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市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市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市政府领导学法计划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4〕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领导学法制度,结合近两年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现就2014年市政府领导学法活动及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市政府领导集体法律学习采取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两种形式进行。全年计划举办专题法制讲座2次,时间为3月和9月;安排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4次以上,时间为5月、7月、9月和11月。
二、法制讲座
(一)讲座内容、时间及主讲人
1.“法治政府建设”专题
时间:3月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傅思明
2.“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法治精神,认真梳理依法行政推进思路”专题
时间:9月
主讲人: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才宝甲
(二)讲座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
市政府专题法制讲座在秦州剧院、市委党校礼堂举办,市长或分管市长主持,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三、会前学法
(一)学习内容
1.《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2013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2012年10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3.《甘肃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2012年10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4.《甘肃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011年5月27日省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5.根据需要临时确定的其他内容。
(二)时间和方式
会前学法一般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始前或审议某个议题前进行,时间约15分钟,参加人员为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等。学习时由市政府法制办或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就法律内容及背景做简要的提示性说明。
四、组织实施
(一)市政府领导学法活动由市政府秘书长统筹协调,市政府办和法制办具体承办;
(二)专题法制讲座前,法制办做好具体安排和主讲人的邀请、有关材料的准备等工作,确保市政府领导学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区、本部门的学法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需要和上级党委、政府安排,本学法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可相应调整。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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