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支持“中国廉政文物精华展”借展文物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博函〔2010〕478号
颁布日期:2010-08-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请支持“中国廉政文物精华展”借展文物的函

办博函〔2010〕47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悠久的廉政传统,传播廉政文化,大兴反腐倡廉之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由中纪委、监察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主办,中国国家博物馆、上海博物馆共同承办的“中国廉政文物精华展”拟于2010年10月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

该展览为新形势下国家举办的反腐倡廉专题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办好展览,需临时借用相关文物参展,请各单位予以大力支持。具体事宜,由展览承办单位负责与各有关单位协商落实。

联系人:

中国国家博物馆陈莉(联系电话:010-65119340、13718631146,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上海博物馆吕维敏(联系电话:021-63723500转685、13564667389,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中国廉政文物精华展借展文物清单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download/tz_100811101.rar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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