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党校南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公寓楼项目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509号
颁布日期:2015-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中央党校南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公寓楼项目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509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中央党校南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公寓楼工程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15〕11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建设项目。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使建筑形式、体量、色调等与周边环境、景观保持协调。

(二)应对工程涉及区域进行考古勘察;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地下文物遗存,应制定保护方案,调整工程设计,确保文物安全。

(三)补充文物影响评估报告、视线分析等。

三、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报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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