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山西大学的函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教发函[2014]19号
颁布日期:2014-02-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同意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山西大学的函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山西大学的函》(晋政函〔2013〕1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山西大学,同时撤销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合并后,原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山西大学的专科部,继续保留专科层次教育。

望你省加强对合并学校工作的领导,做好统一规划,加大投资力度,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学校实验实训条件。

教育部

2014年2月7日

延伸阅读

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

澳门特区筹委会关于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职位设置的意见

关于印发遵义市旅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