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载激光遥感与三维可视化技术在荆州大遗址片区保护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机载激光遥感与三维可视化技术在荆州大遗址片区保护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4〕843号

湖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机载激光遥感与三维可视化技术在荆州大遗址片区保护中的应用研究立项的请示》(鄂文物〔2014〕1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机载激光遥感与三维可视化技术在大遗址保护工作中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理论与实践支撑,大规模应用推广的可行性不足,我局暂不同意机载激光遥感与三维可视化技术在荆州大遗址片区保护中的应用研究项目立项。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加强与专业考古研究机构的合作,选取典型遗址进行多种测绘方法的对比试验,采用传统考古调查测绘方法验证机载激光遥感与三维可视化技术测绘成果的可靠性,研究建立各类遗址、墓葬的激光雷达作用模型,待技术成熟后再行考虑在荆州大遗址片区推广使用。

三、请你局加强管理,根据我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共建协议》要求,逐步推动荆州片区大遗址考古、保护、展示和利用工作,并积极开展新技术成果在大遗址保护展示中的应用,充分发挥荆州片区的示范作用和带动作用。

国家文物局

2014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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