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 | 文号:武政发〔2012〕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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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武政发〔2012〕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驻武各单位:
《武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武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完成甘肃省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甘政发〔2011〕82号)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和《甘肃省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完善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优化群众体育发展环境,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1.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稳步增加。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含在校学生)达到45.3%,其中城市居民达到5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45%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健身活动,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逐步提高。
2.国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明显增加。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
3.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较快发展。按照资源均衡发展的原则,市、县区、乡镇均建起1处以上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文体广场(体育公园、健身长廊),公共体育场馆(场地)配套相应的健身设施,形成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积极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市50%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35%的乡镇完成较高标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35个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争取“雪炭工程”项目1个。全市各级各类体育场馆达到152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
4.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充分依托市运会的举办提升全民健身活动内涵,深化拓展全民健身日、职工运动会、农运会、残疾人运动会、节假日、双休日体育活动圈的影响力,打造全民健身主题特色活动。大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网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骑车、登山、跳绳、踢毽、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
5.全民健身组织网络逐步健全。市县区普遍建立体育社团组织,其中90%的乡镇和60%的行政村成立农民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的成立可参照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条件和登记程序进行),80%的城镇社区建立体育健身指导站(点),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50%的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全市各级晨、晚练站(点)发展到410个。
6.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发展壮大。建立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100人,其中一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和技能有较大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开展,基本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7.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科学健身方法得到广泛推广,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工作扎实开展,针对个人体质状况所提供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逐步推进,公民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健身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8.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科学有效。探索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公民体质监测指导站,重点开展青少年、职工体质监测和跟踪分析;建立全民健身基础数据统计体系,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数据库系统,健全健身站点登记制度。
9.全民健身服务业实力大幅增强。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有较大幅度增加,全民健身活动和群众体育比赛逐步走向社会、走向市场,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
10.少数民族群众体育加快发展。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民健身组织进一步健全,群众体育骨干队伍不断加强。天祝藏族自治县20%的乡镇建成较高标准的农民健身工程。
三、工作措施
(一)着力营造科学健身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开办全民健身栏目,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制作播发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出版全民健身科普图书、音像制品,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大力倡导体育生活化、生活体育化,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各有关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安排专门时段播放广播体操、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太极拳(剑)等普及健身活动的节目,倡导科学健身。
(二)强力推进甘肃丝绸之路健身长廊建设。
以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建设为抓手,广泛整合我市地域、民族、文化资源,把丝绸古道武威段体育健身长廊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影响广泛、带动力强的体育精品项目,成为服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有力支撑。加大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力推进“四个一”(一市一馆、一县一中心、一乡一站、一村一场)工程建设,逐步缓解全民健身场地不足的问题。特别要加大武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全民健身路径示范点建设,在经费投入、设施建设、器材配备、人员培训上予以倾斜。加强城市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必要的体育场地和活动室。积极争取国家“雪炭工程”、农民健身工程、全民健身中心和全民健身户外营地等项目,实现体育资源均衡布局。创新管理机制,整合体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创建一批具有武威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鼓励具有浓厚的民间、民族、区域特色的地方,开发一批诸如沙漠健身、红色运动会等新颖的体育健身活动项目,实现“一地一品”。
(三)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以“全民健身日”为契机,扎实开展“全民健身在武威”群众体育系列活动;继续抓好“五个百万人群”、“全民健身周”传统体育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不断增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积极倡导和推广公园体育、街道体育、广场体育、家庭体育、节假日体育和趣味体育,推进群众体育大众化、生活化、长效化。定期组织举办各级全民健身综合运动会,创新办赛模式,采取社会招标、企业冠名和联合开发等形式,逐步将全民健身活动和群众体育比赛推向社会、推向市场。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体育大会,全省智运会、农运会、民运会、职工运动会、大运会、中学生运动会、残运会等大众性体育比赛,认真办好本市的民运会、农运会、残运会和职工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带动全民健身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积极促进全民健身协调发展。
1.加快发展青少年体育。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纳入学校教育考核主要指标。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锻炼至少1小时。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体育、体育智力开发和课余体育训练,办好各级各类业余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坚持全市中学生体育竞赛制度,促进学校体育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2.加快发展职工体育。充分发挥行业体协、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职工体质监测活动。开展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提高其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
3.加快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办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和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活动。公共体育设施为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老年人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机构和体育设施。
4.加快发展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方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做好残疾学生体育工作,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
