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大兴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6日

铜仁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机构编制方案

铜仁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为铜仁市人民政府设在铜仁市气象局的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副县级事业单位。为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有利于优化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编制结构标准(试行)》(省编发〔1997〕17号),现将铜仁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铜仁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在市气象局和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实施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与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做好重大气象灾害联动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负责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发布及管理,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当地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二)承担本市公共气象服务工作。

(三)组织管理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管理、协调、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专用物资的采购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工影响天气设备维修维护、安全管理。

(四)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全市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雷电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雷电灾害调查和综合评估等工作。

(五)、组织全市气候资源分析论证工作。负责气候灾害区划与评估工作;组织本市气候资源开发与利用、重大工程建设、区域经济开发项目的气候可行性分析论证。

(六)承担市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市防灾减灾中心设2个职能室(中心)。

(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组织管理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管理、协调、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专用物资的采购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人工影响天气设备维修维护、安全管理。

(二)防灾减灾与气象信息管理中心

实施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和重大气象灾害联动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为市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市防雷减灾工作的管理,负责雷电预警信息发布,负责雷电灾害调查和综合评估等工作。组织本市气候资源分析论证工作。负责气候灾害区划与评估工作;组织本市气候资源开发与利用、重大工程建设、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负责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行政后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铜仁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部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

铜仁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经费由铜仁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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