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9-1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五条修改为:“公路路政管理经费应当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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