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兰州新区保税区招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兰政办发【2013】343号
颁布日期:2013-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兰州新区保税区招商工作的通知

兰州新区管委会、市经合局、市各产业组:

为切实做好兰州新区保税区招商引资工作,加快保税区的批准和建设进度,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尽快取得工作成效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兰州新区、市经合局、各产业组要以出口外向型企业为重点,尤其把面向中西亚出口的企业,主要核心部件、原材料从国外进口和产品主要以国外为市场的“两头在外”企业以及装备制造和电子信息企业作为重点推进招商工作。当前尤其是要以出口中西亚的50家机电装备制造企业出口大户为重点,做好招商工作。

二、工作分工。市能源和新能源产业组、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组、文化旅游产业组要根据各自产业,对国内企业认真进行分析筛选,选择一批符合保税区入区条件的企业,明确重点招商对象及工作重点,调动招商小组做好对接联系工作。现代服务业产业组要以面向中西亚的贸易型企业、服务外包企业为重点,选择对接一批企业推进入区工作。兰州新区、市装备制造产业组、市经合局要针对50家重点企业做好对接、洽谈和邀请来兰考察等工作,确保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三、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此项工作由市级分管领导和产业包抓领导负责,各产业办公室和市经合局、新区招商部门作为责任单位具体推进。各产业组要在2014年1月10日前列出对接目标,做好任务分解,1月底前完成对接。承担50家企业对接任务的单位要逐个明确工作具体责任人,1月15日前完成对接拜访,1月30日前邀请企业来兰考察,争取尽快达成合作协议。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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