〕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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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10-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华龙区政府关于印发华龙区清理整顿非法民办教育机构工作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华龙政文〔2007〕85号
各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华龙区清理整顿非法民办教育机构工作集中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月八日
濮阳市华龙区清理整顿非法民办
教育机构工作集中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切实维护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非法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教基〔2007〕343号)及濮阳市教育局、人事局、公安局等九局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的通知》(濮教〔2007〕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受教育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为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非法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教基〔2007〕343号)要求进行,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最终实现构建和谐教育的目标。
二、清理整顿对象
全区范围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小学、非学历教育等各类民办教育机构。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再次排查整改(2007年10月9日—10月28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办)对辖区内各类无证办学机构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逐一登记,澄清基本情况,了解和掌握其类别、名称、地址、办学条件及存在的问题。区教文体委从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章程、教育教学、安全卫生等方面对各办学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分类清理。经评估,具备一定办学基础、符合规定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者,按照审批权限及法定程序,尽快给予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统一纳入正常管理;对基本具备办学条件,通过整改后能达到办学要求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补办有关手续。
(二)强制取缔(2007年10月29日—11月10日)。对不具备办学条件或拒不整改,而又不停止违法办学行为的民办教育机构,区政府组织监察、教育、卫生、公安、安监、城管、工商、人事劳动和保障、物价、民政、文化等部门成立华龙区清理整顿非法民办教育机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取缔。联合执法行动由区教文体委有关领导牵头,各乡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清理整顿活动按时完成。
(三)公布结果(2007年11月11日—11月30日)。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被取缔的民办教育机构名单,责令其停止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并妥善安置被取缔民办学校在校学生,解决好学校被取缔后的遗留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四)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为有效巩固清理整顿成果,促进我区民办教育规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将民办教育纳入管理范畴,积极做好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教文体委负责民办学校的统筹协调、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和民办学校周边网吧、书店等文化环境的治理工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进行审批、业务指导和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其教师和学生资格的考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民办学校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劳酬纠纷案件,会同教育部门负责民办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人事档案代理及表彰工作,做好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民政局负责对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依法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管;物价局负责对民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核定,颁发收费许可证并对其收费情况进行监管;公安分局负责民办学校的治安、交通及消防安全,对治安事件或消防事故及时进行处理,依法参与对非法民办学校的清理整顿;工商分局负责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的监管工作;卫生局负责民办学校食堂卫生、传染性疾病防治等监管工作;各乡(办)结合各自实际,对辖区内的民办教育机构纳入正常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这次清理整顿事关民办教育的规范与发展,事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正确认识清理整顿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了清理整顿非法民办教育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密切配合,统力协作,齐抓共管,务必使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华龙区清理整顿非法民办教育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主题词:教育学校管理通知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
华龙区清理整顿非法民办教育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继光(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何建中(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祖卫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进增(区教文体委主任)
靳卫军(区监察局副局长)
赵玉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曹红旗(区卫生局副局长)
张秋波(区安监局副局长)
刘爱玲(区城管监察大队副队长)
张衍平(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李自谦(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范世亮(区物价局副局长)
管世民(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德水(区教文体委党委委员)
孙国伟(岳村乡副乡长)
刘建锋(孟轲乡工会主席)
尚龙鑫(人民路办事处科技副主任)
屈伟振(中原路办事处党工委委员)
宋继锋(大庆路办事处主任科员)
刘勇(任丘路办事处副主任)
张聚省(胜利路办事处副主任)
卢香菊(黄河路办事处主任科员)
胡美英(建设路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文体委,办公室主任王进增(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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