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水乡特色发展示范片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建设水乡特色发展示范片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3〕8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建设水乡特色发展示范片区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建设水乡特色发展示范片区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动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以下简称为“水乡经济区”)全面建设,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选取了水乡新城片区、中堂风情岛片区、高埗中心涌片区、万江龙湾滨江片区、道滘大罗沙片区、望牛墩赤滘口河西岸片区、洪梅洪屋涡水道西岸片区、麻涌华阳湿地片区、石碣水南唐洪片区、沙田穗丰年水道片区等10个片区作为重点打造的水乡特色发展示范片区,通过统筹示范片区规划设计、土地利用、景观建设、特色村塑造、标志性岸线打造、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全面开展。根据水乡经济区现状,结合各片区统筹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把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打造成“广东省幸福导向型产业发展的示范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的特色区域、穗莞合作的重要平台”的定位要求,统筹推进水乡经济区的城乡规划体系构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建设、产业转型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区域内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等要素科学配置,改善和增强水乡经济区协调发展的环境优势、承载能力,确保实现“一年良好开局”,着力打造东莞发展新的增长极,为实现“三年初见成效”和高水平崛起打牢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水乡生态特色。坚持环境为先水为魂推进示范片区建设,充分挖掘各片区的资源特色与优势条件,率先实施环境整治再造,开展水生态修复,重点通过特色村塑造和标志性岸线打造工程,再现岭南水乡的独特自然人文风情。坚持以绿为脉,“沿河、沿路、环村、进园”开展植树造林和生态恢复,从点线面三个层次提升水乡经济区绿化水平和档次,重塑天蓝、地绿、水净的岭南水乡风貌。

(二)突出产业引领发展。以各示范片区为引领,坚持存量调整和增量提质两手抓,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动水乡经济区传统产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方向转变,提升传统产业的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同时着力引进和培育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高质量项目,推动水乡经济区产业加快更替升级。

(三)突出统筹示范效应。通过统筹推进各示范片区的产业布局规划、“两高一低”企业退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特色村、标志性岸线、生态景观林带、重要景观节点及农田公园建设,优化传统产业发展、引进优质项目,全面提高各片区发展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形成若干样板,确保实现“一年良好开局”,同时为各镇街全面推进水乡经济区建设提供示范,为“三年初见成效”奠定基础。

三、示范内容

(一)推进土地统筹。以统筹规划为龙头,以市财政投资为引导,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在10个示范片区积极探索市镇合作、镇企合作等多元开发模式,不断改进征地拆迁办法和补偿方式,引领水乡农地等各种用地有效整合,推进土地二次利用,建立利益共享和合作发展机制,形成统筹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

(二)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以中心涌综合整治项目为试点,加快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为综合治水探索经验,形成示范。完善截污配套管网,探索分布式污水处理,健全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开展水体生态修复,还原水乡自然生态特色,全面巩固和提升水环境的治理成效。按照开展水乡经济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率先在10个示范片区开展整治工作,在2013年底前全部消除片区内非法禽畜养殖场、黑烟囱和无证无照污染企业、违法建筑、“六乱”现象、环境卫生死角、违法用地、农田窝棚、村庄建材和垃圾乱堆乱放乱丢,实现片区内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乡景观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明显优化。

(三)塑造特色村落。选取中堂四乡村和湛翠村、洪梅梅沙村、道滘大罗沙村、麻涌新基村、望牛墩扶涌村等6个肌理较为清晰、格局较为完整的村庄,通过优化环境、细化管理、拓宽河道、推塘变湖等方式,延续和织补村庄原有肌理,逐步恢复古老街区风貌和韵味,并结合旅游文化和商业发展打造独具特色的岭南水乡村落,为全面推进水乡特色村建设工作提供示范。

(四)打造标志性岸线。选取万江都市岸线、洪屋涡水道岸线、华阳街前涌岸线等较有特色的岸线,分别作为都市休闲水岸、传统文化水岸和乡村风情水岸的代表,结合水乡经济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植树造林和“两高一低”企业退出等工作进行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打造标志性岸线,形成以绿色植物为主体的沿河景观体系,营造极具水乡特色的滨水景观环境,重现岭南水乡的独特风貌。