5.加快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健全各级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加大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力度,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乡。挖掘、整理、继承、推广我市传统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在少数民族地区广泛开展以民族体育项目为主的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的国内、国际交流,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单项赛事。
6.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各级人民政府将发展农村体育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的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我市农村人口众多,要建立以农村体协为纽带、乡镇为龙头、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乡镇文体站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利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
7.加快发展城市社区体育。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城市社区体育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城市街道和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创建组织配套、管理规范、活动有序的全民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户外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营地等,不断改善社区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体育健身公共服务。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体育健身指导站、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组织,培育发展基层体育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推进社区体育健身站(点)规范化建设,扶持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高体育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整合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和街道辖区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社区体育与单位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五)着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加强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和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及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依托业余体校、公共体育设施建立市、县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体育行政部门要在全民健身组织注册登记、工作指导及办公用房、体育设施、工作人员、活动经费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支持全民健身组织建设。
2.建立和完善全民体质监测体系。健全体质监测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日常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依托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各类综合性体育中心,建立市、县区“体质监测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网络,为群众提供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定等运动健身指导。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现状调查、全民健康状况研究、全民体质监测制度,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继续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继续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达标活动。
3.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科研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科研机构,扩大研究人员队伍,研发、推广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建立公民健康证书证章激励制度,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4.建立和完善健身志愿服务体系。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营造良好的科学健身指导氛围,扩大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5.建立和完善体育设施管理体系。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场馆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和有关单位给予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露天体育场、公园体育健身场地要免费向公众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深化公共体育场馆的公益服务,通过向团体开放、设立公益场、举办公益比赛等,不断提高群众对体育场地设施的满意度;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场馆的统计、指导和服务,引导经营性体育场馆逐渐向周边社区提供公益服务,不断优化体育资源的使用效益。
(六)着力实施全民健身实事工程。
1.实施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大力培育职工健身示范基地、社区(乡镇)体育生活化示范基地、学校场地开放示范校、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指导示范站以及各类先进个人典型,推动全民健身向纵深发展。
2.实施全民健身信息工程。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全民健身网站,发布各类全民健身资讯、活动信息等内容。
3.实施全民健身培训工程。加强全民健身专业技术和素质培训,提高全民健身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标准和技术等级制度,严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体系,成立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修改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项目推广、活动组织、信息咨询、业务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要求,市政府成立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本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县区的全民健身工作,同时要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本计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系统、行业也要依据《甘肃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共同推动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形成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体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方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确保财政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将全民健身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各级人民政府对于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的日常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贯彻落实中央支持甘肃省藏区等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体经字〔2010〕591号)精神,积极争取国家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经费扶持,特别是对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地区体育场馆(场地)设施建设的扶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比例和额度的审计监督,保证60%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计划,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三)整合体育资源。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规定,将城乡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建造体育健身设施;已建造的体育健身设施,不得挪作它用。进一步加大以健身苑、点为标志的全民健身设施的发展和创新力度,重点建设中小型、专项型、适用性强的体育场地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的利用率。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腾出或开辟体育设施,为职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四)引导健身消费。鼓励和引导市民体育消费,扶持和发展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为各种人群提供多种需求的健身服务。规划并建设运动休闲聚集区,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和健身休闲业。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推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书制度、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和体育健身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健身服务规范,提高体育健身服务水平。
(五)推进法治建设。体育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神圣职责,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规范以全民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资格证书的认定和管理,逐步完善全民健身类行政审批制度,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提高法治水平,做好全民健身的长效管理。
(六)加强成效评估。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成效评估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并于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体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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