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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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7-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铜府发〔2014〕2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设有为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14〕19号),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对照,深挖找准当前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当前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三过两不”问题,认真梳理查找本地、本部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于2014年6月底前列出问题清单。
(一)管得过多
1.对市场干预过多。主要是以行政命令取代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有的过多以行政命令干预市场价格、干预供求关系;有的不按政策对少数企业进行补贴、担保或提供其他行政资源;有的违规划拨土地、矿产等资源;有的要求企业承担法律、行政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2.对微观经济活动参与过多。主要是行政机关直接或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干涉企业内部事务。有的指定行政性、技术性审查中介机构和公共物资、公共服务提供商;有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与主管部门不脱钩,利用行政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
3.对社会事务限制过多。主要是行政机关以强制标准、规定等限制可以由社会自行决定的事务。有的事业单位行使主管部门行政职能,干涉社会事务;有的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不力,重登记、轻监管;有的评奖类、表扬类等证件颁发过多,检测项目过多、检测过频。
4.对下级政府干涉过多。主要是政府层级之间事权不清,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对下级政府及其部门具体行政事务指手画脚。有的对项目、资金安排附带前置条件,放事不放权;有的直接插手下级政府及其部门职权范围内事务;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
(二)门槛过高
1.准入门槛过高。主要是市场进入难,审批事项多。有的对市场完全竞争性领域设置特定准入条件,只对特定市场主体开放;有的简单以投资额度、生产规模核定企业经营资质,忽视技术、质量、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2.隐性门槛过高。主要是办事前置条件苛刻,办事过程中隐性条件多。有的在法定条件外设置前置审批条件、增设审批环节;有的对同一事项互设前置审批条件;有的把登记、备案事项搞成变相审批;有的将取消的审批事项交给特定的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以第三方评估评审等名义搞隐性审批;有的下放给基层的行政审批事项含金量不高,不配套、不管用。
(三)手续过繁
1.政出多门。主要是部门职责不清,同一件事多个部门管理,各有各的标准。有的多个部门审批和监管同一事项,职能交叉重叠;有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不明确,牵头而不负责,配合而不协作;有的执法标准不一,多头执法,多层执法。
2.流程复杂。主要是行政审批事项和为民服务事项环节过多、程序繁琐。有的审批层级过多,设定不合理;有的不一次性告知办事要件,不能办理的不详细说明理由,基层和群众来回折腾;有的只把窗口人员当作“收发员”,后台办理时间长;有的办事流程设置不科学、不合理,办理程序不规范。
(四)管理不力
1.管理缺位。主要是法定事项该管的没有管好。有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不到位,质量不过关;有的民生项目缺乏有效监督,存在优亲厚友甚至私分、挪用资金现象;有的对安全生产事故、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到位,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反应不快、处置不当;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单一放了之,不指导、不培训,基层不能用。
2.效能不高。主要是管理方式落后,信息技术运用水平不高。电子政务标准化建设滞后,硬件建设和技术标准不统一;有的关联信息网络建设条块分割、相互封闭,重复投资;有的对省市县三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运用不充分。
(五)托底不够
1.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主要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下覆盖、延伸不够,扶贫、救助、养老、住房、教育、医疗等制度不完善。有的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透明,项目管理不到位;有的地方对因病、因灾、意外事件等临时救助存在盲点;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分配不透明;教育、医疗、养老、文化和体育等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还未完全得到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路边黑、水边黑、电边黑、讯边黑”等“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比较突出。
2.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主要是安全稳定的保障网络还未织牢。有的地方社会治安案件易发多发;有的对公共安全事件缺乏预判机制,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技防能力不足;一些地方见警率较低,群众缺乏安全感;对公共安全事件伤亡人员的救治抚恤缺乏统一标准。
3.生态保障体系不健全。主要是环保设施建设滞后,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不落实,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不力。有的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不力,未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有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滞后,地表水、空气质量监测等还存在盲点;有的重发展轻环保,对环境质量评价走过场,与干部实绩考核不挂钩。
二、突出重点,精准推进各项改革
各级各部门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既要立足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推进制度建设,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准推进各项改革。
(一)立规定矩
1.加快建立完善制度保障体系。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重点解决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违规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事项,部门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等问题。各级政府法制办公室要牵头对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12月底前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意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强化备案审查。市政府各部门要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改革专题和年度改革任务顺利实施。2017年底前,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
2.厘清“三定”规定。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科学界定政府部门职能职责,重点解决职责交叉和职责不清的问题。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12月底前,完成市、县机构改革工作。
(二)确权定责
1.制定权力和负面清单。12月底前,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政府部门提出部门实施的权力清单,并制定业务流程,经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要制订细化的自由裁量标准。市发改委牵头制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负面清单,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全市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市工商局牵头制定全市企业注册登记负面清单,有审批权的其他市政府部门制定相应的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大龙开发区、铜仁高新区也要制定有关负面清单,向社会公开。2016年底前,全市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2.制定服务清单。市政府各部门10月底前,县、乡政府各部门12月底前,要提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服务的内容、标准和监督、投诉方式。将2015年确定为我市“政府服务标准化建设年”。
3.制定责任清单。各级政府部门要同步制定与权力行使、服务履行相一致的责任清单,明确具体的职责机构、责任人员,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担责。监察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行政问责办法。2015年底前,实现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单合一”。
4.防止权力滥用。12月底前,市绩效办牵头清理市政府各部门对区、县、开发区、高新区的考核、检查事项,确需保留的考核、检查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和检查考核备案制度。清理查处上级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插手下级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事务的规定和行为。市发改委牵头完成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局清理对外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租借合同到期的必须收回,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简政放权
1.继续推进“三减”。2015年3月底前,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完成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再取消、下放一批,并向社会公布。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级政府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一律由县实施。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能自我调节、可以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一律由核准改为备案(国家控制类、限制类行业项目除外),对现阶段仍需核准的,要明确市级部门和地方的责任。严禁将审批事项转为有偿中介服务。市人社局牵头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市财政局牵头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牵头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局牵头清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自办的招待所、培训中心、“门面”等经营性场所,出台行政机关经营性资产剥离意见,2015年6月底前完成剥离工作。2015年底前,实现与周边省份的市、州相比,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最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
2.继续推进行政执法重心下移。12月底前,市编委办牵头组织梳理划分市、区政府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市政府审定实施。2015年起,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市级行政机关为执法主体的外,市级行政机关原则上不再实施具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
(四)优化服务