(五)推进农田公园试点。根据各片区农田现状,通过试点,不断推动农田规划布局优化,因地制宜将其打造成为农田公园、科普基地、休闲度假场所等,提升农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而提高周边地区的城市价值,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

(六)建设生态景观林带。在示范片区、特色村的各个生态节点以点推进,在沿江河两岸及沿道路两旁以线推进,在农田公园、池塘湿地、河涌滩涂、屋前村后等区域以面推进,全面加快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并优先选择水乡本土植物、耐水植物种植,塑造水乡自然生态特色。

(七)规划建设重要景观节点。在10个示范片区内,各选取一些生态肌理较好、位置上近路显眼,且对区域整体景观提升明显的重要景观节点进行重点打造,推动各片区的自然、文化、土地等资源系统整合,体现各片区不同的风貌特色、创造片区间差异化的标志性景观,为片区统筹开发、招商引资、持续发展奠定环境基础。

(八)加快推动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退出。研究提出各片区加快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退出的工作目标和计划,执行严格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依法查处超标排污企业,开展电镀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提高造纸行业中水回用率,从源头上杜绝工业废水产生;完善节能减排补贴措施,研究建立“两高一低”企业退出的补偿、鼓励机制,加快淘汰不符合水乡经济区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后产业和落后产能,腾出足够空间用于发展优质项目。

(九)着力优化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示范片区的宣传推介和招商选资,大力引进和培育符合片区产业定位的都市农业、电子商务、健康服务、休闲旅游等现代产业,发展“周末经济”,壮大独具水乡特色的幸福导向型产业。以穗莞战略合作为契机,主动承接广州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转移,推动传统优势产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努力实现传统产业降低能耗、效益提升、技术领先。

四、工作步骤

(一)特色村、标志性岸线、农田公园、生态林带和重要景观节点的规划建设。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4月)。各有关镇街要在市规划局的统筹指导下,根据各自的现状特色,做好片区整体规划,并迅速确定各特色村、标志性岸线示范主题和各片区农田公园和生态景观林带、重要景观节点的选址,做好详细规划,分别单独形成规划成果,明确特色村整体发展蓝图、发展方向、建设条件、建设策略、建设重点和标志性岸线的河岸整体风格、分段功能引导、游憩休闲设施布局,梳理形成子项目库,确定操作方式及实施主体,完成工程的初步设计,初步确定拆迁范围和拆迁规模,并同步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

2、方案确定阶段(5月上旬)。各有关镇街把示范片区初步规划,及特色村、示范性岸线、农田公园、生态林带、重要景观节点等初步设计成果报市规划局初审。初审后,市规划局提请市水乡办会同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住建局、水务局、环保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农业局、城管局、林业局、东实公司等有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查把关,并提出纳入市财政补贴建设项目,连同市发改局组织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意见,一并提交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市财政补贴建设项目和镇街自行负责建设项目,并报市确定市财政补贴项目的建设规模(即估算)。同时,由市水乡办牵头,会同市有关单位初步完成各项建设指导意见和验收评选办法。

3、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12月中旬)。项目工程概算及预算审核通过后,正式启动特色村、标志性岸线、农田公园、生态景观林带和重要景观节点的建设工作。除万江都市特色岸线中南北通道南线靠东莞水道一侧地区岸线建设工程纳入横向通道南线工程,由市规划局负责规划设计,市城建局作为实施主体进行建设外,其余示范片区建设工程由属地镇街作为规划设计和建设主体自行组织实施。各示范项目要根据市审定的建设方案,倒排工程工期,制定项目工程进度计划表,加快推进建设。市规划局、住建局、城建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做好建设过程中的工作协调和监督指导,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年底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进一步完善特色村、标志性岸线、农田公园和生态景观林业带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验收评选办法。

