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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表彰奖励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肇庆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通报
|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肇府(2009)38号 |
|---|---|
| 颁布日期:2009-1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肇府〔2009〕38号
关于表彰奖励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肇庆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在全国瞩目的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冼东妹等8名优秀运动员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广东作出了贡献,为我市赢得了荣誉。为表彰他们勇于拼搏的精神和所作出的贡献,市政府决定对冼东妹(柔道)、刘海涛(皮划艇)、曲晓明(赛艇)、顾兵(马术)、史润强(游泳)、陈燕梅(田径)、李存明(赛艇)、黄鑫(赛艇)等8名优秀运动员,以及徐权(市赛艇队总教练)、陈建明(市皮划艇队高级教练)、李凤兰(市游泳队高级教练)、梁铿(市田径队教练)、陈小蔚(四会市业余体校教练)等5名教练员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继续发扬胜不骄、败不馁的精神,再接再厉,争取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全市人民,特别是全市体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运动员为榜样,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团结协作,为把肇庆建设成为未来广东发展新的增长极、成为能够代表广东科学发展成果的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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