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

新政办〔2006〕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5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为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的通知》(豫政办文〔2006〕2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05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05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府纠风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2005年度参评的62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重视,班子有分管领导、有专门办事机构、有工作部署方案、有落实措施、有评议档案、有服务承诺、有专项评议总结、有中长期目标和规划。

(二)群众认可情况。全省统一问卷调查中群众满意率、满意率提升幅度情况。

(三)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评议中自查自纠、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案件查处、建章立制、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及热线群众投诉办结率等情况。

(四)评议代表评价情况(包括暗访督导情况等)。

(五)年终纠风工作考核情况作为重要依据。

四、考核方法

根据2005年1万张问卷测评群众满意率、满意率提升幅度、政风行风评议代表暗访督导及年终集中测评满意率、政风行风热线办结率行风热线上节目率,结合各参评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整体情况(以各参评单位上报材料为准),进行综合考核。

五、结果确定

各单位综合考核成绩,以得分多少排序。列前10名者为2005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六、表彰形式

综合考核确定的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通报表彰,在2006年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并颁发“2005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匾牌。

七、工作要求

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年度综合考核是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单位形象,为搞好这次评选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基本标准,对参评单位做出评价,切实起到激励先进的作用。

(二)要严密组织,严格考评,严肃纪律,防止考核中出现新的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请客送礼等违纪问题的发生,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要坚持看变化、看成绩、看效果、看态度,全面科学地评价和衡量参评单位的工作情况。

各县(市)、区综合考核及评选先进单位可参照进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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