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6年“微改革、微创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6年“微改革、微创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梅市府办函〔2015〕1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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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6年“微改革、微创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2016年“微改革、微创新”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2日
梅州市2016年“微改革、微创新”
活动实施方案
自2014年4月开展“微改革、微创新”活动以来,市政府各部门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推出便民利民举措、简化办事流程等,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干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9月9日市政府六届62次常务会议精神,为组织开展好2016年“微改革、微创新”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和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五个发展、四个全面”理念,紧紧围绕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从细节处着眼、从细微处创新的“微改革、微创新”活动,以富有创造性、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举措,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推动梅州加快振兴发展。
2016年“微改革、微创新”活动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符合中央、省委和市委深化改革的方向;二是把更好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作为工作目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搞花架子。市政府部门,包括其下属的与群众和市场主体紧密联系的服务单位、服务窗口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在推进微改革、微创新过程中,要做到“两问”、“两优”和“两提升”。“两问”: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即要根据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改革创新工作;二是要坚持问计于需,即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市场需求改革创新。“两优”:即要优化行政程序和优化办事流程。“两提升”:一是提升行政效率;二是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安排
“微改革、微创新”活动从2016年1月开始,2017年1月底进行总结评估。
(一)前期准备阶段。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微改革、微创新”项目计划。各单位所提项目包含项目名称、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等内容。
(二)启动实施阶段。市府办公室收集整理各单位报送的“微改革、微创新”项目并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印发后各单位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对本单位“微改革、微创新”项目措施进行细化完善并形成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多方宣传,广泛动员,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推进“微改革、微创新”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月底前,各单位对本单位“微改革、微创新”活动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对实施情况自行评估,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各单位落实“微改革、微创新”活动情况,以及总结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市政府督办室,市府办公室组织第三方调查评估,评估结果在市政府常务会议通报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微改革、微创新”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工作、释放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以科学的方法和良好的作风,狠抓“微改革、微创新”活动的落实。
(二)明确措施,落实责任。要结合单位实际,找准本单位“微改革、微创新”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围绕优化办事流程、做好便民服务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各单位要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落实责任主体,要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微改革、微创新”工作做细、做实,务求取得改革成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微改革、微创新”活动的宣传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将“微改革、微创新”项目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及时宣传项目进展动态情况。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大力营造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管理,跟踪督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所确定“微改革、微创新”项目的管理,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要不断总结、推广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市分管领导、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到所分管单位了解、检查、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活动。市政府督办室要加强跟踪、督办、评估工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在年终选择若干个单位在市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附件:梅州市2016年“微改革、微创新”活动项目表.xlsx
http://www.meizhou.gov.cn/zwgk/fggw/sfbgswj/2015-12-28/1451266844d159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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