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林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474号
颁布日期:2015-04-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袁林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474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安阳袁林(袁世凯墓)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4〕19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袁林保护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充分,暂不同意该项目立项。。

二、对所报立项报告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补充文物保存现状描述以及面临主要破坏因素分析内容。

(二)补充文物环境调查资料。

(三)补充说明该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

(四)合理确定规划范围,明确取费标准,并据此核减规划经费。

三、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和上述意见对保护规划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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