4、验收评选阶段(12月下旬)。12月下旬,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验收评选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10个示范片区中的特色村、标志性岸线、农田公园和生态景观林业带建设工程进行排位验收,评选出“示范片区建设优秀奖”,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对未达到方案标准要求或未完成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视乎情况取消所提供的各项资金、政策支持。

(二)土地统筹开发、“两高一低”企业退出和招商选资。

1、土地统筹开发。由东实公司牵头,规划、国土、城建等部门配合,系统梳理水乡经济区的土地情况和地上建筑物情况,进一步完善水乡经济区土地统筹方案,10月初前初步构建起示范片区内土地统筹开发、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并编制好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块或合作项目要加快转入实质性合作开发阶段,力争在年底前基本完成10个示范片区的土地统筹工作。对需要拆迁整治的,要明确拆迁范围和规模,提供准确的土地统筹和拆迁基础测算数据。

2、加快推动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退出。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经信局等部门,于7月初前完成10个片区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的调查摸底,提出水乡经济区各镇街“两高一低”企业退出的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两高一低”企业汇总表,制定“两高一低”企业退出的具体时间表。对“两高一低”企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市有关部门要协助、督促其加快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升级换代,加快转型升级。

3、开展招商选资。依托水乡经济区招商联盟,立足大项目、优质项目,优化片区内投资环境,大力招引符合水乡经济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积极宣传水乡经济区内土地、财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争取年底前引进培育一批项目,推动广东省幸福导向型产业发展示范区初现雏形。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10大示范片区建设是科学整合水乡经济区发展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水乡经济区各镇街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水乡经济区建设“一年良好开局”的重要载体,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统筹发展的共识,清醒认识10大示范片区建设的紧迫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及早谋划、积极推进,力争早见成效,为全面推进水乡经济区建设形成良好示范。

(二)落实资金保障。参照我市“整山”工作的做法,示范片区所需资金由市镇共同筹集,除市已明确资金安排的高埗中心涌片区和万江龙湾滨江片区外,其他片区的建设,征地拆迁费用由属地镇街负责。各镇街可通过与东实公司合作开发,借助东实公司的平台有效融资解决征地拆迁及相关示范片区开发建设所需前期资金。同时,由市财政局会市水乡办等单位研究提出对各相关镇街开展土地统筹工作给予贴息扶持的具体方案。6条特色村塑造示范工程按市镇1:1的比例投入建设,每条村市财政投入资金封顶1000万元。10大示范片区内经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由市财政补贴的标志性岸线和重要景观节点,所需资金从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2013年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

(三)简化审批流程。鉴于10大示范片区建设事关水乡经济区建设“一年良好开局”,意义大,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打破常规,在依法规范运作基础上突破创新,提高效率。一是简化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流程,由项目所在镇(街)直接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发改局初审后报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确定市财政补贴建设项目和镇街自行负责建设项目,同时征得负责规划、国土、环保、水务、节能评估和财政资金安排等部门同意,明确有关前置手续按“绿色通道”并联办理。再由市发改局根据需要组织专家、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并委托市财政局审核投资估算,报市审定,明确市财政补贴项目投资规模(即估算)。二是提高初步设计、征地拆迁启动、施工图设计等三个阶段的审批效率,在规范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压缩概算审批、施工图审查、预算审核等环节的审批时间。三是相关项目概算经批准后,由市发改局根据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切块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年度财政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将其列入2013年财政投资计划。

(四)明确责任分工。市水乡办要加强对示范片区建设的统筹,着力在示范片区的规划成果审核、“两高一低”企业退出、土地统筹开发、特色村方案设计等重点环节上构建共同把关、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并着力抓好工作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工作统筹和具体指导,在政策、规划、建设、资金等方面为示范片区建设提供强力支持。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提高示范片区建设工程的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各镇街要把示范片区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机构、人员、任务、责任、进度落实到位。要明确工作重点和难点,按照轻重缓急灵活有序推进,力争早见成效。市水乡办、财政局要共同做好经费审核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到位。市审计局要依法加强对有关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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