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滁政办电〔20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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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工作的通知
滁政办电〔2016〕4号
天长市、明光市、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224号),经研究,确定天长市、明光市、定远县为2016年度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现就做好信息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县、市政府办公室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对政务信息直报工作具体负责,常抓不懈,并确定1—2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的人员,具体承担政务信息采集、整理、报送工作。
二、严把质量。要对照省直报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客观、准确、及时、规范地反映本地工作开展情况。要树立精品意识,注重信息质量和深度,确保信息主题鲜明、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要言不烦,一般信息不超过600字,调研信息不超过3000字。
三、突出重点。要注重信息工作规律,把握好信息报送重点。一是围绕中心,聚焦重点。主动了解掌握政策动向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编上报信息,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做好服务。二是围绕服务,聚焦热点。围绕政府工作的热点、焦点,努力发掘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高层次信息。三是围绕经验,聚焦亮点。抓住发展特点,突出本地亮点,反映基层的生动实践和创新实绩,在增强信息特色上下功夫。四是围绕改革,聚焦弱点。围绕经济社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调研,为各级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不断提高信息实用性。五是围绕问题,聚焦难点。对一些基层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开展调查,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做到喜忧兼报。
四、严格考核。我市将对照省直报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并加大对信息直报工作的支持力度。直报点所报信息必须同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直报点信息工作开展情况一并纳入县、市政府目标考核。如年度在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排名中处末位,将对信息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扣除信息工作得分。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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