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圣水寺室外地面和围墙保护项目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圣水寺室外地面和围墙保护项目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2663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圣水寺保护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辽文物[2014]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圣水寺室外地面和围墙保护设计方案。圣水寺保护设施工程建设方案需进一步完善,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二、对所报圣水寺室外地面和围墙保护设计方案提出如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修补地面铺装时,应注意新旧地面的结合,需考虑新铺设的面砖可能产生的沉降问题。

(二)地面铺砌建议用方砖形式,做好排水设计,逐步淘汰六角形地砖。

(三)按现有围墙形式补砌西侧围墙。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所报圣水寺室外地面和围墙保护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你局核准后实施。请加强对工程的监管,确保文物及其环境安全。

四、对所报圣水寺保护设施工程建设方案提出如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明确敬香院是否属于文物建筑,再确定相应的工程性质和方案编制单位,以及所需图纸深度。如确为文物建筑,则应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进行修缮和合理利用,并根据其保护级别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二)新建厕所规模应补充测算依据,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位置可调整至角落。

(三)进一步深化设计,并规范相关图纸。

五、应根据我局《关于圣水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2]392号)意见,尽快完成圣水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规划圣水寺各项文物保护、展示利用和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保护文物环境风貌。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09月24日

延伸阅读

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

澳门特区筹委会关于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职位设置的意见

关于印发遵义市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