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梅市府办函〔2015〕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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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2015年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2015年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08号)精神,按时完成我市2015年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任务,结合实际,制定2015年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底,市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4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30%以上;各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25%以上,网上办结率达20%以上;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所有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2次,7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加快拓展移动应用业务,正式发布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并逐步在全市推广应用。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进一步提升办事效能。不断提高我市分厅与省主厅的互联互通水平,实现全市网上办事过程数据集中监测,实现自建业务系统与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基本建成并逐步推行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
(一)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目标。
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4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30%以上;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
(二)各县(市、区)目标。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25%以上,网上办结率达20%以上;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居委会)网上办事站点的应用。
二、主要任务
(一)市网厅牵头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任务。
1.优化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参照修编后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优化和改造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系统,按规范要求实现我市分厅的事项目录信息、办事过程信息与省主厅同步(7月底前完成)。建设数据监测系统,与省主厅数据监控系统对接。推进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确保数据及时交换到主厅。部署应用省统一的认证平台,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认证平台互联互通。(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照省公布的通用审批事项子项完成市级网上办事事项进驻。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做好职能和权责梳理,完善应进驻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逐步规范各种审批表格。指导县级权限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3.加快推进进驻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加强分厅及部门业务系统改造、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尽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加强宣传和应用普及,引导公众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负责。
4.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依据省编制的手机版建设规范,对我市分厅手机版系统进行改造,接入省主厅手机版系统。推动我市手机版应用开发与数据共享,提供移动审批功能,整合部门移动应用业务,拓展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渠道。(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负责。
5.加快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建设应用。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基本建成并逐步推行我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负责。
6.推进本级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应用。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建设电子证照系统,根据2015年电子证照服务目录推进市级部门证照电子化。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重点领域,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减少纸质申报材料提交。(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负责。
7.完善网上办事分厅内部监察功能。按照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要求对本级部门审批服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部门内部对审批和办事过程的全流程监控,以及对办事绩效、廉政风险和投诉处理的同步监测、实时预警、在线督办,并将我市网厅与省通用的电子行政监察系统、行政效能投诉网无缝对接。各级分厅要动态公开本级各部门权力清单,将具体行政行为方式、方法、步骤、时限和受理人、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等基本要素及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作为监督内容固化设置在网厅中。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监管制度,实时监督检查本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情况,及时对系统发出的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及时整改纠正发现的问题并按要求进行反馈。按照归口负责、分级办理的原则,由各部门及时受理“我要投诉”栏目中群众反映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反馈问题处理情况。(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监察局、市信访局牵头负责,市编办、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参与。
8.加强运行管理和安全防范。出台市网上办事大厅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网上办事大厅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构建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监控系统,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确保网上办事大厅平稳安全运行。(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
9.加强宣传推广。与梅州日报等媒体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大对网上办事大厅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探索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体验网上办事。(12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牵头负责。
(二)市直业务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本级部门自建系统与市分厅平台的互联互通。按规范要求完成本级部门自建系统与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对接,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实现办事过程和结果数据与网上办事大厅同步。(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牵头开展本系统通用行政审批事项子项的细分工作。加强与下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做好职能和权责梳理,统一并完善本系统应进驻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逐步规范各种审批表格,指导本系统内县级权限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
3.加快推进垂直业务系统对接工作。积极主动与上级(国家及省)部门沟通,做好国家及省垂直业务系统与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对接,实现办事过程和结果数据与网上办事大厅同步。(12月底前完成)
4.加快推进进驻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加强业务系统改造、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尽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加强宣传和应用普及,引导公众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12月底前完成)
5.配合完善手机版改造。梳理本部门适合手机办理的业务和应用,优化再造手机办事流程。(12月底前完成)
6.配合做好市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办事人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办事过程信息、办事结果证照(批文)信息及部门可供订阅公开信息的统一归集,为办事人提供信息主动推送、办事温馨提醒、申报材料重复使用等个性化服务。(12月底前完成)
(三)各县(市、区)工作任务。
1.加强本级部门自建系统与市分厅平台的互联互通。按规范要求完成本级部门自建系统与市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对接,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完整,实现办事过程和结果数据与网上办事大厅同步。(12月底前完成)
2.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照省公布的通用审批事项子项完成本级网上办事事项进驻。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做好职能和权责梳理,完善应进驻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逐步规范各种审批表格。做好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
3.加快推进进驻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加强业务系统改造、业务流程优化、申报材料精简,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尽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办事人到现场次数。加强宣传和应用普及,引导公众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大力提升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12月底前完成)
4.加快推动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本着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原则,梳理出一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事项,通过授权或委托等方式,下放给镇政府或驻镇机构行使,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申报材料,压缩承诺时限,从而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基层群众办事。(10月底前完成)
5.完善镇(街道)村(居委会)网上办事站点。结合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点)建设,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居委会)网上办事站点的普及使用,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宣传和培训,引导群众使用。(9月底前完成)
6.加强宣传推广。与本地媒体加强合作,进一步加大对网上办事大厅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探索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体验网上办事。(12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充实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力量。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制定2015年网厅建设工作方案。各地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集约化原则,加强经费保障,支持本级政府部门推进网上办事系统升级改造和对接。
(二)加强检查督办。
市、县(市、区)监察机构负责网上办事大厅电子行政监察,充分利用网上监察平台,实现对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自动监测,重点围绕提高网上全流程办理率、网上办结率、投诉处理满意率以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对各地各部门网上办事综合绩效和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情况进行监控、分析、督办。各地和市直各部门每季度要向市监察局报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并抄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中心管理办。市监察局每季度要对各地和市直各部门建设工作情况以及市监察局监察督办情况进行通报,抄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时根据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采取通报表扬、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约谈、实施问责等措施。市、县网办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实地检查、网上巡查、现场访查和电话回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市县联动。
市级牵头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县分厅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帮助各地各部门准确理解工作目标任务的内涵和要求。县镇相关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市的沟通对接,及时反馈工作落实情况和相关意见建议。要加强集约化建设,切实增强对网厅的技术保障。
(四)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加强对市网上办事大厅的宣传推广,在实体办公场所设置自助式网上办事设施,指导个人和企业使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业务,提高网上办事大厅使用率。大力推广民生热点服务,及时回应群众意见建议。
附:名词解释
1.网上全流程办理:即事项的网上办理深度达到《2013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所指的三级深度。
2.网上全流程办理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数占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总数的比率。
3.网上办结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并办结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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