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和制定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和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应急预案对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市现行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都是2006年组织制定的。根据省政府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市政府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制定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按照《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由市政府应急办组织对《安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发布实施;参照国家、省总体应急预案中的专项应急预案目录,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修订我市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对照国家、省里的总体应急预案中的部门应急预案目录,由有关部门修订部门应急预案并由部门印发实施,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各县(市)、区负责本区域内的各类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从现在开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专班,落实责任,集中时间和精力完成预案修订任务。

二、明确要求,保证质量

1、市级预案修订要与国家、省级预案尽量保持一致,实现与国家、省级预案的框架体系对接。要从我市的实际出发,体现安庆突发事件的发生特点,突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增强针对性、操作性。要考虑与县(市)、区预案的衔接,指导、引导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2、预案修订工作要坚持科学化、民主化,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要高度重视预案修订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工作,使预案修订工作符合实际、指导实践。

3、预案修订过程中,各部门单位既要划清职责、明确分工,又要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形成应急工作的整体合力。各专项预案的承办单位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协办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配合。

4、预案的修订要充分总结历史经验,吸取以往的教训,要实行动态管理,在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

5、修订的应急预案要结合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针对性要强,操作上要方便,能够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并能在应急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力。

6、有些应急预案我市过去没有制定,实践中认为应该制定,所以我们提出了若干项应急预案目录,供相关部门参考制定。

7、目前已有几个专项应急预案已修订印发,也有几个专项应急预案已修订待印发;凡认为不需要修订的应急预案,请原预案制定部门书面文字说明,并加盖部门印章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明确时限,按时完成

要抓紧工作时间,保证工作进度,市级总体预案修订要在7月底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并报省政府备案。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修订由各承办单位负责,7月底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再印发实施。市级部门应急预案由各承办单位修订,经分管副市长审签后,8月底前印发实施。各县(市)、区总体应急预案必须在8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各县(市)区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及各县(市)、区、乡镇应急预案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强对有关承办单位预案修订工作的督办、监督和协调,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

四、几个注意的问题

1、将“突发公共事件”改为“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些突发事件刚开始发生时,并非都具有“公共”性质,但是政府必须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其向公共领域蔓延扩大或次生衍生为其他事件。因此去掉“公共”两字。

2、总体预案要增加“预防与应急准备”一章,体现突出“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的鲜明特色;强化先期处置职责和措施,细化事发单位、社会组织、基层政府先期处置职责,减少突发事件损失,降低突发事件扩大、蔓延;对应急处置的规定及其流程图要作修改调整和补充完善,使其更符合实际情况,更具有操作性。

3、专项预案修订中,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的规定,对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进行统一规范,避免应急处置等级划分的紊乱状况。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对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要进行相应调整,强调各预案之间的衔接、各部门之间的协同。

4、2006年制定专项应急预案15个,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的实际,增加10个专项应急预案。

附件:1、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2、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附件1

安庆市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预案名称

修订单位

总体应急预案

安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政府应急办

专项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类

1、安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市民政局

2、安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市水利局

3、安庆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市气象局(2011年)

4、安庆市地震应急预案

市地震局

5、安庆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市国土资源局(待印发)

6、安庆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市林业局

7、安庆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市民政局(2010年)

8、安庆市防御台风冰雹灾害应急预案

市水利局

事故灾害类

9、安庆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市安监局

10、安庆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安庆供电公司

11、安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市环保局

12、安庆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无线电管理处(制订中)

13、安庆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

安庆海事局

公共卫生事件类

14、安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市卫生局

15、安庆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市卫生局

16、安庆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市农委

17、安庆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8、安庆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3)

社会安全事件类

19、安庆市粮食应急预案

市粮食局

20、安庆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人行安庆支行

21、安庆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市公安局

22、安庆市处置劫机事件应急预案

市公安局

23、安庆市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市公安局

24、安庆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市政府新闻办

25、安庆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旅游局

附件2

安庆市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自然灾害类

序号

名称

修订部门

1

安庆市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市建委

2

安庆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农委

3

安庆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农委

4

安庆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农委

5

安庆市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

市林业局

6

安庆市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市气象局

7

安庆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红十字会

8

安庆市分蓄洪区防洪预案

市水利局

事故灾难类

9

安庆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建委

10

安庆市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市建委

11

安庆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市建委

12

安庆市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市建委

13

安庆市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交通局

14

安庆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交通局

15

安庆市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市经信委

16

安庆市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水利局

17

安庆市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农委

18

安庆市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市质监局

19

安庆市重大林业生态破环事故应急预案

市林业局

20

安庆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市安监局

21

安庆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市安监局

22

安庆市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市安监局

23

安庆市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公安局

24

安庆市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教育局

25

安庆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市安监局

26

安庆市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市消防支队

27

安庆市地方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市经信委

公共卫生事件类

28

安庆市医药储备应急预案

市经信委

29

安庆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市水利局

30

安庆市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核与辐射恐怖事件处置预案

市商务局

31

安庆市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市检验检疫局

32

安庆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

市食品药品

监管局

33

安庆市旅游行业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市外办

市旅游局

34

安庆市车船交通工具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市交通局

35

安庆市学生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流行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市教育局

36

安庆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置预案

市卫生局

37

安庆市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市卫生局

38

安庆市血吸虫急性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市卫生局

39

安庆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市卫生局

40

安庆市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市卫生局

41

安庆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医学应急预案

市卫生局

42

安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预防和处置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应急预案

市工商局

社会安全类

43

安庆市旅游涉外、涉侨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外办

市旅游局

44

安庆市发改委综合应急预案

市发改委

45

安庆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

市经信委

46

安庆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市商务局

47

安庆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市教育局

48

安庆市涉及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市民委

49

安庆市国家安全局应对突发事件情报信息工作应急预案

市国安局

50

安庆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司法局

51

安庆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

市财政局

52

安庆市政府主权外债危机应急预案

市财政局

53

安庆市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市人社局

54

安庆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商务局

55

安庆市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文广新局

56

安庆市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人行

安庆支行

57

安庆市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

人行

安庆支行

58

安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件监管应急预案

市工商局

59

安庆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

市文广新局

60

安庆市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市体育局

61

安庆市涉及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市宗教局

62

安庆市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安庆银监局

63

安庆市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市信访局

64

安庆市邮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市邮政局

65

安庆市处置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的预案

市公安局

66

安庆市防空袭应急预案

市人防办

67

安庆市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

市物价局

68

安庆市科技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市科技局

69

安庆市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应急预案

市公安局

注:以上拟定部门预案目录,供各相关部门参照、参考修订和制定,未列入的也可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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