1.做好承接服务。市、县政府部门要搞好对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在人力、物力上予以充分保证,确保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市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要对各地各部门承接、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推行集中服务。12月底前,要件简单、便于识别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事大厅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2015年10月底前,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公共资源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做到“一门办、一章结、一费清”。持续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双服务”行动,市政府每年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集中解决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遇到的主要问题。
3.购买公共服务。8月底前,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指导目录,市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市财政局每年要会同市有关部门提出服务外包目录并在年初向社会公布,购买公共服务要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
(五)限时办理
1.限期办理。对法律法规有明确办理时限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宜压缩时限的,要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在受理、发证等环节可以压缩时限的,要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
2.现场办结。凡是程序简单、不需要集体研究、单个部门可以独立办理的事项,必须现场办结。7月底前,政府法制部门会同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汇总制定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目录,严禁收取“加急费”。
(六)补缺托底
1.完善社会保障网络。10月底前,市民政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牵头制定切合实际的社会救助措施,出台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伤亡人员救治抚恤办法,完善产业扶贫、教育扶助、就业救助联动机制。2015年2月底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牵头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市住建局、市移民局牵头提出城镇保障房、扶贫生态移民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统筹整合机制。市国土资源局、市移民局牵头提出生态移民旧房拆除、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办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市级牵头单位要提出解决路、水、电、讯等“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具体措施。
2.完善公共安全网络。2015年2月底前,市综治办牵头健全公共安全动态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监管,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主动权。市政府应急办牵头制定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快速反应及协同措施。市公安局牵头编制增强技防、物防、人防能力的三年规划,降低可防案件的发案率。
3.健全生态保护网络。2015年2月底前,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建立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平台,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计划,明确每个重点区域、每条河流、每块“坝子”的环保底线,建立“河长”、“坝长”环保责任制。
(七)公开约束
1.完善公开平台。12月底前,市政府办公室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搞好全省统一互通的政府信息网络建立工作,牵头完善政府系统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情况、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作等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同步完成上述工作。
2.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定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9月底前,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机制,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3.公开清单和流程图。本实施意见涉及的有关清单、流程图,自审定之日起1个月内,一律在服务场所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要设立醒目的投诉举报提示标志。对不按清单服务、不按标准服务的典型案例,监察部门要进行点名通报。
(八)强化监督
1.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6月起,实行政府每半年向同级人大报告、政协通报工作的制度。全面推行事关公众切身利益重大决策听证制度。2015年2月底前,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起草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市审计局要在2015年开始推行政府绩效审计试点,2016年扩大试点范围,2017年全面推开。
2.完善行政行为纠错机制。10月底前,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建立行政复议机构工作建议落实反馈制度,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政策性、机制性问题,行政复议机构要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要限时反馈。12月底前,市监察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建立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典型案例通报制度。
3.完善失信惩戒机制。8月起,各级政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负面行政行为投诉窗口和曝光台,定期通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服务承诺不兑现、优惠政策不兑现等典型案例,市投诉中心要牵头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
三、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搞好政策制定和方案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一)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领导要对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负总责,做到亲自研究,亲自上手,以上率下,推动改革落实。分管领导要负责自己分管或联系领域的相关改革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全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各区、县、开发区、高新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二)狠抓落实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承担的改革事项,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分解细化成若干个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组建工作团队,制定时间任务表,按期完成任务。部门推进改革的情况,每半年向同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告一次。政府督查室要开展专项督查,建立督查台账。监察部门要加强监察力度,对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部门及其负责人进行问责。
附件:铜仁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日
附件
铜仁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夏庆丰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宗文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德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肖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润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同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夏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杨维权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安启洪市委副秘书长、编委办主任
田运栋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杨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来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崔德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国教办主任
杜胜贵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彭治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龙海成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安波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项长权市发改委主任
吴继君市工信委主任
李仕江市人社局局长
赵培成市民政局局长
田艳市卫计委主任
陈丽萍市旅发委主任
王飚市农委主任
刘晓林市住建局局长
李世凡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汪世平市水务局局长
龙新林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龙丽红市教育局局长
詹凤华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石维江市商务局长
李明刚市环保局局长
任廷跃市审计局局长
佘源市工商局局长
唐英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吉山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周迪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涛市公安局副局长
阎政市编委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统筹推进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召集人:宗文(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由田运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强、阎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人具体办公。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1.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研究落实针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三过两不”问题的精准化改革措施;3.通报全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阶段性工作情况;4.研究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的重要事项,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1.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2.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召集人主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3.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4.联席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事项,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本部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各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处理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共同做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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