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精致大气之城”建设(2013年—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精致大气之城”建设(2013年—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精致大气之城”建设(2013年—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精致大气之城”建设(2013年—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7日
“精致大气之城”建设(2013年—2015年)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精致大气之城”建设,市政府决定,全面实施“精致大气之城”建设行动计划。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精致大气之城”目标,明确重点任务,明确具体项目,明确推进目标,明确责任时限,拉开城市框架,提升城市能级,加快城市转型,建设亲山依水、适宜人居的生态园林城市。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5年,全面完成八大重点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目标,初步建立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建成功能完善、风貌雅致和管理精细的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建立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生活富裕的农村社区,重新展现秀美宜居的生态环境,努力成为顺应历史潮流、符合时代特征、彰显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点任务
按照“惠民生、管长远、提品质”的原则,实施八大重点工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点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推进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征迁安置房,探索建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新模式,全面改善城乡面貌和居民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的民生目标。
(二)中心城区畅通工程:主要是以解决市民出行难题为重点,通过加快中心城区道路建设,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停车场建设和道路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公交出行分担率,解决停车难等问题,探索建立城市交通规划、建设与管理等高效衔接的新机制,全面提高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
(三)区域交通枢纽提升工程:重点是推进铁路、港口码头、省道路网等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进一步拉开城市框架,推动沿路商业土地开发,提高城市价值,不断增强经济辐射力、城市承载力,努力成为突破区划限制、辐射带动周边的皖中南中心城市。
(四)新区活力工程:主要是通过路网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商场和公园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新区城市功能和生态功能,发挥新区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建成宜商宜居宜游的现代化新城。
(五)滨江区域整治工程:主要是通过实施大规模环境整治和文化旅游工程建设,全面改善滨江区域生态环境,形成滨江区域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和自然环境协调发展之路。
(六)美好乡村建设工程:主要是以“生态休闲田园化”为目标,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重点工程,建成一批房屋美观、环境整洁、配套完善、自然生态的宜居新村,进一步保护农村风貌、改善农民生活、提升居住环境,实现美好乡村建设“全省领先、全国示范”目标,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发展。
(七)城市品质提升工程:主要是通过全面实施规划,加快完善城市公用设施体系,提高市政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城市环境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努力打造适应形势发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近者悦、远者来”的城市新形象。
(八)魅力山水重建工程:主要是围绕“中国古铜都、生态山水城”的目标,依托江、湖、山、林、景等相互渗透的优势,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和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打造“半城山色半城湖、一江穿城两岸兴”的自然生态环境,努力构建显山露水的生态框架、依山亲水的环境空间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四、实施步骤
按照“保民生工程项目,保打基础、管长远项目,保在建续建项目,保上级支持项目,保有资金渠道项目”原则,从2013年起至2015年,每年分轻重缓急安排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并全面启动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精致大气之城”建设基础年(2013年):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心城区畅通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具体投资额以市发改委、市投融资办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为准。
(二)“精致大气之城”建设提升年(2014年):全面续建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心城区畅通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具体投资额以市发改委、市投融资办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为准。
(三)“精致大气之城”建设成效年(2015年):基本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心城区畅通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建设,具体投资额以市发改委、市投融资办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为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精致大气之城”建设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八大工程的建设,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计划下达、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按照“一个工程、一位领导、一套班子”的原则,明确各大工程建设的主要职责。即:市政府各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各大工程组织、协调和推进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负责做好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推进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牵头领导报告。近期,要根据工作任务,统筹谋划,尽早启动,强力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配合,切实做好工程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省级补助,市本级及县区、园区自筹及企业自筹。对于国家、省级补助资金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对于市本级及县区、园区自筹资金,按照市本级投资项目,县区、园区投资项目分别由市政府,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其中,对于市本级投资项目(除已明确市政府筹资或配套外)由各责任单位(含下属融资平台)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其余市级工程项目由市建投公司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对于企业自筹资金由各企业负责,市发改委、市投融资办等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参与“精致大气之城”建设行动计划。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将根据目标责任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投融资办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故意拖延不办或推诿扯皮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
附件:“精致大气之城”建设(2013年—2015年)行动计划
一览表
相关附件:
附件(“精致大气之城”建设(2013年—2015年)行动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一览表).doc
http://zwgk.tl.gov.cn/UpFiles/GA001/GA00102/201302_GA0010205022013020012709255215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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